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的毕节实践与启示

2021-07-25 2948 0
作者: 毕节市委政研室 来源: 昆仑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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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地处“乌蒙磅礴走泥丸”的莽莽大山深处,这里是习仲勋同志亲切关怀、胡锦涛同志亲自倡导建立的“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是习近平总书记深情牵挂、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的地方。2017年以来,为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毕节市委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大党建”为统领,探索出了一条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的新路子,为实现全面脱贫、走向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是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探索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不能混同于一般民间团体、社会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面临许多亟待研究解决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比较明显,这就需要我们全面深刻认识和把握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通过突出政治领导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能力,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全面小康。

  毕节的脱贫攻坚越是到最后,剩下的越是难啃的“硬骨头”,到2016年,全市仍有7个贫困县、1981个贫困村、11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而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村“两委”干部“提不起笔、喊不动人、找不到钱、办不好事”,直接影响到脱贫攻坚的推进质量和效益。2017年4月,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号召全省学习推广安顺市塘约村领办“村社一体”合作社的经验,让更多贫困户参与、让更多农民增收、让更多村集体经济增长。

  毕节市委因地制宜及时作出以“大党建”统领“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的工作部署,迅速制定出台学习借鉴“塘约经验”助推“大扶贫”战略的实施意见和7个配套政策措施,通过创办“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深入宣传,选择350个村开展创办“村社一体”合作社试点,推动“村、社、民”三方抱团发展、合作共赢。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要求“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支部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让全市党员干部更加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对农村各项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凝聚了改革力量,通过抓点做样、以点带面,截至2019年底,全市建立“村社一体”合作社2452个,带动6.8万户30万名群众加入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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