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土地问题已经不是农民问题的核心

2022-11-16 5135 9
作者: 李昌平 来源: 顶端新闻

  很多学者依然认为:土地问题是农民问题的核心,甚至说农民问题就是土地问题,并主张:解决农民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土地改革。对此,笔者持异见!

  曾经是,但九十年代后已经不是了

  农民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吃饭问题、收入问题、体面生存问题。

  1949年以前,中国经济形态是农业经济或“地主经济”形态,农民若失去了土地或只占有很少的土地,是很难温饱或体面生存的。所以,在1949年以前,土地问题是农民问题的核心,也是中国问题的核心。

  1949年后,农民均分了土地,获得了土地农用的完全权利。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的经济形态依然是农业经济形态,获得了完全农地权利的农民,其根本问题是吃饭问题,算是基本得到解决了。但随着后来的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民的土地权利被逐步“半社会主义化”了,农民从土地上生产出的劳动成果,很大部分被“剪刀差”拿走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达到2.57:1,吃不饱饭又重新成为首要的农民问题,这实际上是地权“半社会主义化”之“以农补工”导致的。所以改革开放前,农民问题的核心也是土地问题。

  八十年代推广的小岗村“分田单干”模式,实际上是让农地权利回到了农民手中。此外,农民集体还可以直接用土地办乡镇企业,农民可以分享土地非农用地收益。实际上,农民在八十年代获得的土地权利比49年还要大。虽然八十年代中国经济形态已经是工业经济和农业经济并举的经济形态了,但由于农民既获得土地农用的农业收益,又获得土地非农用的乡镇企业和社队企业收益,所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迅速下降到了1.8:1。这个时期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可谓是蒸蒸日上,农民问题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缓解。这个时期的土地制度对农民而言,是最好的。所以,并不存在明显的农民问题。

  1950至1980年,地权变化与农民生存状况是正相关的,即扩大农民地权,有利于解决农民问题。

  众所周知,中国农民问题尖锐化是从九十年代开始的,然而,九十年代以来农户的地权却是不断扩大的。从土地农用权来看,九十年代以来的土地农用权由经常“调整”改变为“长期不变”了,农民获得的土地农用权是扩大的。从土地非农用权看,虽然九十年代以来的土地非农用权利由“农民集体所有”转化为“官府所有制”,但对农民家庭的征地补偿却由10至15年提高到了30年,补偿标准也大大提高了,所以,从农户的角度上看,农户获得的土地非农用权也是扩大的。

  然而,九十年代扩大农民地权并没有起到缓解农民问题的作用。换句话说,农民问题之核心是土地问题的结论,进入九十年代后已经站不住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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