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来意:毛主席“按劳分配”思想的发展与对“绝对平均主义”的批判
分配制度是生产关系的重要方面,不同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有不同的分配制度,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存在着剥削和压迫,生产资料的掌控一方握有分配的决定权,不可能存在公正和公平,只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贫富悬殊;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生产资料为全体人民所有,使“按劳分配”成为可能,劳动与劳动成果实现匹配,从而实现相对的公平。
生产资料私有制下的分配不公,是造成社会矛盾的重要根源,是社会革命的重要诱因。
中学时代的毛主席,就开始思考分配制度的问题,他说:“我在韶山、湘潭和长沙见到的,广大人民的生活是痛苦的,缺衣少食,挨冻受饿,目不识丁,做一世的文盲,还常常被地主、豪绅和贪官污吏勒索压迫,被卖被杀。为什么广大人民的生活过得这样痛苦呢?只是由于有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的缘故。在这种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下,广大人民的痛苦生活不会变成幸福的生活。”因此,年轻的毛主席就立志去改变社会,“以一生的力量为痛苦的人民服务,将革命事业奋斗到底。”
毛主席在寻找革命道路的过程中,曾经寄望于设立工读同志会,建立以新家庭、新学校及新社会于一体的“新村”,从事半耕半读,实现“新生活之大端”。为此,他还认真地进行了选址,拟定村址岳麓山。他还草拟了长篇计划书,对各种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划。在计划书里,他提出要实现适应时代的新生活,靠改良是不行的,惟有“创造其新者”,他举例说:
“与现今之工厂主谋与工徒分配平均,尽人而知其不可能也。故劳动者欲求完全之平均分配,非在社会制度改革之后,不能得到。”
走上改变社会制度的革命道路之后,毛主席坚持把“分配制度”革命作为头等的政治主张,通过“分配革命”实现社会公平,凝聚革命力量,以达到革命的远大目标。
1929年1月,红四军在向赣南、闽西转进的途中,毛主席起草“红军第四军司令部布告”,其中写道“饭可充饥,药能医病,共党主张,极为公正。地主田地,农民收种,债不要还, 租不要送。增加工钱,老板担任,八时工作,恰好相称。军队待遇,亟须改订,发给田地,士兵有份。”红军的这些主张,是共产党人对公平分配社会财富的政治命目标的具体化。
红军在推行“分配革命”这一政治主张过程中,存在着绝对平均主义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毛主席在一九二九年十二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绝对平均主义的一些表现:发给伤兵用费,反对分伤轻伤重,要求平均发给;分物品要求极端平均,不愿意有特别情形的部分多分去一点;住房子要分得一样平,司令部住了一间大点的房子也要骂起来。 对这些绝对平均主义表现,毛主席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