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宅基地、乡村振兴与城市化
内容提要:当前中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是中国经济增长极,农村是中国发展稳定器。在城市化背景下面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于理解乡村振兴的阶段性。目前阶段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是为无法进城的农民提供基本生产生活秩序。正是农村成为了最广大农民的基本保障和进城农民的最后退路。有一种错误的主张,认为应该通过激活所谓农村宅基地这个“沉睡”的资本,为乡村振兴筹措资金,以建设一个强富美的乡村。至少在目前阶段,这种主张是不合时宜的,因为所谓激活的“沉睡”资本,实际上不可能创造出无缘无故的财富,不过是以农村宅基地为媒介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为工具,将城市资源转移到了农村,这种转移又因为增减挂钩政策工具的笨拙,造成严重资源浪费和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只有当城市化已经完成,中国已经走出中等收入阶段,基本实现了现代化,中国的乡村振兴才有条件进入强富美建设阶段。目前阶段的乡村振兴重点应当集中在为需要继续依托农业农村的两亿多农户提供基本生产生活秩序的保底。
关键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市化 宅基地 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是未来一个时期统领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当前一个时期理论界和政策部门需要回答的问题。在城市化的背景下面,乡村振兴依靠谁?为了谁?钱从哪里来?这些都是需要回答的问题。有一种乡村振兴的思路,就是将农民宅基地与农民城市化进行人地挂钩,通过盘活农民宅基地资源,既为乡村振兴筹集资金,又为进城农民提供进城的第一桶金,从而实现在城市化背景下面振兴乡村。具体地,人地挂钩设计中,“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这种设计中,农民进城了,他们让出自己宅基地,让出的宅基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进行城市建设,从而获得城市建设巨额增值收益,将部分增值收益返还农村,就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资金来源。国务院参事夏斌在一次演讲中提出一个问题“45万亿土地出让金多少到了农民手中”,就是一个灵魂之问。原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在接受“搜狐财经”采访时说:“根据我的经验,河南新乡一县的一亩宅基地,到地级市里能卖到20万,异地到省会城市能卖到30万,要异地卖给浙江和江苏,就能卖到80-100万,”“在我看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市场化是一个必然趋势”。农村宅基地被称为“沉睡的资本”,被学界和政策部门寄以厚望。那么,宅基地是否堪当如此重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