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眼中的苏联
新中国诞生了,苏联是第一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在当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大阵营尖锐对立的国际政治格局下,以社会主义为发展目标的新中国自然采取了“一面倒”的外交政策。面对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的经济封锁和军事威胁,为了在恢复和发展经济与保障国家安全上为新生的共和国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建国才几个月的1949年12月6日,毛泽东启动了他生平第一次跨出国境的外交活动,风尘仆仆,不远万里去莫斯科寻求建立稳固的同盟关系。
在苏联期间,虽然与斯大林的谈判别别扭扭,几经波折,毛泽东还发过脾气,可是有一件事他却充满热情,那就是参观苏联的工厂。据随同毛泽东访苏的卫士回忆,当时毛泽东每访问一个城市,都要去参观那里的工厂,看得那么认真,那么仔细,那么兴奋,还不断地向工厂负责人询问,一面询问,一面思索着。
毛泽东为什么对此那么热心和兴奋呢?因为这些参观激起了这位开国领袖对新中国发展远景的美好憧憬。他刚一回国,路经东北,就在东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充满激情地讲了他的参观感受:“我们参观了苏联一些地方,使我特别感兴趣的是他们的建设历史。他们现在的工厂有很大规模,我们看到这些工厂,好像小孩子看到了大人一样,因为我们的工业水平很低。但是,他们的历史鼓励了我们。我们参观了列宁格勒、莫斯科、西伯利亚的几个工厂,我们又看到了那些已经发展起来的农庄,问了这些工厂、农庄发展起来的历史。他们现有的许多大工厂在十月革命时很小或者还没有。汽车工厂、飞机工厂在十月革命时只能搞修理,和我们现在差不多,不能造汽车,不能造飞机。过了若干年以后可以造一些,但造的数目也很少。他们那时比欧洲小国丹麦造的还少,而现在一个工厂一年能造出几万台汽车。这一历史告诉我们一些什么呢?这就是说,我们现在可以从极小的修理汽车、修理飞机的工厂,发展到制造汽车、制造飞机的大工厂。其他方面,将来我们的发展也是很大的。现在没有的,将来我们可以制造出来。苏联同志告诉我们,我们会很快地发展起来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历史,就给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经验,我们可以用他们的经验。”
苏联刚建国时,也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可是仅仅经过两个五年计划,就取得了工业化的巨大成就,工业产值登上欧洲第一,世界第二的地位。由于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苏联工业从1930年到1940年均以16.5%的年增长率高速增长,用十几年的时间就走完了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上一百年甚至几百年才走完的进程,创造了震惊世界的“工业化奇迹”。正是凭借工业化构筑的雄厚实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苏联打败了极为强悍、曾经横扫欧洲各老牌发达国家的德国法西斯,取得了卫国战争的伟大胜利。这样一个榜样放在眼前,自然对一直梦寐以求实现中华民族由衰转盛的毛泽东具有极大的吸引力。由此,向“苏联老大哥学习”就成为当时全党全国的一句响亮的口号。
然而,毛泽东从来是一个坚持独立思考,反对盲从迷信的人。由于没有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一开始许多东西只能仿学苏联,但是他的态度是“以苏为鉴”,就是说,实践证明是好的、又适合本国的东西,就学,否则就不学;要探索自己的路。这种态度,集中地表现在他1956年4月25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所作的报告 —《论十大关系》。正如他在报告开场白所说:“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最近苏联方面暴露了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一些缺点和错误,他们走过的弯路,你还想走?过去我们就是鉴于他们的经验教训,少走了一些弯路,如今当然更要引以为戒。” 在这之前3月的政治局会议上他说:“不要再硬搬苏联的一切了,应该用自己的头脑思索了。应该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探索在我们国家里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了。”
毛泽东对斯大林时期的苏联模式最大的不赞同就是其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漠视。毛泽东说,斯大林在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上犯了错误。其中尤以农民为甚。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指出:“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等项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事实上,斯大林为了获得重工业高速度的优先发展,采用强制的行政手段来实现对农民的粮食征购,不仅税很重,而且用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死死地钳住农民。仅1925-1926年,通过剪刀差就从农业中得到10亿卢布,约等于下年度的全部工业投资。1953年义务交售的谷物,其价格只相当于成本的10%,交售的肉类只相当于成本的5-6%。农民的收入很低。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很大损害,农业生产一直徘徊不前,直到1953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还低于革命前1913年的水平。苏联的这种做法,毛泽东在中国的合作化运动中一直作为教训告诫干部。当然,作为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工业化所需资金主要取自农业的情况是难以避免的,但毛泽东主张必须“兼顾国家和农民的利益”,通过通情达理的思想工作让人民理解为了大家共同的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而牺牲个人一些眼前利益是必要的。作为底线,毛泽东在报告中强调说:“除了遇到特大自然灾害以外,我们必须在增加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争取百分之九十的社员每年的收入比前一年有所增加,百分之十的社员的收入能够不增不减,如有减少,也要及早想办法加以解决。”
这仅仅是一个方法不同的问题吗?在不同的方法后面有深层次的思想差别。毛泽东历来反对用行政强制的方法对待群众。他一再告诫中国的各级干部:“对劳动人民只能说服,不能压服,不能使用权力,用权力就是压服。”这是建立在他一贯所说 — 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人,革命是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运动 — 这样一个根本性的思想基础上的。所以,在批评苏联那种对待群众的方法时,毛泽东自信而不无自豪地说:“我们有群众工作的传统,有群众路线,这是我们的好处。”《论十大关系》的中心思想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在国内,工人和农民是基本力量。中间势力是可以争取的力量。反动势力虽是一种消极因素,但是我们仍然要作好工作,尽量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这与他历来强调要团结和依靠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群众的思想一脉相承。对于工人,毛泽东说:“工人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他们的劳动条件和集体福利就需要逐步有所改进。”“需要更多地注意解决他们在劳动和生活中的迫切问题。”即使对于资本家,在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的过程中,对其个人仍然采取教育和改造的方针,使其绝大部分进入“人民”的队伍。中国工商业的社会主义革命,采取了与苏联完全不同的方法,在和平和稳定中得以实现。在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1956年,工业生产不但没有下降,反而有大幅度的增长,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8.1%,超过了第一个五年计划中预定的1957年的水平。
《论十大关系》对苏联“片面地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提出了批评,这也不单单是一个经济比例的问题。如毛泽东所指出的,适当地调整比例,“保障了人民生活的需要”,“一可以更好地供给人民生活的需要,二可以更快地增加资金的积累,因而可以更多更好地发展重工业。” 这里,在肯定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前提下,是不是充分考虑“人民生活的需要”,是毛泽东的主张与苏联经济政策的一个重要差别。
另一方面,《论十大关系》提出:“必须反对官僚主义,反对机构庞大。在一不死人二不废事的条件下,我建议党政机构进行大精简,砍掉它三分之二。”与此同时,在分配问题上,毛泽东主张:“工资也需要适当调整”,但“主要加在下面,加在工人方面,以便缩小上下两方面的距离。”这层意思,虽然在报告中占的篇幅不多,但其背后却包含着毛泽东长期以来对苏联采取的差距过大的工资等级政策的怀疑,以及中共在由供给制向工资制转变中仿学苏联这种做法的忧虑。毛泽东曾不止一次地在中共党内提出缩小工资差别的建议,并且以身作则地主动降低自己的工资级别,但并没有得到多少响应。这成为毛泽东心头一个始终放不下的问题,一直到他生命的最后几年还时时念及。他认为这种表现在与等级制度相联系的收入差别过大的资产阶级法权对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大的腐蚀作用。
值得指出的是,苏联采取那种工资政策,自斯大林时期就开始了,违背了列宁在世时坚决反对领导干部领取高额工资的主张,在理论上以“按劳分配”为依据,但在实际上造成了社会高层与广大普通群众的严重脱离。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1935年到莫斯科访问时就发现,“宫廷中的上层达官显贵过着特权阶级的生活”,连作家高尔基也被供养在金碧辉煌的别墅里,而“人民却仍不得不为了谋取面包和空气(住房)而进行艰苦的斗争。”这使她感觉苏联已经产生了“特殊的共产主义特权阶层”。这种情况后来恶性膨胀,成为导致苏联垮台的重要因素。
在中国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毛泽东曾经十分高兴了一阵,但他很快又发现问题了。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人们在劳动中的关系,应当是平等的关系,是领导和群众打成一片的关系。”但是,在现实中,“所有制改变以后,人们的平等关系不会自然出现的。”“在所有制解决以后,资产阶级的法权制度还存在,如等级制度,领导与群众的关系问题。”他在1958 年 8 月 21日的北戴河会议上向大家讲了自己对这个问题的担忧,并且指出:“人们在劳动中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关系中的重要部分。搞生产关系,不搞相互关系,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单是把所有制问题解决了,但没有解决人与人的相互关系问题,这里显然主要指掌权者与群众之间的关系,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还是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从这个角度看苏联,毛泽东说:“苏联在十月革命后没有做好,旧的法权(等级)制度没有彻底破坏,劳力与劳心是分离的,教育与生产是分离的。”他还指出,苏联的这种社会分化情况有被固化的趋势,“苏联共产党员多数是干部子弟,普通工人农民提不起来。”
毛泽东的这个思想,在1959年底至1960年初,号召全党并带头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过程中有了深一步的思考。毛泽东说:这本书“只是讲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相互作用,但没有讲它们之间的矛盾。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也是一种生产关系。在这里,例如领导人员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以平等态度待人,改进规章制度,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领导人员、工人和技术人员三结合,等等,有很多文章可做。”
毛泽东在研读中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中人民群众的权利。他批评教科书在“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指出:管理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 他的结论是:“总之,人民自己必须管理上层建筑,不管理上层建筑是不行的。”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应该保证人民群众管理国家大事的民主权利,而不是由少数掌权者垄断国家事务的决策权。二是社会主义社会中出现既得利益集团的问题。他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这就是‘既得利益集团’的问题。每一个时期,总会有这样一部分人,保持旧制度对他们有利,用新制度代替旧制度对他们不利。他们安于已有的制度,不愿意改变这种制度。”因此,社会主义要继续进步,要推动“人与人的关系”向真正社会主义的平等关系变化,要逐步消除资产阶级法权,“就会引起一部分人的抵触。”
六十年代以后进入“中苏论战”,在论战过程中,更多更详尽的苏联社会情况被揭示出来,促使毛泽东对苏联有了更进一步的思考和认识。这些认识最集中地反映在“九评苏共”分量最重的第九篇文章—“关于赫鲁晓夫的假共产主义及其在世界历史上的教训”。文章用苏联报刊自己所披露出来的种种事实,无可辩驳地揭示出苏联社会确确实实存在着阶级对立,确确实实出现了站在广大人民群众对立面的特权阶级。文章在列举了大量事例后指出:“在苏联社会上出现了一个资产阶级特权阶层。目前苏联社会上的特权阶层,是由党政机关和企业、农庄的领导干部中的蜕化变质分子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构成的,是同苏联工人、农民、广大的知识分子和干部相对立的。”“这个特权阶层,把为人民服务的职权变为统治人民群众的特权,利用他们支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权力来谋取自己小集团的私利。这个特权阶层,侵吞苏联人民的劳动成果,占有远比苏联一般工人和农民高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收入。他们不仅通过高工资、高奖金、高稿酬以及花样繁多的个人附加津贴,得到高额收入,而且利用他们的特权地位,营私舞弊,贪污受贿,化公为私。他们在生活上完全脱离了苏联劳动人民,过着寄生的腐烂的资产阶级生活。”
这些论断是不是出于论战需要而夸大其词呢?完全不是。苏联解体后,大量档案材料被披露,完全证实这些论断。据俄国学者统计,1953年苏联部长级的工资是5000-6000卢布,另加特定工资6000-8000卢布,合计11000-14000卢布,而当时工人的最低工资是250卢布,相差50倍左右。到勃列日涅夫时期,这个特权阶层大约有50-70万人,加上他们的亲属,仅占全国总人口的1.5%。高级干部的特殊待遇越来越多,并且都有明文规定,还建立了一整套内部的特供商店、餐厅、医院、别墅等特殊享受制度和设施。党政高级干部发薪时,除了规定的工资之外,还有一个“大信封”,内部装上超过工资几倍的钞票。每年节日或召开重大会议时还向他们送上“大礼包”。他们不仅在生活领域拥有诸多特权,还以各种方式大量侵吞国家财产,贪污腐化十分严重。特权变成了各级干部进行钱权交易、满足私欲的工具。
至此,毛泽东已经完全看透了苏联的实质,它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因为它与以消灭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为根本目的的社会主义背道而驰,它产生了新的只代表极少数人利益的剥削阶级。1965年8月3日毛泽东同法国总统戴高乐的特使马尔罗谈话,马尔罗谈到苏联时说:“我感到赫鲁晓夫和柯西金使人想到的似乎不是过去所理解的苏联了。”毛泽东明确回答:“它是代表一个阶层的利益,不是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
苏联解体后,一些西方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也发表了类似的看法。美国《每月评论》主编P·斯威齐1991年接受日本记者采访,当记者问道:“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在接受ABC记者电视采访时宣布他们的社会主义模式已经失败。你怎样看待他们的回答?”他的回答是:“我的观点、也包括那些认为自己是社会主义者的大多数人的观点是:那不是社会主义。它更象是一个阶级社会,一个剥削社会”,“在斯大林及其后继者们领导下,明显地产生了一个有老板和经理的新统治阶级。这个新统治阶级本身就是通过共产党及其独自形成的‘特权阶层’来加以组织和进行更换的,它为自己攫取了控制经济、国家武装力量、安全部门的无可争辩的权力。”“经验证明,认为苏联共产党及政府代表着工人阶级利益的那种说法是不实际的。领导人自己已经形成了一个决策一切的特殊集团,这个集团越来越脱离工人而且变得腐败了。”
这位学者是在苏联解体已经成为既成事实后作此评论的,而毛泽东是在苏联解体发生前二十多年就作出了判断。苏联解体这件事本身实际上已经存在于毛泽东判断的逻辑之中,因为一个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根本对立的执政党和政府终究要被人民所抛弃是理所当然的。1991年10月9日俄罗斯《工人论坛报》刊了一篇《工人不再理采苏共》的文章,不无讽刺地说:“苏共是作为工人阶级的政党成立起来的,宣布自己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然而……它日益脱离了这个阶级,失去了对工人的政治影响力”。在这种情况下,在苏共垮台时大多数工人和劳动群众无动于衷是毫不奇怪的,因为苏共已经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当苏联这个号称超级大国的庞然大物一夜之间轰然垮塌的事实让许多人惊撼得目瞪口呆的时候,人们应该想到,这个结局,其实早已在毛泽东的预言之中了。
划清了与假社会主义的界线,就是捍卫了真正的社会主义理想。毛泽东做了这件大事,实际上就是捍卫了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前途。他提前告诫人们:假社会主义的垮台,绝不意味着社会主义理想的破灭,而只会促使人们去追求真正的社会主义。长远来看,社会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对立面,既然资本主义社会的固有矛盾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那社会主义的出现就不可避免。历史绝不会终止于资本主义。
事实上,从背离社会主义方向转向全盘搬用西方资本主义模式并没有给前苏联人带来什么“转机”或“福音”,而是更大的灾难。据俄罗斯的经济学家计算,苏联解体后四年间的经济损失,超过希特勒德国侵略造成的损失的总和。不仅国家四分五裂,民族矛盾激化,国际地位一落千丈,而且据俄罗斯统计局发表的统计数据,从1990年到1993年仅仅几年,俄罗斯的人均预期寿命竟然缩短了5岁。
附;
查百度,保罗·斯威齐(Paul Marlor Sweezy,1910-2004),20世纪美国最为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方面颇有成就。
美国《每月评论》主编P·斯威齐接受日本记者小此木雪采访的谈话摘录(原载〔美〕《每月评论》1991年12月号,陈邦勋摘译《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1992年第二期)
小此木雪问:9月6日,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在接受ABC(美国广播公司)记者彼得·詹宁斯的电视采访时宣布他们的社会主义模式已经失败。你怎样看待他们的回答?
答:已有大量的著作论述自俄国革命以来形成的社会形式。我的观点、也包括那些认为自己是社会主义者的大多数人的观点是:那不是社会主义。它更象是一个阶级社会,一个剥削社会,但也还不是一个资本主义社会。那种模式即一个有阶级剥削的社会的失败并不仅仅归因于它内部的虚弱及各种矛盾,而且还要归因于外部的一个比它更有力的敌人在军事上、经济上给它施加了巨大的压力。两方面的压力加在一起促使这种制度倒塌了。
答:从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我是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来说话的—社会主义必须被看作资本主义对立面的最初阶段。既然把资本主义的特点描述为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通过竞争性市场体制来配置生产性资源和分配产品,那么,社会主义存在的必要条件就应是:至少在关键性的生产资料上实行公有制和在配置生产要素和分配产品方面用计划取代竞争性市场。这些是社会主义存在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而同样关键的是:拥有生产资料和控制计划进程的民众应该是商品和劳务的实际生产者,而不是一个与之分离的老板和经理阶级。换句话说,马克思主义者所向往的社会主义不仅是一种实行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体制,而且也是一种实行工人民主的政治体制。
在我看来,俄国革命的确首先实现了社会主义的两个必要条件—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和计划经济。革命的布尔什维克领导人最初也是准备实现工人民主的,但是因为在这里一时难以说清的太多、太复杂的原因,他们没有成功。代之而来的,是在斯大林及其后继者们领导下,明显地产生了一个有老板和经理的新统治阶级。这个新统治阶级本身就是通过共产党及其独自形成的“特权阶层”来加以组织和进行更换的,它为自己攫取了控制经济、国家武装力量、安全部门的无可争辩的权力。但如果比起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资本家们所建立的一个对被统治阶级进行文化和意识形态控制的强大的统治阶级来,那它就算不上是一个强有力的统治阶级了。
答:我在年轻时就自认为计划经济和生产资料国有制足以构成社会主义。事实上,我在1949年《每月评论》上就曾这样说过。但是经验证明,认为苏联共产党及政府代表着工人阶级利益的那种说法是不实际的。领导人自己已经形成了一个决策一切的特殊集团,这个集团越来越脱离工人而且变得腐败了。
正是这一点妨碍了计划体制产生出完全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实际结果。如果没有民主,没有工人、群众或人民对计划的控制,那计划就象资本主义和市场一样会被用来剥削工人并损害他们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