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夫妇率先倡导和实行火化,叮嘱骨灰要撒掉,死了照样为人民服务
殡葬改革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周恩来和邓颖超即是这方面的积极推进者。早在1956年,我们党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倡议实行火葬,周恩来作为总理,带头响应。周恩来从童年丧母且10岁时在淮安亲手安葬嗣母陈氏,1939年3月29日回祖籍地绍兴祭祖扫坟,1942年7月中旬在重庆痛哭亡父又为其树冢立碑,到新中国成立后他坚决平掉淮安、绍兴等处祖坟,我们看到的是周恩来对亲人的深厚感情以及他心怀国家、情系人民的彻底唯物主义孝道观。
带头做工作以平祖坟还耕
1956年4月25日下午,毛泽东在中南海勤政殿主持召开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参加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会上发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26日下午和27日及28日下午继续主持这次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27日这天,毛泽东在《倡议实行火葬》的倡议书上第一个签名。随即,周恩来、邓小平等百余名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倡议书上联合签名。
倡议书中写道:“实行火葬,不占用耕地,不需要棺木,可以节省装殓和埋葬的费用,也无碍于对死者的纪念,这种办法虽然在中国古代和现代还只有一些人采用,但是,应当承认,这是安置死者的一种最合理的办法,而且在有些国家已经普遍实行。因此,我们倡议,在少数人中,首先是在国家机关的领导工作人员中,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自己死了以后实行火葬。”最终在这个倡议书上签名的党内外人士共有136人。
中共中央作出以上相关决定后,周恩来带头把父亲的坟墓平掉,进行深埋;还把他老家淮安几代亲人的坟墓平掉、深埋,把土地交公使用。
平掉自己祖辈的坟墓,并非不孝敬祖先之举,二者之间没有根本性的冲突,如果说有人认为有冲突的话,那追根溯源只是思想观念上的认识差异而已。
周恩来的孝心是一贯持有的,常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生信条。早年在外求学或南征北战奔波于革命事业时,他都不会淡忘亲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他也多次怀念逝去的亲人。1941年周恩来曾表示,希望抗战胜利后能到母亲的坟前扫墓,他对记者说:“38年了,我没有回家,母亲墓前想来已白杨萧萧,而我却痛悔着恩情未报。”新中国成立后日理万机操劳国事之余,他依然牵挂亲人,1950年曾深情地回忆:“1946年,我在南京。南京离淮安只有300余华里,我很想回淮安老家看看,因为淮安还有我两个母亲的坟……”
周家在淮安无田地,除驸马巷的房屋(即周恩来的诞生地)外,只有这不足一亩的坟地。这里安葬着周恩来的祖父母、嗣父母、生母等13位亲属的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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