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革命家小传|钢铁领袖·斯大林:察里津
民族事务人民委员斯大林描绘了日后“苏联”的框架:由旧俄国的单一制转向联邦制,使各民族在自由的基础上、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建立新的联合,过渡到将来的社会主义单一制。
1918年春末,围绕粮食征购问题发生了尖锐的斗争,俄国各地爆发了反对政府的起义和武装叛乱。帝国主义开始公开进行武装干涉,白军叛乱更趋活跃,反革命浪潮席卷苏俄土地。斯大林接到了一项艰巨的任命——作为人民委员会的全权代表前往察里津整顿南部俄国的粮食、石油等物资的运输工作。他以铁腕在察里津建立革命专政,1918年的“察里津驳船”就是一次“小清洗”。“察里津保卫战”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本文为《俄国革命家小传|钢铁领袖·斯大林》连载之十九
中篇·中央委员斯大林(1912-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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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里津
“布列斯特和约”的签订为苏俄赢得了宝贵的巩固政权和建设国家的时间。现在,摆在列宁和他的同志们面前的主要任务有:强化城市工人阶级与乡村农民阶级的联盟,巩固政权;改组和整编军队,训练红军;编制宪法,确立和完善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恢复和发展经济,并向社会主义进行改造和过渡——每一项都是重大且艰巨的。
作为民族事务人民委员,斯大林积极推动“民族自决权”,鼓励各受压迫民族从原沙俄领土独立建国,为奠定新俄国的制度框架发挥了关键作用。
1918年4月,《真理报》分两号连载了斯大林撰写的关于“建立俄罗斯联邦”问题的文章[1]。文章指出:当今世界的资本主义联邦制国家,以美国和瑞士最为典型。但美国和瑞士的联邦制仅仅徒留形式,实际上早已变成单一制国家(美国的南北战争就是一次检验)[2]。这种变化之所以发生,是由于其联邦下的各州既不是按照民族划分,也不是基于经济联系,而纯粹建立在某些偶然的历史经历上,如“由于外来移民或村社偶然占领了某些领土而建立”。但苏俄要采取的联邦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联邦制完全不同,因为从旧俄国独立出去的国家无论在民族构成、经济联系还是语言及生活习惯上,都是较为固定且独立的单位(如乌克兰、克里木、波兰、南高加索等等区域);并且这些区域之所以曾经并入俄国,只是基于沙俄封建帝国主义政权的暴力和压迫,而当俄国各族人民恢复自由后,这个靠暴力和压迫来维持的旧帝国便一定要解体,使国家制度由单一制转向联邦制,使各民族在自由的基础上、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建立新的联合。[3]
因此,苏俄的联邦制度并不如一些资本主义联邦制国家那样是“各个独立城市的联盟”[4]或“或一般区域的联盟”[5],而是“在历史上分离出来的、有特殊的生活习惯和民族成分的一定地域的联盟”。相应的,组成这个联盟的各成员,就是“自然地具有特殊的生活习惯、特殊的民族成分和某种最低限度的经济地域的完整性的一定区域”,如波兰、乌克兰、芬兰、克里木、南高加索等等。在权力划分上,联邦中央和各联邦成员分别享有不同层次和范围的国家权力:“陆海军、外交、铁路、邮电、货币、通商条约和总的经济、财政、金融政策——这一切大概将是中央人民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其余一切事宜,首先是一般法令的执行方式、学校、诉讼、行政管理等等,则归区域人民委员会负责。”此外,苏俄联邦制度将充分保障各民族使用自己语言的权利:“无论在诉讼方面或在学校中,都不得强制采用任何‘国’语!每个区域选择一种或者几种适应当地居民民族成分的语言,并且在一切社会机关和政治机关中都要遵守少数民族语言和多数民族语言完全平等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