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王忠新:对明末以来三次“武统”台湾的八点思考


清王朝的9次和谈都是黄粱一梦

  台湾自古就是中国领土,公元230年,三国吴王孙权派1万官兵到达“夷洲”(今台湾);6世纪末、7世纪初,隋炀帝3次派员到台湾“慰抚”当地居民;北宋宣和二年(1120年),台湾包括澎湖及其附属的台湾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被纳入福建泉州的行政区划。自明末以来,台湾有三次被分裂,都是被武力夺回。就此,有8点思考。

  一、三次“武统”台湾的始末

  1.郑成功武力收复台湾。1624年,荷兰殖民者趁明末农民起义和东北满族势力日益强大、明政府处境艰难之时,开始正式占领台湾。不久,西班牙也侵占了台湾北部和东部的一些地区,后于1642年被荷兰人赶走,台湾沦为荷兰的殖民地。荷兰每年从台湾运回相当于4吨黄金的财富,当时明政府每年的财政收入,只有300万两白银。

  1644年,清军入关,在北京建立清朝政权。1661年(南明永历十五年、清顺治十八年)4月,郑成功以南明王朝招讨大将军的名义,率2.5万将士及数百艘战舰,由金门进军台湾。1662年(南明永历十六年、清康熙元年)2月,郑成功迫使荷兰殖民者驻台湾第十二任(末任)行政长官,荷兰国王之弟揆一签字投降。

  2.施琅武力收复台湾。郑成功收复台湾后仅4个月即病逝,郑氏祖孙三代治理台湾,奖励制糖、制盐,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开办学堂,改进高山族的农业生产方式。这些措施,推动了台湾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这在台湾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开发和发展时期,史称“明郑时代”。

  明郑政权末期与清政府处于军事对峙状态,19年间,清政府就和平统一台湾与明郑政权9次和谈,均无疾而终。1683年(清康熙22年)7月8日,清政府派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率水陆官兵2万余人、战船200余艘,从铜山向澎湖、台湾进发,大败郑军。郑成功之孙郑克塽率众归顺清政府。1684年(清康熙23年),清政府设置分巡台厦兵备道及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1885年清朝设台湾省。

  3.抗战14年收复台湾。1894年日本发动甲午战争。1895年(清光绪21年)清政府战败,于4月17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中方全权代表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尹腾博文、陆奥宗光,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日本军国主义殖民统治台湾长达半个世纪,屠杀了65万台湾同胞,滔天罪行罄竹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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