呼吁:以彻查迁西马树山案为契机,全国大整顿、大纠正


  据澎湃新闻2024年1月19日报道:记者从唐山市获悉,1月12日,媒体报道“迁西县一退休干部举报县委书记后被逮捕”事件,河北省委高度重视,立即部署对事件开展调查核查。

  河北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部门直接调度,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迁西县,会同唐山市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当事人举报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消息提到,目前,对错误羁押、错误逮捕、错误起诉已依法予以纠正,责任追究等工作正在按法定程序开展。

  真是大快人心啊!

  这正是全国网民呼吁需要的结果,河北省委这一决定充分说明,我们的党和政府是重视人民群众呼声的,是关注民意的,是坚决维护宪法尊严的,是坚持正义和公平的。是决不允许任何人、任何单位践踏法律,决不允许任何人、任何机关随侵犯和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

  党和人民同在,党和正义同在!党和法律同在。

  马树山案能有今天的结果,在官方媒体集体沉默,网络大V默不作声的情况下,是我们广大草根网民持之不渝地、持之以恒地在呼吁、在呐喊、在伸张正义,形成巨大的网络舆论,广大网民几乎一边倒地支持马树山老人,一边倒地谴责迁西县有关方面的违法行为。

  这是又一次舆论监督的胜利。

  自从经济观察报2024年1月12日公开披露迁西县马树山因举报县委书记而被逮捕起诉以来,本人就连发九篇文章,十个视频,本人于1月14日写的第一篇《只因写举报信就给判罪吗?》文章中,就明确指出:你们这样做是违反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

  举报人马树山向上级有关部门正常的反映问题本来是行使公民宪法赋予的权利。是不是存在涉嫌诬告陷害的问题,应该等到上级有关部门对被举报人进行调查了解,做出认定后再说,而不能根据县委办公室收到举报信后,在没有调查的情况下就认定说马树山所反映的问题是“无事实依据”就高效率地抓人、起诉、开庭。这种做法明显有违宪法精神。

  在我看来,在马树山因举报县委书记而被抓捕、起诉整个事件中,被举报人县委书记李贵富是个关键人物,也可以说,他是制造这起违法案件的第一责任人。

  我在1月14日写出的《给唐山市迁西县李贵富同志传个话》的文章中明确指出:你们县委办公室的同志在报警时:在信件反映李贵富的问题没有省纪委的调查认定之前就认定“无事实依据”,完全错误的。他们没有权力这样认定,这样做既不符合工作程序,也不是实事求是的精神。

  别管你有没有信中所反映的问题,都应该高风亮节地要求上级有关部门对马树山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好有个公正的结论。同时,你本人也应该主动地向上级有关机关和领导进行实事求是地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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