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光伟| 主体逻辑之二:《资本论》为什么不是现象学


  【作者按】在经济形态社会中,主体逻辑好似无迹可寻!事实果真如此吗?以工资幽灵为例,资本工资怎一个“卖”字了得(言可变资本),怎一个“无”字了得(言劳动力价值),怎一个“算”字了得(言计时工资),怎一个“拜”字了得(言计件工资)!人面兽身的结果是揭示商品生产对象的大写字母意义“两仪象”的普遍存在性。所谓劳动酵母,不过是“肉身”;所谓阶级卖力,不过是“幽灵本身”。工艺元、阶级元锁定主体矛盾的具象入口,是为“经济矛盾元”。于是可以理解:只是作为“异化生产关系”,资本具有伟大的文明作用——资本的生产力。“资本的生产力”意指资本驾驭劳动条件和生产条件的力量或能力。它的物象形式是“资本生产要素”。作为“生产要素”,资本逻辑掩盖着主体逻辑,使主体逻辑成为经济舞台“幕后的幽灵”。于是为了解答“主体逻辑的幽灵性”,必须在商品生产逻辑内部说明主体逻辑之于资本逻辑的工作关系。所贴出的内容系对“主体逻辑与资本逻辑——《资本论》为什么不是现象学”一文(刊于《政治经济学研究》2022年第4期,第16—30页)的主题摘录,该文的第二部分,吉林财经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基金项目“《资本论》、工资与现代化: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研究”(2022WZD010)的阶段性成果。任何社会历史有机体皆“肉身”与“幽灵”的结合。这就是幽灵学的研究领域。以商品“两仪象”(商品两因素)为例,使用价值即是“肉身”,价值的历史对象性规定即是“幽灵”。商品生产逻辑说到底是“主体逻辑”(劳动二重性)对“资本逻辑”(资本运动和自我构造化)历史关系的矛盾具象。商品怎一个“异”字了得,劳动力商品怎一个“算”字了得。货币转化为资本的逻辑幕后是历史,又以“商品——劳动力商品”为线索的总布局。经之,纬之,行之,知之,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请您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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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逻辑是统治的工具

  《资本论》理论终结篇关于“各种收入及其源泉”的工作规划暗藏对逻辑工具性质的思想总揭发。为了科学说明剥削器官的历史生长,马克思决定采用特殊的“商品表达法”:商品既作为逻辑工具,也作为历史实存的统治关系的发展和灭亡运动。须知,历史过程是“共同体—商品”,历史结果是商品生产形式。故此,作为阶级化的生产方式,资本不能穿越一切历史时空,替换它穿越历史的是商品。作为开端规定,商品是统一诸种剥削规定的历史生产形式:包括剥削的阶级形式、统治形式和经济形式。商品既与地租并存,也与剩余价值并存:作为生产形式,它建立起全部剥削历史的内在机理联系;作为生产方式,它使奴隶商品生产历史羽化为劳动力商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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