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植竹:“书为媒”成就了我的美满婚姻
近来,于东来因为提倡婚事从简的倡议,遭到媒体的围攻,让他这位“有泪不轻弹”的大男子汉也流下了辛酸的眼泪。可见年轻人如何谈恋爱、办婚事并不是一件小事,值得一谈。由此,我联想到自己的婚姻和办婚事。
1951年上期,我刚从资兴县立中学毕业,便由学校推荐、人事部门批准,到县人民银行当上了干部。不久,一位郴州籍的女同志小谢,从“省革大”结业后,也被分配到了我同一单位工作。
那时的她,还是头上扎着羊角辫子的小姑娘,聪明伶俐、热情活泼、工作出色。也不知怎么的,我对她产生了好感。但想到自己是一个农村出身的孩子,而她是一位文化比我高些的城市姑娘,也就不敢对她产生非份之想。从接触中,我发现她对我也是蛮好的,而且都爱好文学,有共同语言。聊起文学,话就像小溪流水,滔滔地流也总流不完。
此时,她正在利用业余时间阅读《红楼梦》,也就常常和我讲起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我就好奇地遐想:她给我说这些,会不会有“话外之音”呢?
为探其究竟,我写了这样一张纸条:“《红楼梦》看完了吗?能否借给鄙人一阅?”并选择了一个无人在场的机会,悄悄地交到她手里。我估计,此时我的脸蛋一定通红了。
灵敏的她,对我借书这样的平常事也用写条子的方式,还神秘兮兮、通红着脸来递交,心里也就明白了我“心中有鬼”。她没说话,也是写了个小纸条:“借部书也不动嘴而动笔,鄙人不知是何意?能告知吗?”夹在《红楼梦》的扉页中,也是涨红着脸交到我的手中。
我们双方虽都没有把“我爱您”的话说出来,但是,“此时无声胜有声”,在两个青年人的心中,都已经像是点亮了一盏灯,亮堂堂了。
从此,我俩便正式谈起了恋爱。那时的青年思想纯朴,最大的追求就是“又红又专”,好学上进,一心扑在工作上,争当先进,用好的表现来博得大家的好印象。即使是谈恋爱,用在花前月下的浪漫时光也不多,更不会大把花钱去进餐馆,到商店去买珍贵赠品。记得我和她谈爱时,我只给她买过一本在当时来说算精致的笔记本,扇页上我亲笔了一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的古诗。她收到时特别高兴,好像捡到了一个“宝贝”。我俩婚前,业余时间不多,除了看看电影外(次数也不多),去得最多的场所就是新华书店,几乎把书店当成了图书室,我们像是成了“书海中的小鱼”。
说来也怪,我没有给她什么物质享受,但她却觉得我这个人诚实可靠,好学上进,工作乜行,文笔不错,对我爱得很深。当时县公安局一个小伙子也喜欢她,写了一封向她示爱的短信,从柜台上递交给她。她看后,竟当着对方和营业问那么多同事和顾客的面,把信撕掉了,表明她“要吊死在欧植竹这一颗树上”的态度。我俩谈了一年多后,于1953年“五四青年节”这天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