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左翼网站遭顶格重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
据微博账号@激流一九二一日前发文得知,一家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左翼青年网站“激流网”,因被北京市某信办认定为“扰乱网络传播秩序”,受到了3万元罚款的顶格重罚。
@激流一九二一公布了一份由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具的“京网信罚(2022)第32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激流网“未经许可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扰乱网络传播秩序,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结合其具体违规情节,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查阅《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原文是: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最高处罚就是三万元,显然此次对激流网属于顶格重罚了。
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里并未说明处罚的具体原因。
不过在激流网提出行政复议后,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维持处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里,替某信办解释了处罚原因。
据称,是因为激流网于2017年1月5日、2019年10月28日分别推送了名为《武训党”与"乡贤”》、《去年一群骗芯片产业补贴的公司正在彻夜加班把项目材料改成区块链》的两篇文章被判定违规,因而遭受重罚。
但激流网显然并不认同这个说法。他们声称已提起行政诉讼。并于3月19日通过微博账号@激流一九二一上传了行政诉讼起诉书。辩指北京市有关部门所说的“涉案文章”并不是新闻,而是评论。因此激流网根本没有“未经许可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行为。
他们还质疑,这两篇文章早在2021年3月3日就已经被某信办工作人员责令删除了。责令删除就是处罚。既然当时就已接受了处罚,怎能时隔一两年后再重复处罚?
此外,激流网还称北京市某信办还存在“处罚超过法定期限”、包括北京市政府存在“复议决定超过法定期限”等明显程序违法的问题。所以他们在向北京市互联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中,明确要求依法撤销前述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决定书。
这似乎是中国有互联网以来,网站状告某信办的第一案。
根据网络公开信息显示,激流网是一个为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在线平台。自称“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宣传毛泽东思想。反对一切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修正’与曲解。”同时“希望能为底层群体发出些许声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尽微薄之力”——在当今中国网络平台的政治光谱里,这自然属于一个“左翼网站”。与其接近的,还有乌有之乡、红歌会等网站。
在知乎上,至今还有一个关于激流网的评价。称其是在工信部备案且接受有关部门监管的合法网站。并且除了网站之外,其运营的平台还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知乎和B站等。
微博账号@激流一九二一应该就是激流网的官方微博。他们在3月19日发出的有关此次处罚的案情播报中,称激流网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始终关心的是,如何保障普通公民在互联网上的表达自由,如何完善我国互联网管理,希望本案能为推动相关实践作出微薄的贡献!
不过截至目前,该微博已显示无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