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大事记

2021-08-17
作者: 毕节改革研究中心 来源: “宏甲文章”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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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委在大会上部署全市各县(区)各乡(镇)及村都要成立脱贫攻坚讲习所。

  【导语】毕节试验区起源于老一辈革命家习仲勋的深切关怀,由时任贵州省委书记胡锦涛同志倡导建立。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深切关怀,多次对毕节试验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肯定毕节在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和自身努力下,发生了巨变,并要求“把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

  2014年5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指示中写道:“建设好毕节试验区,不仅是毕节发展、贵州发展的需要,对全国其他贫困地区发展也有重要示范作用。”总书记的指示是对毕节广大干部群众的巨大鼓舞。

  2016年12月26日,中共毕节市委在第二次党代会上正式提出“大党建统领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的战略思路,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好毕节试验区这两大任务凝聚思想共识、明确发展方向。此后,毕节自2017年春开始的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以及2020年秋在脱贫攻坚冲刺阶段提出的“四个留下”,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具有突出的意义。(编发此大事记以供研究参考。)

  毕节市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大事记

  ◆ 2016年12月26日毕节市第二次党代会召开,会上正式提出聚焦“创新发展、同步小康”总体目标,明确了“大党建统领大扶贫、大安全、大发展”的战略思路,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好毕节试验区这两大任务凝聚了思想共识、找准了发展路径。

  ◆ 2017年3月22日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周建琨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七大工程”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4月6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毕党发〔2017〕11号),提出推行“村社合一、合股联营”的合作社,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 2017年4月12日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建琨在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上首次提出并部署各县(区)、各乡(镇)及村都要成立“脱贫攻坚讲习所”,通过组织群众,在群众中讲习,把脱贫攻坚的要义、把办“村社合一”合作社的作用讲清楚讲明白,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4月14日,第一个脱贫攻坚讲习所在威宁自治县挂牌成立。4月15日,第一个乡级脱贫攻坚讲习所在威宁县石门乡挂牌成立。在农民各自耕种三十多年后,毕节在脱贫攻坚中创办的讲习所,是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合作经济和集体经济十分重要的阵地,在毕节的脱贫攻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 2017年4月16日中共贵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时任省委书记陈敏尔在党代会工作报告中,要求“总结推广塘约经验”,让更多贫困户参与,让更多农民增收,让更多村级集体经济增长。毕节市市、县、乡、村四级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全会精神,当月市县乡三级均组织近千名干部到安顺市塘约村参观学习,并选派多批次乡村干部到塘约村跟班学习。

  ◆ 2017年7月27日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周建琨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借鉴“塘约经验”助推“大扶贫”战略的实施意见》,以及配套的《毕节市农村“村社一体、合股联营”改革实施方案》等7个实施方案,要求在深化改革中坚守人民立场,破解脱贫攻坚难题,选择350个村党组织为试点先锋队,开展创办“村社一体”合作社试点。

  ◆ 2017年8月15日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毕党发〔2017〕23号)文并组织实施,推动组织起来、抱团发展、合作共赢。

  ◆ 2017年自推行“大党建统领”以来,为解决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后农村中党员少,年龄老的实际情况,注重在农村中发展党员,特别是青年党员,到本年9月已发展农村党员2145名,同比2016年增长237.78%,全市农村党员达到11.04万人。在这基础上,把党支部建到村民组、建到产业链,村里建党总支,形成了党总支连支部、支部连小组、小组连党员、党员连农户的基层党组织机制。有20个农村社区建立了党委,505个行政村建立了党总支,下设党支部1553个,由此建立起党组织领办集体性质的“村社一体”合作社的组织基础。

  ◆ 2017年10月19日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代表团参加讨论,毕节市委书记周建琨向总书记汇报了毕节在农村中大力发展党员,特别是青年农民党员,把党支部建到村民组、产业链上,以及创办脱贫攻坚讲习所等工作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给予充分肯定:“新时代的农民讲习所,赋予它新的内涵,这是创新。”“党的根基在基层,一定要抓好基层党建,在农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总书记的肯定,给予毕节广大干部群众巨大的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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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0月19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到贵州代表团参加讨论。

  ◆ 2017年11月16日周建琨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十一次会议暨全市“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改革现场推进会议,审议了《中共毕节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农民(市民)讲习所”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意见(送审稿)》等“1+5”文件,对“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工作进行再总结、再推动。会前参观了黔西县大关镇七里村合作社通过开展讲习,引导群众抱团发展、共同致富的情况;观摩了常青村和前进社区“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有关情况。

  ◆ 2017年11月24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贵州改革情况交流》(2017年第189期)刊发《毕节市探索创建“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助推脱贫攻坚》典型经验信息,分送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领导等,并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截至2017年11月,全市已创建讲习所3986个,开展培训1.8万余场,培训干部群众200余万人次。

  ◆ 2018年2月14日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令》。其中要求选好配强合作社带头人,充分发挥政治核心、政治引领作用,积极推广“塘约经验”。毕节全市上下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培训,把推进“村社一体”合作社改革工作引向深入。

  ◆ 2018年4月25日周建琨主持召开二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暨全市学习践行“塘约经验”专题改革“回头看”会议,通报了全市学习践行“塘约经验”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会前观摩了纳雍县厍东关乡陶营村、寨乐镇革新村、化作乡枪杆岩村等三个村学习践行“塘约经验”兴办“村社一体”合作社的情况。

  ◆ 2018年7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30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方面大力支持下,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顽强拼搏,推动毕节试验区发生了巨大变化,成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一个生动典型。在这一过程中,统一战线广泛参与、倾力相助,作出了重要贡献。现在距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到3年时间,要尽锐出战、务求精准,确保毕节试验区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要着眼长远、提前谋划,做好同2020年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着力推动绿色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把毕节试验区建设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示范区。统一战线要在党的领导下继续支持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不断发挥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制度优势。

  ◆ 2018年7月19日统一战线参与毕节试验区建设座谈会在毕节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出席并讲话;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在会上传达了习近平的重要指示并主持会议;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主席、无党派人士代表,以及贵州省、毕节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发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贵州省、毕节市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毕节全市上下及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和统一战线参与毕节试验区建设座谈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强大动力,凝聚起“打赢攻坚战·建设示范区”的磅礴力量。

  ◆ 2018年12月24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市推行“村社一体”合作社工作情况,审议《毕节市2017-2018年度学习践行“塘约经验”改革试点村考评结果报告》。全市共建立“村社一体”合作社2452个,带动6.8万户30万名群众入股合作社,为推进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工作奠定了基础。会议确定大方县核桃乡木寨村、大方县猫场镇箐口村、纳雍县化作乡枪杆岩村、金沙县西洛街道中华社区、纳雍县厍东关乡陶营村、威宁县猴场镇格寨村、金沙县柳塘镇金新村、七星关区三板桥街道大坡坪社区、七星关区亮岩镇太极村、赫章县水塘堡乡马圈岩村为毕节市2017-2018年度学习践行“塘约经验”改革优秀试点村。

  ◆ 2019年5月28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周建琨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暨践行“塘约经验”推进乡村振兴现场会议,听取了大方县和箐口村践行“塘约经验”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随机提问参会的各县(区)分管领导学习观摩感受。强调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会前观摩了大方县猫场镇箐口村通过“村社一体”合作社发展产业有关情况。

  ◆2019年6月29日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召开,审议通过《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坚决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意见》,要求大力推广塘约村、大坝村等“村社合一”成功经验,所有村都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因地制宜建立合作社,所有贫困户都要加入合作社。毕节市委、市政府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干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成功经验,查找问题短板,为全面推行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提供组织保障。

  ◆ 2019年9月27日周建琨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塘约经验”推进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10月10日,市委办、市政府办正式印发(毕委办字〔2019〕77号)并组织实施。全市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开启新征程,实现100%的村(社区)党支部(党总支)领办集体合作社,100%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合作社,100%的村支“两委”干部带头入社。

  ◆ 2019年10月18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成果集中交流会,周建琨在会上交流了题为《关于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调查与思考》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中对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推动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提供有益参考。

  ◆ 2020年2月26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了《毕节市2018-2019年度学习践行“塘约经验”改革试点村考评情况报告》,确定金沙县桂花乡滥坝村、金海湖新区响水乡青山村、七星关区生机镇镰刀湾村、大方县凤山乡店子社区、织金县板桥镇白果村、百里杜鹃管理区金坡乡锦星村、黔西县大关镇七里村、七星关区鸭池镇河坝村、威宁县草海镇同心村、纳雍县骔岭镇坪箐社区为毕节市2018-2019年度学习践行“塘约经验”改革优秀试点村。

  ◆ 2020年3月6日市委出台《关于印发〈毕节市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毕委〔2020〕18号),细化明确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的类型、组织架构、入股方式、收益分配、组建流程、管理方式、经营模式、扶持政策、风险防控和组织保障等,推动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规范运行。

  ◆ 2020年4月10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全市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调研督导情况汇报,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周建琨对全市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工作提要求、作安排。

  ◆ 2020年6月8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贵州改革情况交流》(2020年第47期)刊发《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的毕节探索》典型经验信息,分送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领导等,并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 2020年7月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改革情况交流》(第26期)刊发《贵州毕节创新推进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典型经验信息,分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各专项小组组长等。7月22日,周建琨同志批示:“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必须扎实继续推动,要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 2020年7月20日全市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现场推进会在金沙县、百里杜鹃管理区、金海湖新区召开,现场观摩了金沙县东光社区、百里杜鹃管理区龙塘村和大堰社区、金海湖新区青山村等党支部领办集体合作社工作情况。周建琨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进行调度安排。

  ◆ 2020年7月21日市委组织部举办脱贫攻坚大讲习大培训第44次专题讲座暨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讲党课,时任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直属机关工委书记石永忠作了题为《强力推进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助推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专题辅导报告,全市市、县(区)直牵头单位负责人、乡村干部、驻村干部、村集体合作社管理人员共22719人参加培训。

  ◆ 2020年7月28日市委二届七次全会召开,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周建琨提出了“四个留下”(留下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留下一批活力强劲的合作社、留下一份殷实厚重的村集体资产、留下一套高效管用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求,对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行再部署。

  ◆ 2020年8月5日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办的《学习与研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专栏刊登了《贵州毕节积极推动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文章,全面介绍毕节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的做法及成效。

  ◆ 2020年8月11日市委组织部举办脱贫攻坚大讲习大培训第47次专题讲座,邀请当代文学家、著名学者王宏甲围绕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进行授课。全市市、县(区)直牵头单位负责人、乡村干部、驻村干部、村集体合作社管理人员共24743人参加培训。

  ◆ 2020年9月22日毕节市召开脱贫攻坚“大战一百天、打好收官战”启动大会,周建琨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大战一百天、打好收官战,必须目标靶向精准,把排查整改贯穿始终,坚决确保问题短板动态“清零”。之前,毕节市已深入推进多轮“大遍访、大筛查、大整改”,排查问题短板6万余个,建立台账,实行销账式管理。会议强调要把“四个留下”贯穿始终,强化政治意识、系统思维,以务实举措抓“四个留下”,不断提升“四个留下”工作实效,坚决确保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

  ◆ 2020年11月11日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四个留下”夯实基础固本强基推进高质量脱贫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毕党建发〔2020〕8号),将“突出党支部领办,留下一批活力强劲的合作社”“坚持内外发力,留下一份殷实厚重的村集体资产”作为重点任务。

  ◆ 2020年11月23日毕节市纳雍、威宁、赫章退出贫困县序列,至此毕节7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毕节试验区成立以来,累计减贫670多万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累计减少贫困人口约221.75万人,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毕节篇章,成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一个生动典型”。其中,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达32万余人;健康扶贫减贫12.38万人,全市卫生健康系统142名党员骨干担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8个县区各建成1所二级甲等县级综合医院,226个乡镇共有227所政府建乡镇卫生院,2228个行政村均有1所政府建村卫生室。

  ◆ 2020年11月25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工作情况交流》(2020年第24期)刊发《毕节市以“四个留下”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经验信息。

  ◆ 2020年12月14日-15日市委二届八次全会召开,再次强调进一步完善“四个留下”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对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进行再部署、再安排。

  ◆ 2021年1月14日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周建琨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暨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现场督察推进会议。现场观摩了威宁自治县雄山街道白岩社区和羊街镇西华社区、双河村,赫章县妈姑镇九股村,七星关区鸭池镇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改革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了全市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情况,并对进一步巩固扩大改革成果进行部署。截至2020年底,全市党支部领办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共7229个,覆盖所有农村行政村(社区),实现产业发展总收入18.6亿元。

  ◆ 2021年1月25日省委组织部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印发〈“四个留下”给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带来的启示——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陶营村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调研报告〉的通知》(黔组通〔2021〕9号),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推广毕节市纳雍县陶营村的经验做法。

  ◆2021年1月31日《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的毕节探索》获评“2020年度贵州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第一名。

  ◆ 2021年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赴贵州考察调研并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首站来到毕节市黔西县乌江六冲河段,听取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保护和实施禁渔禁捕等情况汇报,并走进新仁苗族乡化屋村,了解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党建等情况。毕节全市上下深受鼓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提升好,奋力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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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书记来到毕节新仁苗族乡化屋村。

  ◆ 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毕节19人获先进个人、15个集体获先进集体,成为全国受表彰数量最多的地级市。

  ◆2021年3月当代文学家、著名学者王宏甲撰写的长篇报告文学《走向乡村振兴》由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全面记述了毕节市党组织领办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创新实践。

  ◆ 2021年3月9日市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市委、市政府对七星关区朱昌镇宋伍社区、大方县绿塘乡牛场社区、黔西县杜鹃街道大兴社区、金沙县岩孔街道东光社区、织金县熊家场镇白马村、纳雍县骔岭镇祠堂边社区、威宁自治县羊街镇双河村、赫章县双坪乡河泉社区、百里杜鹃管理区黄泥乡龙塘村、金海湖新区双山镇普陆村等10个“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先进村”予以表彰奖励。

  ◆ 2021年4月28日市委二届第19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四个留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送审稿)》。5月10日,市委正式印发实施。特别强调充分发挥县委书记的“一线总指挥”作用,注重县级党委统筹、乡镇党委统领,把党组织领办集体合作社工作抓实抓细抓出实效。

  ◆ 2021年5月13日市委二届九次全会召开,强调要持续深化留下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留下一批活力强劲的合作社、留下一份殷实厚重的村集体资产、留下一套高效管用的乡村治理体系“四个留下”工作机制,全面激发乡村振兴活力、带领全市人民群众走向共同富裕。

  ◆ 2021年5月24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贵州改革情况交流》(2021年第74期)刊发《毕节市积极推行“四个留下”助力乡村振兴》典型经验信息,分送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领导等,并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天眼新闻、小康网、《乡村振兴》杂志等主流媒体相继转发报道。

  ◆2021年7月9日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发表王宏甲《乡村巨变的世纪回响》,同日中宣部《学习强国》在首页推荐。文中特别介绍:“毕节实践最突出的是,在新时代坚定地推行‘大党建统领大扶贫’,全市3704个行政村全部创建了‘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村干部和党员率先入社,贫困户100%加入了集体合作社,以强弱联合凝聚乡村社会。在这基础上推行乡镇党委统领合作社,解决‘一个村单打独斗’的问题,做到乡与村互动发展。走出这一步,标志着毕节在合作化道路上迈上了一个更大的平台。再走一步,毕节出现了县委统领的县乡村三级联办的合作经济组织,拓展出乡村集体经济、合作经济与国有公司融合发展的新型县域经济。这种新格局有助于县委书记更好地发挥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的重要作用。”

  中共毕节市委政策研究室改革研究中心

  2021年7月

  (来源:“宏甲文章”微信公众号;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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