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柳北高速路上,我的车开锅抛锚了,等待救援的经历


  2024年12月23日,我在广西柳北(柳州至北海)的高速路上,刚驶出贵港南服务区3.8公里处,突然发生车的皮带断了,车开锅抛锚,等待救援。

  这是我第一次遇到在高速路等待救援的事情。

  因为我们车加入的某保险有全国救援的业务,于是我们先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他们告诉我们,他们没有上高速路救援的资质,只有等你们下了高速我们才能救援。

  接着,我们又查到南宁依维柯四S店的救援电话,他们的答复也是相同的理由,说他们也不能上高速救援。只有等我们下了高速,要么,我们去你们那里维修,要么你们将车拖运到南宁来。

  这两家救援的路因为他们没有上高速救援的资质而被堵死了。

  而且,他们均告诉我们:你们只有打122高速交警的电话,由他们安排救援。

  于是,我们打了122电话。告诉他们我们需要救援的情况。对方向我们提出几个注意事项同后,告诉我们打96333电话。

  我们又拨打了96333的救援电话,对方向我们详细了解了有关情况以及我们所在的位置后,让我们等待救援电话。

  大概过了不到二十分钟,终于有人打来电话。是救援电话。对方又询问了我们的有关情况,主要是所停的位置和车辆的大小主要是长、宽高具体尺寸和车的重量等。

  他们说只负责拖运到下一个收费站出口。

  早就听说在高速路上由122指定的救援公司拖运费用很高,于是我问对方,拖运到收费站出口,所需费用大概是多少。

  对方回答:900元。

  我说:刚才给96333打电话时,对方告诉我,在我们前面不远处就到出口了,大概不到三公里。

  对方回答:不管多远,900元没有商量,你们如果愿意,我们就过去,不愿意,你们就另想办法吧。

  听起来对方的口气很硬,价格上没 有半点商量的余地。

  刚放下电话不久,96333又来电话了。

  对方问我:救援公司给你们联系了吗?

  我说:联系过了。但是,他们一口价900元,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而且仅仅是负责拖运到收费站出口。

  我问他们:你们是否再给我们提供一家救援公司,也好让我们有个挑选的余地。

  对方告诉我们,我们只能推荐这一家,也只有这一家。如果你们不同意,那就请你们自己想办法吧。

  我说:我们是外地来的,对这里人生地不熟,我们打了保险公司的全国救援电话、也找了南宁四S店的救援,他们回答均无资质上高速救援,你让我们再找谁?

  对方没有再回答我们的请求,就将电话挂断了。

  这时已经是下午4点多了。如果不能将我们的故障车拖下高速公路,我们将要在高速路上过夜,这将是很危险的。

  目前,摆在我们面前只有两条路,一是再给那家由高速路有关部门指定的救援公司打电话,另一种办法是冒着再一次开锅的危险,试探着将车开到收费站出口。

  我们在地图导航上详细查了一下,这里离出口也只有两公里多的距离,

  于是,我们决定冒险再往前开一段距离,一旦再开锅,就马上停下来。

  很庆幸,一直开到收费站出口,也没有再开锅。

  这让我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我这里要提出一个问题:

  高速路救援96333只能推荐一家救援公司,也就是说,只有他一家救援公司有资质上高速救援,这是不是一种垄断经营行为?

  我查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不是一直说实行市场经济吗?有关部门为什么只指定一家救援公司呢?

  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这不自然形成了高速路救援的垄断经营行为吗?这一家公司要价标准是什么?

  在没有竞争、没有制约、没有监督的情况下,他们要多少是多少?难道这不就是经营和价格上垄断吗?

  本人于12月26日,已将此情况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投诉。

  【文/晨风细雨,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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