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阳:美国保守主义为什么压倒自由主义?

2024-11-14
作者: 甘阳 来源: 三联学术通讯

  原编者按

  保马今日推送甘阳老师《政治哲人施特劳斯》一书的后记。2024年美国大选落下帷幕,高举保守主义大旗的共和党候选人特朗普时隔四年再次当选,重新拿到入主白宫的门票,而共和党也获得国会两院的多数席位。在甘阳老师看来,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争并非仅仅只是美国政治的党派之争,而是同时深刻地渗透于当代西方的思想和学术中。虽然施特劳斯不为任何党派写作,但其著作实际把当代自由主义和后现代的问题都带回到西方现代性的问题上,而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则以“古今之争”摊开问题,则使古典与当代发生前所未有的紧密关联。20余年前伊拉克战争爆发之时,西方主流媒体热衷于谈论小布什政府与施特劳斯的关系,却忽视了当代美国保守主义政治深厚的民众基础。甘老师指出,保守主义的兴起不是施特劳斯造成的,与此恰恰相反,只有在美国保守主义兴起以及保守主义政教体制的背景中,我们才能理解施特劳斯学派的“德性高于自由”的政治哲学具有越来越大的影响。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三联学术通讯”。感谢甘阳老师对保马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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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哲人施特劳斯》后记

  文 | 甘阳

  这本论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文字,原是为中文版五卷本“施特劳斯著作集”所写的一个长篇导言,去年成稿后曾引起不少朋友的兴趣和关注,这次承牛津大学出版社出单行本发行,我愿借此机会首先向许多朋友表示感谢,同时也在这里略作一些补充。

  

  此次单行本收入了我在2001年8月的一封学术通信作为附录,这封通信的内容虽然是关于如何研究美国宪法和宪政理论的,但与施特劳斯政治哲学问题可以说有某种或隐或显的关联。这首先是因为政治哲学问题本与宪政理论有密切的关系,但同时也是因为,就我自己而言,无论思考政治哲学的问题,还是思考宪政理论的问题,我近年的基本着眼点首先都是当代西方特别美国的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争这一中心问题。因此,在讨论施特劳斯问题时,我的目的同时是要勾勒出西方自由主义理论与后现代左翼理论的某种同源性,从而突现施特劳斯政治哲学是对自由主义与后现代理论的双重批判;同样,在关于研究美国宪法的通信中我也着重于指出,当代美国的宪政辩论其中心问题说到底是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争。这种观察角度诚然是我自己非常个人性的一种问题意识,但我确实以为,只有抓住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争这个中心线索,我们才能真正把握当代西方的主要思想脉络和政治走向。从政治哲学的角度看,任何思想和理论都产生于某种政治社会之中,而且与该政治社会的重大“意见”纷争有密切的关系。从这种角度看,古希腊的各种思想理论都与古希腊城邦政治有关,而二战以后的各种西方当代理论则与二战后的美国政治有莫大关系(二战后的欧洲思想例如法国后现代等事实上都是通过“美国化”才产生更大的影响)。我们由此不能不特别注意,二战以后五十年来美国政治的最基本脉络或最重大“意见纷争”就是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争,而且这种纷争的结果是,美国保守主义从边缘走向中心,成为美国政治的主流意识形态,而以往居于中心的美国自由主义却日益成为守势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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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阳《政治哲人施特劳斯:古典保守主义政治哲学的复兴》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在伊拉克战争后的今天,全世界都已知道小布什的美国政府奉行的是所谓“新保守主义”。但这个“新”其实并不新,因为小布什的保守主义政治并非新创,而是近几十年来美国保守主义政治强劲崛起的一个结果。早在1978年,盖洛普全国民意调查已经显示:美国人中47%选民自认信奉保守主义,只有32%信奉自由主义,此外10%则属于各种各样的中间派。而再过十年,即里根高举“保守主义革命”大旗执政八年以后的1988年大选,美国政治生态已经变成所谓“自由主义没有拥护者和捍卫者,而只有反对者和攻击者” ( Liberalism in 1988 had no advocates or defenders, just adversaries and attackers)。尽管当年美国六十五位自由派知识分子领袖──包括诺贝尔经济奖得主阿罗(Arrow)和托宾(Tobin),史家小施莱辛格(Schlesinger),社会学家墨顿(Merton),以及加尔布雷斯(Galbraith)等,曾在《纽约时报》发表联合声明为自由主义辩护,强烈指责里根和老布什等美国保守派领袖把“自由派”和“自由主义”等美国传统的神圣字眼说成是“脏字眼”(dirty word),但是自由派领袖们的努力完全无济于事,因为自八十年代以来“自由派”和“自由主义”等字眼(所谓L-word)在美国保守派百般嘲弄挖苦下已大为贬值。今天小布什政府奉行的所谓“新保守主义”,只有置于近三十年来美国保守主义成为政治主流的历史背景下才能得到理解。

  美国保守主义压倒自由主义这种结果对很多人来说都几乎有点不可思议。尤其如果单纯从西方学院的角度去观察,则人们多年来听到看到的几乎都是各种自由主义与左翼的时新理论。但只要越出学院的小世界去看美国政治的大世界尤其美国的选举政治,那就几乎是完全不同的一个世界,在这个政治世界中保守主义已经稳居主导甚至统治的地位。这种现象实际也正好印证了美国保守派多年来的一个基本看法,即美国自由派和左翼的优势主要在美国大学特别是精英大学,但美国保守派的优势则植根于美国民众即所谓“淳朴的人民”(Virtuous People)或“沉默的大多数”(Silent Majority)。惟其如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在里根和老布什执政的保守政治时代(1980-1992),大学和高等教育的问题竟然会成为全美政治的中心,从而被称为美国历史上的“文化战争”(Cultural War)年代。里根-老布什政府任命的两位教育官——教育部长贝奈特(William Bennett),以及“国家人文科学基金会”主席切尼夫人(Lynne Cheney,其丈夫即现美国副总统切尼),尤其成为当时最有争议的人物,被美国自由派和左翼学者看成是美国保守派力图强行改造大学的急先锋。1988年贝奈特以教育部长身份强势介入斯坦福大学的课程改革,在全国电视上公开指责斯坦福大学改革“西方文明史”课程实际是要“把西方文化当废物”(trashing Western culture),从而把大学的课程改革问题变成了全国性政治的头号问题。而一旦把问题从学院内转移到社会上,则美国保守派几乎就稳操胜券,因为美国大多数民众自然不能容忍什么“批判西方中心论”之类,而自由派或左翼学者自然也必须在美国公民面前自我辩护,证明他们绝没有“把西方文化当废物”,而只是要美国学生同时也了解一点非西方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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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朗普再次当选美国总统

  与此同时,掌握美国人文科学研究拨款的“国家人文科学基金会”( 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Humanities),在切尼夫人主持下也被自由派和左翼学者普遍认为使他们申请基金变得日益困难。切尼夫人几乎毫不讳言现在是拨乱反正的时候了。在她看来,长期以来自由派和左派主导了美国大学而且用他们的“政治正确”标准决定大学教师的聘任和提升,以致现在“一个白人男性保守派学者如果更景仰麦迪逊而不是马克思”就很难在大学找到工作。由此也就可见美国保守派对美国大学是何等忧心忡忡。但这种说法其实是夸大其词的,因为根据社会学家们的调查,六十年代以后的美国大学校园并没有变得更激进,而是变得更温和与更保守:到1984年,美国大学教师中自认自由派的只有33.8%,自认左翼的更只有5.8%。但切尼夫人和美国保守派却认为,大学中人文社会科学院系的“终身聘任教授”大多无异于“终身聘任左派”(Tenured Left),或“终身聘任激进派”(Tenured Radicals)。因此美国保守派在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几乎集中全力强烈抨击美国大学,把“文化战争”推向了白日化,以致“美国大学联席会”(Association of American Universities)主席罗森茨威格后来不满地说,攻击大学成了保守派作者发财致富的稳靠来源。确实,此期保守派攻击大学的著作成了一大出版工业,而且书名都比较煽情,例如:《终身激进派:政治如何败坏了我们的高等教育》,《空心人:高等教育的政治与腐败》,《反自由的教育:校园盛行的种族政治与性政治》,《假和尚坐庙:美国知识分子在摧毁我们的大学并误导我们子弟的未来》,等等。

  但在所有这些批判美国大学的著作中,最轰动也是最早挑起整个论战的,自然首推施特劳斯的弟子布鲁姆在1987年出版并迅速成为全美头号畅销书的大作:《蔽塞的美国心智:高等教育如何导致民主的失败,如何导致今日大学生心灵的枯竭》。——正是在关于大学和教育问题的这场大辩论中,所谓“施特劳斯学派”登上了美国文化政治的舞台,而从前默默无闻而且早已去世的施特劳斯的名字也第一次出现在美国媒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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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鲁姆《蔽塞的美国心智:高等教育如何导致民主的失败,如何导致今日大学生心灵的枯竭》英文版

  我在1989年进入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委员会”求学时,美国的“文化战争”正如火如荼,而且布鲁姆先生就在这个委员会任政治哲学教授,他的密友索尔.贝娄先生则在这个委员会任文学教授(当时美国自由派和左派学者将贝奈特、布鲁姆和贝娄称作“3B杀手”,加上切尼夫人被称为“3B加1C”)。系里其他老师不少都是保守派中人,有的曾任里根政府的白宫撰稿人,还有的后来被小布什政府任命为“生命伦理委员会”的成员。我自己的两位导师,社会学家席尔斯(Edward Shils)和法国史家郛雷(Francois Furet),也都与美国保守派渊源甚深。这种周遭环境很自然地使我对美国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之争产生特别的兴趣,但同时也深受这种争论之困扰。我发现自己对美国的保守派和自由派各有一份同情,同时又各有很大保留。我以后逐渐形成的个人立场因此既不符合保守派的立场,也不符合自由派的立场。基本上,在社会政治问题上,我常常更同情美国所谓自由派的取向,但在思想文化上我则比较同情保守派的学术取向。在具体阅读上,我以为要理解当代世界不能不多读自由派和左翼学者的著作,但在理解西方古典和思想传统上则我又往往更重视保守派学者的著作。这种立场看上去似乎颇为自相矛盾,但我却日益觉得,在西方主导的复杂当代世界中,一个中国思想者最需要警惕的是,既不要完全采取西方自由派或左派的立场,也不能完全采取西方保守派的立场,否则只会成为西方的附庸,而失去自己作为中国思想者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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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兰·布鲁姆(1930-1992)

  关于美国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之争的历史过程,我在别处会有比较详细的讨论。这里仅指出,美国保守派中主张“市场放任主义”的这部分虽然在意识形态上压倒了美国新政自由主义,但并没有也不可能颠覆新政自由主义给美国奠定的基础。新政自由主义的基本遗产通常都认为集中体现在所谓“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上,但这里的社会保障并非仅仅指的是具体机制,而首先是指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就是,在市场经济下,政府必须为公民提供最基本的“保障”,这种保障同样并不仅仅是物质的,而且更重要是公民心理上的保障。美国保守派无论怎样高唱“放任”,从来没有也不敢触动美国新政自由主义奠定的“社会保障”概念及其体制。也因为如此,美国保守派幕僚佛罗姆(David Frum,曾任小布什白宫秘书并为小布什作传)数年前哀叹美国保守主义早已死亡,因为在他看来“保守派早已失去了他们鼓吹最小政府的热忱;不是因为保守派觉得大政府是好的,而是因为他们无可奈何地认识到,不但削减大政府是毫无希望的,甚至防止大政府进一步扩大都超出了他们的能力。”我个人对“市场放任主义“这派的保守主义一向持批判立场,也是在这方面我基本上是倾向美国自由主义的,但这种立场现在在中国国内被称为所谓“新左派”,而我自己则称为“自由左派”的立场。

  但思想文化方面的问题则远为复杂。最困扰我的还在于,所谓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争,并非仅仅只是美国政治的党派之争,而是同时深刻地渗透于当代西方的思想和学术中。在“社会思想委员会”这样主要研究西方思想传统和西方经典著作的地方,这些争论直接涉及到如何阅读西方思想这部历史和如何阅读几乎每一本经典。无论阅读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还是莎士比亚或尼采,都会面临“解释的冲突”的问题。而这些“解释的冲突”背后,实际总是间接曲折地与当代西方特别美国的政治意见纷争有关。由此,阅读西方思想史似乎变成了不得不在古典与当代、自由与保守之间来回反复的过程。施特劳斯的著作正是在这方面引起我的特别兴趣。施特劳斯不是那种为任何党派写作的人,但他的著作实际把当代自由主义和后现代的问题都带回到西方现代性的问题上。

  施特劳斯所谓“政治哲学”,实际是阅读西方思想史的一种特殊进路,他以“古今之争”摊开问题,使得古典与当代发生前所未有的紧密关联。按施特劳斯在三十年代初就形成的看法,现代性对西方人造成的问题是“阅读的中断”或“阅读的不可能”。这个看法与几十年后的后现代理论家们看到的问题是相同的,不过旨趣却相反。对以后的后现代派来说,“阅读的中断”正意味“写作的自由”,亦即后来德里达所谓“书的终结与书写的开始”(the End of the Book and the Beginning of Writing)。但施特劳斯在三十年代给自己定下的终身目标却是拒绝这种“写作的自由”或拒绝“虚妄的原创性”,而要重新寻求“阅读的可能性”。也因为如此,施特劳斯的所有著作都是对西方典籍的“阅读”(他当然会否认柏拉图的“对话”是德里达意义上的“书”),而且他几乎从来用自己的语言说话。换言之,施特劳斯强迫读者如果要读他的著作就必须同时阅读西方典籍,否则的话单纯阅读施特劳斯几乎没有意义。阅读施特劳斯因此必然地成为重读典籍的过程,而且读者在这种阅读中必然会不断怀疑施特劳斯的阅读是否成立,从而不断地细读原著来印证施特劳斯的阅读,这种阅读因此成为一种欲罢不能的过程。也是因为如此,说施特劳斯有什么“思想”通常不是很有意义,因为施特劳斯根本否认他自己有任何思想,而只是展示他如何阅读,这也是为什么他总是津津乐道柏拉图“第七封书信”中柏拉图根本否认有“柏拉图的哲学”。我们现在因此不能不简略地谈一下施特劳斯不同寻常的阅读和写作风格。

  

  施特劳斯的著作通常而言似乎并不显得特别晦涩,更很少象海德格尔那样生造诸多术语而使读者不知所从。但施特劳斯写作风格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似乎宁愿大多数读者误解他而不是理解他,因为他常常有意识地给读者造成某些错觉,使读者特别是不熟悉他著作的读者往往会把他反对和批判的观点当成是他赞成和主张的看法。尤其在他文章或著作的开头,施特劳斯常常显得好象他要说的东西就是读者或听众早已深信不疑的流行观念和主张,但实际上他的真正目的却恰恰是要强烈地质疑和批判那些早被西方社会广为接受的主流观念和信仰。用施特劳斯本人一再强调的话说,真正的哲学写作必高度讲究“写作的艺术”,其微言大义只有在文本内的“适当地方”(proper place)才会表露,而这不会是在文本的开端,通常而言,施特劳斯认为较适合透露作者写作意图的“适当地方”是文本的中间。例如在被施特劳斯奉为西方古典政治哲学圣经的柏拉图《理想国》中,苏格拉底在经过“三次浪潮”后终于被迫透露他本不想明言的微言大义即“最好的政治是由哲人作君王来统治”时,这一诡秘的核心教导无巧不巧地恰好出现于全书正中间的位置(按柏拉图著作的西方通用Stephan编码,《理想国》起自327a,终于621d,关于“哲人-君王”的讨论始于473c-d,即全书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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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奥·施特劳斯(1899-1973)

  施特劳斯对写作方式和阅读方式的这种刻意强调常常显得玄乎其玄而又扑朔迷离。由此而来的一个风气就是晚近以来颇有学者以整本书的篇幅来评注施特劳斯一篇区区二、三 十页的文章。例如颇有名气的尼采专家Laurence Lampert以一本专著的篇幅来讨论施特劳斯一篇不足二十页,一共38个自然段的谈尼采的文章;而另一位学者则同样以一本专著的篇幅来讨论施特劳斯另一篇三十页左右,一共40个自然段的谈“雅典与耶路撒冷”的文章。之所以如此,自然是因为人们普遍认为施特劳斯写作的布篇谋局以致遣词造句有太多讲究。施特劳斯弟子或对施特劳斯特别感兴趣的读者在阅读施特劳斯一篇单篇论文时,因此常常会首先计算该文由多少自然段组成,并由此推敲该文的布局结构与意图所在。举例而言,施特劳斯的著名论文“什么是政治哲学?”一共包括66个自然段,而全文开头则似乎随意地引用了《希伯莱圣经》中“以赛亚书”的一句话,即耶和华将再度使耶路撒冷城成为“公正不阿之城,信仰坚定之城”(the city of righteousness, the faithful city)。熟悉施特劳斯写作风格的读者由此可能会注意到,《以赛亚书》恰好也是一共66章。这就意味着,施特劳斯的“什么是政治哲学”全文由66段组成,不大可能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在向细心的读者暗示该文与《以赛亚书》的某种关系。但如此一来,这篇文章的阅读自然大大复杂化,而且施特劳斯本人的基本意图更变得闪烁不定而难以捉摸。

  这种奇特的阅读方式自然来自施特劳斯本人,即他著名的所谓“字里行间阅读法”(reading between the lines)。施特劳斯本人最诡秘的《思索马基亚维里》一书在这方面几乎成为当代西方学术的一大公案,因为他在马基亚维里著作的“字里行间”读出了太多令其他马基亚维里专家们大吃一惊的东西。例如马基亚维里名著《读李维》(Discourses on Levy)全书一共由142章组成,谁也不会问为什么此书不是100章,不是150章,而是142章。但施特劳斯却偏偏提出这个问题,而且指出这个章节数目并非任意,而与作者基本意图有关。他提醒读者注意,马基亚维里所“读”的古罗马史家李维的《罗马史》一共是142卷,因此马基亚维里把自己的书分为142章,实际是暗示他的书对应于李维的142卷。但如此一来,问题立即就出来了,因为马基亚维里此书的全名是《读李维的罗马史前10卷》(Discourses on the First Ten Books of Livy)。为什么马基亚维里要刻意说明他只讨论李维书的前10卷,而实际上却又暗示他的书对应于李维书的全部142卷?施特劳斯进一步提示,李维书前10卷是致力于罗马共和建国初期的光荣鼎盛,而其全部142卷则是一直延伸到罗马的腐败衰亡,而马基亚维里的《读李维》实际要从罗马的兴起一直讲到基督教的兴起,暗示罗马的衰亡与基督教有关。施特劳斯指出,马基亚维里之所以要特别标明他只讨论李维书的前10卷,目的就是要首先刻意造成一个印象,似乎他的目的就是要“复古”,是要以古罗马共和为样板来建立现代意大利共和国。但是,马基亚维里同时刻意用142章来对应李维的142卷,却恰恰是要向有会心的读者暗示,他的真正兴趣其实并不在于罗马的兴起,而恰恰更在于罗马的衰亡!换言之,马基亚维里的真正目的根本不是要“复古”,而是要“创新”,他根本就不认为罗马共和应该成为现代政治的样板,而是雄心万丈地认为,他马基亚维里奠定的“新样式与新秩序”(Machiavelli’s New Modes and Orders)才是从今以后全部现代政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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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奥·施特劳斯《关于马基雅维里的思考》,申彤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

  施特劳斯的弟子曼斯菲尔德因此说,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能读懂马基亚维里,只有施特劳斯告诉他们其实他们根本没有读懂。现当代以来主流学界把马基亚维里看成是所谓“古典共和主义传统”承前启后的中枢人物,在施特劳斯和曼斯菲尔德看来其实都误入歧途。因为他们只抓住了马基亚维里的表层意图,却完全没有洞察马基亚维里的深层意图。施特劳斯以其“字里行间的阅读法”层层论证,马基亚维里的第一个目标是要借助李维和古罗马的权威来颠覆基督教的权威,因此他在《读李维》的开端首先要刻意树立李维和罗马的权威地位;但与此同时,《读李维》全书从第一卷到第三卷的过程越来越明显地表明,马基亚维里在“字里行间”更进一步同时颠覆了李维的权威和古罗马的传统。马基亚维里心里根本就没有把李维和罗马当作权威,而纯粹是“借钟馗打鬼”而已(施特劳斯特别点出,马基亚维里的《君主论》从未提及李维的名字)。确切地说,马基亚维里根本就没有象李维和老罗马人那样把“古的”就当成“好的”,恰恰相反,马基亚维里认为“新的”才是“好的”,他要造就的是现代的“新君主”,而绝不是言必称罗马的新侏儒。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施特劳斯认为马基亚维里是西方“现代性”的第一位开国元首,因为马基亚维里不仅颠覆了基督教的权威,同时更进一步同时颠覆了古希腊罗马的权威,从而使西方现代性走上与西方两大传统同时决裂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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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50年版的《君主论》

  西方主流派学者常常愤怒地指责施特劳斯的这种“阅读方法”是有意识地把难读的书弄得更难读,而把不难读的书也弄得象天书。但在施特劳斯看来,这只表明现代学者实际不再知道什么是“阅读”,因为现代学者已经“遗忘”了古代哲人的“写作方式”。在“法拉比如何阅读柏拉图的《法篇》”一文中,施特劳斯曾提请人们注意中古阿拉伯大哲法拉比的《柏拉图的法篇》,因为法拉比在那里指出,柏拉图的写作方式并不仅仅在于他在其对话中大量使用象征语言、谜团语言、晦涩语言、费解语言,而且更在于,柏拉图在首先造成这种其写作充满隐喻的印象后,有时即放心地以明言而毫无隐喻的方式直言他对要紧问题的真正看法。法拉比说,柏拉图这些明言的真正看法通常都会被读者忽视,正因为大多数读者已经认定柏拉图从不直言,从而想当然地认为这些直白明言的说法“不会是柏拉图的看法”;只有少数真正把握了柏拉图写作方式的人才能了解,柏拉图有时明白直言的话就是柏拉图的意图。换言之,所谓“俗白教导”(exoteric teaching)与“隐讳教导”(esoteric teaching)之区别并不能单纯从字面上去理解,因为有时看上去“俗白”的教导恰恰就是“隐讳”的教导,用施特劳斯的话说:“事物表面固有的问题,而且惟有事物表面的问题,才是事物的核心”。施特劳斯认为,现代学者由于不能掌握这种古典的“写作方式”,不仅不能阅读柏拉图,而且也同样无法阅读马基亚维里。例如无数现代学者不愿意相信,马基亚维里的真正教导就是《君主论》中那样明白直言的“邪恶”教导,他们因此总希望在马基亚维里的《读李维》中发现他的“真正教导”或“古典共和主义”的教导。但施特劳斯却论证,马基亚维里这两本书的教导并无二致,《君主论》中明白直言的“邪恶”教导就是马基亚维里的真正教导。

  

  各种主流媒体热衷于谈论小布什政府与施特劳斯的关系,只不过表明媒体历来的误导而已,因为这些说法一方面过分夸大了施特劳斯及其学派对美国政治的影响,同时却恰恰是有意无意地回避了真正需要面对的问题,这就是当代美国保守主义政治远为深厚的民众基础。

  直到我去年写作和完成这篇导论文字时,施特劳斯在美国的影响仍然非常有限。以施特劳斯这样奇怪方式阅读和写作的人,显然不象今天无数的学者作家般希望自己的读者越多越好。而施特劳斯的思考显然也很难通俗化,按理是不大可能产生太大影响的。诚然,美国主流媒体已经两次炒作过他的名字──第一次就是上述1987-88年间布鲁姆引发的美国文化论战,那次炒作使人们开始知道美国有这么一个所谓的“施特劳斯学派”,并被看成是美国保守主义在大学和思想文化界的主要代表。第二次则是1994年,背景是当年的所谓“共和党革命”,即共和党取得在参、众两院都成为多数党的历史性胜利时,美国主要媒体指称当时已经去世二十年的施特劳斯是“共和党革命的教父”,认为这位原芝加哥大学政治哲学家是“当今美国政治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但这两次炒作都没有产生什么效果,不要说美国公众,即使美国大多数知识分子也仍然对施特劳斯非常生疏。这自然也是因为施特劳斯本人的著作看上去与美国政治风马牛不相及。

  但有意思的是,在今年(2003年)的美国对伊拉克战争爆发后,美国媒体纷纷再次大谈施特劳斯,认为小布什新保守主义政治的思想资源主要是施特劳斯政治哲学。这次炒作的规模大大超出前两次,几乎到了凡提小布什保守主义来源就必提及施特劳斯名字的地步。如果我们把美国媒体在1987、1994、和2003年这三次炒作联系起来看,那么不免得出施特劳斯学派的影响越来越大的印象:第一次炒作时,施特劳斯思想和学派尚主要是美国大学和思想文化界的一种现象;而第二次炒作时,则施特劳斯已经被说成是美国共和党的“教父”,亦即对全美政治产生了直接性的影响;而最近的第三次炒作,则施特劳斯学派似乎已经左右了美国军事外交的战略方向从而影响到了国际政治的发展!同时,由于这次伊拉克战争对整个国际社会的重大影响,小布什新保守主义与施特劳斯政治哲学的关系也开始成为国际媒体的话题,包括大陆、香港、台湾三地的中文媒体都已有报道或文章谈论施特劳斯学派与布什保守主义政府的关系。

  但我以为所有这些与其说是对美国保守主义政治的理解,不如说更多是一种误解。如前所言,小布什的所谓新保守主义并非突然发生,而是近三十年来美国保守主义发展的结果。美国保守主义并不等于施特劳斯学派,而施特劳斯学派也并不等于美国保守主义。所谓施特劳斯与小布什政府“新保守主义”的关系其实有些都是想当然。例如就目前人们最关注的布什政府的进攻性全球战略而言,与施特劳斯并无关系,因为这种全球战略事实上是美国保守派从冷战初期就提出的一贯主张。冷战时期美国保守派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布恩海姆(James Burnham, 1905-1987)在整整五十年前出版的《遏制还是解放?》(Containment or liberation?)很可以看成是这方面的先声。布恩海姆曾长期任中央情报局顾问,并在美国各大军事院校定期讲演,对美国军方影响甚大,认为单纯“遏制”政策只是防守性的,美国必须有决心“解放”世界。今天所谓“解放伊拉克”正是伯恩海姆意义上的解放。这位前哲学教授在50年代初放弃教职,帮助巴克莱(William Buckley)创办美国保守派的第一个全国性周刊《国家评论》(National Review), 他在该刊开设的长年专栏即题为“第三次世界大战”。在他看来二战结束后第三次世界大战就已经开始,事实上早在二战刚刚结束的1947年他就提出,“美国不管愿不愿意都必须建立成一个帝国”。可以说,即使从来没有过施特劳斯这个人,从来没有过施特劳斯学派,小布什政府同样可以形成现在这种进攻性全球战略。尽管小布殊政府的国防部副部长沃尔福维兹(Paul Wolfowitz)属于施特劳斯派弟子,但沃尔福维兹在战略上的思想主要来自于他的另一个老师沃尔斯泰特(Albert Wohlstetter),同样与施特劳斯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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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恩海姆《遏制还是解放?》英文版

  诚然,人们或许不难用非常通俗的语言说明所谓施特劳斯思想与布什政府的关系。例如曾著有《施特劳斯与美国右派》的一位加拿大自由派学者,在伊拉克战争后更简明地将施特劳斯的“教导”概括为三点以说明为什么施特劳斯是小布什政府的“教父”:第一,施特劳斯深受马基亚维里影响,主张统治者必须“欺骗”公民才能有力地主导政治,因为公民们总是需要强有力的统治者告诉他们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第二,施特劳斯深受霍布士影响,认为每个人都与他人处于潜在的战争状态,只有在“我族主义”基础上形成的强大“国家”才能使人在同一个政治共同体中得到约束;第三,施特劳斯认为一个政治共同体只有在面临外部威胁时才能联合起来,如果没有外部敌人反而可能陷入内部纷争和内战而瓦解,因此施特劳斯派都信奉永久的战争,而不是永久的和平,这就是为什么小布什要发动伊拉克战争。

  我们暂且不论这些概括是否正确,但不妨可以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假如这就是施特劳斯的“教导”,为什么这样的“教导”偏偏在美国特别成功地成了政治主导甚至国策基础呢?这样的“教导”难道不是应该更适合于萨达姆的伊拉克政府吗?为什么施特劳斯思想没有盛行于萨达姆的伊拉克,倒盛行于小布什当政的美国?是因为美国人民比伊拉克人民更愚蠢,更容易被“欺骗”?进一步而言,施特劳斯在德国有弟子,在法国的弟子更多,他们都象施特劳斯的美国弟子一样不遗余力地传播施特劳斯的“教导”,但几乎可以肯定,如果施特劳斯的德国弟子或法国弟子要使上述的所谓施特劳斯“教导”成为今日德国或今日法国的政治主流和国策基础,那么他们是注定不可能成功而只能被人耻笑的。为什么这样的“教导”偏偏在美国如此成功呢?是否因为德国法国比美国更自由或更民主?我相信这位加拿大自由派学者将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甚至还可以以我们中国自己为例来提出同样的问题,因为按照美国《波士顿环球报》今年5月11日的报道引用施特劳斯弟子罗森教授(Stanley Rosen)的说法,现在施特劳斯学说信奉者最多的地方乃在中国大陆!我们因此不妨假设,如果中国大陆出现了一个所谓施特劳斯学派,并且试图把上述的三条施特劳斯“教导”同样应用于中国,试问他们有可能成功吗?可以肯定地说,绝不可能成功。因为这三条没有一条是可以使今天的中国人接受的。绝大多数中国人今天首先就反对统治者可以“欺骗”民众这种“教导”,大家都相信政治应该“透明化”,不然就是“愚民政策”;其次,绝大多数中国人今天尤其不喜欢“国家”而喜欢市场,相信人与人的关系不应该是通过“国家”形成的政治纽带关系,而应该是通过“市场”形成的经济交换关系;尤其人人都知道“我族主义”或民族主义是必须批判的狭隘的不开化民族的表现;最后,中国人今天讲的最多的就是全球化、地球村,要作“世界公民”可以与“国际接轨”,谁要是认为天下是永久战争而不是永久和平必然被中国人认为是战争疯子。中国人一定会问,最自由民主的美国怎么会接受如此荒谬的这种所谓施特劳斯“教导”呢?是否美国政治比中国政治更不“透明”所以人民更容易被“欺骗”,还是因为美国人比中国人更落后更不开化,更陷于“我族中心主义”而不能接受“世界公民主义”?我相信这位加拿大自由派学者将同样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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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奥·施特劳斯《自然权利与历史》,彭刚译,三联书店2024年版

  我们现在可以进一步认为,不但这位属于普通常见自由派的加拿大学者无法回答上述问题,而且只怕连罗尔斯、哈贝马斯、或德里达等自由主义和后现代理论家们也都无法回答上面提出的问题。伊拉克战争的思想史意义或许就在于,它表明了当代西方自由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理论贫困。这也是为什么伊拉克战争爆发后西方主流思想界理论界都明显陷入“失语症”的原因所在。诚然,我们知道哈贝马斯和德里达等人都在发表这样那样的声明,可是这类声明只不过是所有普通反战群众都有的一种常识立场或态度,并不需要什么真知灼见。问题在于这些理论家们没有也无法用他们自己的自由主义理论或后现代理论来提供一种“解释”,他们只不过与普通常人一样地沮丧于无法阻止这场战争,却并不比普通常人更多地理解这场战争。他们同样地不能解释为什么“美国人民”或至少绝大多数美国选民如此强烈地要打伊拉克战争,并且不管任何国际舆论反对都仍然坚定地支持小布什政府的战争。按照他们的“理论”,这样的事情应该是不会发生的,至少是不应该发生在美国的。至于各种主流媒体热衷于谈论小布什政府与施特劳斯的关系,只不过表明媒体历来的误导而已,因为这些说法一方面过分夸大了施特劳斯及其学派对美国政治的影响,同时却恰恰是有意无意地回避了真正需要面对的问题,这就是当代美国保守主义政治远为深厚的民众基础。

  从回顾的角度看,西方自由派和左派理论界实际总是一次又一次地低估美国保守主义的深厚底蕴,总是以为美国保守主义只不过是短暂的,很快就会消失的现象。但美国保守主义的兴起并不是可以那么轻易忽视的现象(包括美国大学现在无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保守)。这种保守主义的兴起不是施特劳斯所造成,也不是施特劳斯学派所能营造。恰恰相反,只有从美国保守主义兴起并取代美国自由主义这一背景中,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施特劳斯学派所谓“法律关乎的是公民的德性”以及“政府的首要职责在于塑造人民的品德”这样反自由主义的论述可以切入美国的宪政辩论。也只有从美国保守主义政教体制的背景中,我们才能解释为什么象施特劳斯这样主张“德性高于自由”的政治哲学可以有越来越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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