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为报母仇的“孝”:人性与法律的撕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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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扣扣一案终于以其被判处死刑而尘埃落定。此前,民间与执法者围绕案件的情节、性质及紧跟其后的量刑轻重,从民意舆论和法律层面进行了长时间的交锋,直至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后,此案掀起的余澜,依然久久不能平息。见诸媒体和民间的多是琐碎的关于此案来龙去脉的细节及对量刑问题的客观或主观评判。

  张扣扣一案同此前较多类似个案一样,一经发酵,便迅速在社会上掀起舆论巨澜,究其原因,貌似法律与人性的较量,实则是以中国传统文化意识观为法律诉求主体与以西方法制观为法律诉求主体的较量,简单地说,即西方现代文明与东方历史文明的角力。

  改革开放数十年来,我们不仅效仿西方国家经济制度,而且在文化意识形态领域也多对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顶礼膜拜,这在我国推行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及现行司法制度中打下了深刻烙印。

  有着五千年辉煌文明史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自古以来贯穿着崇道尚侠这条鲜明主线,在卷秩浩繁的文化典籍中,从早期记载侠客行径的《虬髯客》《聂隐娘》,到后来大家熟知的小说《三侠五义》《小五义》《水浒传》,以及以作家金庸为代表的武侠小说作家群体创作的系列武侠小说,侠客们秉侠仗义之举,在弱肉强食、民不聊生黑暗封建社会里,成为照亮饱受邪恶势力欺压的人们精神世界的掣电,给予陷入绝望中的受侮者以慰藉和希望。

  集侠客之大成者莫过于明朝施耐庵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这段历史为背景创作的古典名著《水浒传》。《水浒传》中有两个典型案例:一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因妻致祸案例。高衙内垂涎林冲美貌娇妻张氏,数番引诱、胁迫未果,最后林冲被高太尉于白虎堂设计陷害,刺配沧州;妻子张氏被高衙内逼婚不从,自缢而死。更为残酷的是,高太尉为免除后患,决计要斩尽杀绝。他暗中派心腹喽啰陆谦等三人于风雪之夜,放火焚烧林冲于负责看守的草料场所栖宿的茅寮,被因茅寮被积雪压垮、移身附近山神庙里林冲聆知实情,跃身冲出,杀死三人,活生生被逼上梁山。另一个是武松为其兄武大郎复仇案例。面貌丑陋、生性懦弱但勤劳善良的武大郎被虔婆王婆和淫棍西门庆联手用砒霜毒死后,武松归来,于家中设筵宴请邻里之际,手刃王婆、潘金莲,此后,又赶到狮子楼斗杀西门庆。

  林冲反抗黑暗强权杀人和武松为亲人报仇杀人的案例,如果发生在今天,司法判定结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无论正史还是野史,无论官方还是民间,历来视林冲、武松为伸张正义的正面人物加以讴歌,而对高太尉父子及王婆、西门庆、潘金莲之流加以鞭挞。

  公理、道义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缔结并奉行的为人处世的准绳,是浸入国人骨髓的精神图腾。每当有人衔冤受屈,人们就会想起“天理”这个词,所谓“天理”就是为人们普遍公认的道义,“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暗室亏心,神目如电”等大家耳熟能详的民间熟语,所指向的都是同一道理。公理即正义,“正义”的高尚内涵于人类文明社会,放之世界而皆准。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同样崇尚公平正义,西方意识形态主流始终高扬正义大纛,尽管他们假正义之名,干了太多卑鄙龌龊、蝇营狗苟勾当,但强大的文化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机器依然每年孵化出大量的宣扬所谓普世价值的精神武器,如他们通过好莱坞大片,泡制出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维护世界和平的“高大全”式英雄人物,这些好莱坞式英雄形象无一不是秉持公平正义、解救人间苦难的上帝的化身。

  由于东、西方历史背景不同所形成的文化差异,导致对法制的具体理解不尽相同,东方偏重于感性思维,而西方侧重于理性思考。我国改革开放数十年来,中、西方文化在相互交融中,对各类事物、事件不同视角导致不同观念的激烈碰撞,在逐渐改变国人的民族传统文化品性的同时,所产生的反作用力又导致了对西方法制思维模式的质疑、抵御。效仿西方的法制治理模式与普遍民意的不协调性,因某些个案,动辄致使社会肌体的撕裂。如2006年末发生在江苏南京的彭宇案,就是以典型的西方法制思维模式而非以中国传统偏感性道义断案方式作出判决结果,导致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权威和荣誉,社会赖以健康运行的道德体系为此付出了惨重代价,中华民族千百年来所奉行的正统道德观一时竟成为被现代法律拷问的对象。此案例大而广之,正是东、西方文化不同价值观和法制观交锋的结果,它颠覆了国人心中数千年来承袭、培植的传统事理认知观。还有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引起民意汹涌的案例,就是发生在2018年8月21日江苏昆山的电动车主出于自卫,反杀宝马车主、导致宝马车主死亡事件,法院最终判决结果:电动车主属于正当防卫、免予刑事责任。此案判定吻合了中国式偏重于感性的义理断案方式,绽放出道义的温情光芒,赢得民众额手称庆。

  美国早期司法制度尚未健全时,审判案件,总要随意请几个与案件毫无关联的普通民众参与案情的甄别和最终判决,而且参与判案的民众对法庭审理结果持有否决权。邀请与案件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毫无瓜葛的普通民众参与审案,客观上保障了断案的公允性,排除了案件当事人和法院审判人员的因主观趋利避害及囿于繁复刻板的法律条文偏执一端的蒙蔽和干扰。因为受邀参与案件审判的普通民众与案件本身无关,甚或连基本的法律条文都不懂,他们对案情的认知和甄辨,全凭自己于生活实践中形成的道德评判标准作出判断,这个标准与法律并无必然的联系,而这即是我们所说的公理、道义,人类社会文明演进而自然形成的基本道德准则。美国起初判案时邀请普通民众参与断案的这种维护法制公平正义的简单有效方法,发展到后来,就是今天法庭审案的陪审团制度,陪审团成员具有至高无上的对案件审理结果的否决权。

  不过,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下日渐形成的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诸多痼疾,导致膨胀的权力、嗜血的资本及其它社会黑恶势力对神圣法律和公平正义的肆意强奸、践踏,法律往往成为制度缺陷下强权、资本罪恶的遮羞布,成为强权、资本和寄生其上的法制机构及从业傀儡的自淫的道具。

  民意永远是纠偏法律缺陷的最可靠的准绳,民意意味着公理,民意是赖以构建人类文明大厦的基本准则。

  张扣扣始终持有司法部门对杀害其母亲的王家量刑过轻的执念。在人们传统观念中,“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不妨假设一下,如果杀害张扣扣母亲的元凶当年被判处极刑,张扣扣是否会放下复仇的恶念?然而,法律就是法律,没有受感情左右的摇摆成分;历史没有如果,一切过往皆成既定实事。张扣扣隐忍暴发,手刃自己视为杀害母亲凶手的王家兄弟,法院判处其极刑本在法理之中。但此案掀起的汹涌民意,又正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观念作用于对案情及案件判定的认知评判的反映,是古老文明与现代法制碰撞激起的飞沫、发出的轰鸣。蓄意隐忍是智,与人为善是礼,为报母仇是孝,而待人以礼、谋事以智、奉亲以孝,正是中华传统文化体系的内核,吻合国人传统的正面评判标准。

  当今,人类社会已进入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人们生产生活条件在科技的推动下得到巨大改善,然而应高于物质需求的人的精神品质反而面临愈来愈严峻的挑战。司法机构是从属于国家的维护社会健康运行、维护人间公平正义的不可或缺的国家机器组成部分,它应代表国民的普遍意志。然而,制订法律条文的是人,而凡是与人的思维相关的事物即人为的事物,都难免作用于事物中的个体或团体的主观痕迹。人们更愿意凭自己视听触摸到庄严公允的法律条文里,更多地浸染温暖的道德光辉。尤其是当经济社会由于飞速发展,不可避免地随之出现诸多社会问题,导致社会各阶层、各领域间必然产生一时难以化解的诸多矛盾,将机械的法律更多地付诸普遍的民意检测,更显得弥足珍贵。在我国持续开放,深度融入国际大家庭发展进程中,有机的学习借鉴西方法制建设先进经验,我们距鲁迅先生倡导的有选择性“拿来主义”要求尚远。

  行文至此,想起法国现实主义批判文学大师雨果于长篇巨著《悲惨世界》里塑造的两个人物,一个是苦役犯冉.阿让,一个是警长沙威。冉.阿让由于穷困导致饥寒交迫,在面包店偷了一块充饥的面包,然而,就是这块使他成为窃贼的面包,让他的人生付出惨重的代价。此后,黑暗冷酷的法律将他死死地钉在牢狱底层。法律的、精神的桎梏即使在他逃出牢笼,用天使般的善行为世间做尽好事以救赎自己曾经的“恶行”后,依然牢牢地紧套在他的身上,黑暗的监牢无时无刻不如影随形,向他张开险恶的大口。

  对遵从、守护国家法典忠心耿耿、矢志不渝的警长沙威——这个在执法过程中从不掺杂丝毫个人情感的人,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威严,终日像一条嗅觉灵敏的恶犬紧紧咬住从采石场逃脱的冉.阿让,而当被他苦苦追踪、欲以法律的名义绳之以法的冉.阿让的全部善行,如来自天堂的圣光,照进他被严霜封锢的枯寂灰暗的心底,他赖以生存的精神信仰支柱訇然崩塌,始终被他奉为人生圭臬、职业圣典的自认为代表人间公理正义的法律以及他为之焚膏继晷、全力以赴的全部行径,竟成了毫无意义的一片虚幻,甚至成为一种假名正义的恶行。理想与现实的彻底颠覆,霎时抽空了他的整个生命和全部希望,致使他如一片秋末的枯槁苍白、轻飘飘的落叶,投入河中。——这里,从人性与法律较量的结局中,可使我们联系张扣扣案例,获得更多的警醒与启示。

  原标题:对张扣扣一案的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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