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对农村二轮土地延包的思考与建议


  一

  第二轮土地延包已经开始试点。就像在昨天一样,中国农村刚刚经历了轰轰烈烈的农村土地确权改革,这项自2013开始持续多年的“确权确地确四至”改革,折腾多年,也都确权颁证了。现在第二轮承包三十年就要到期了,农业农村部已开始第二轮延包试点。考虑到“确权颁证”改革也是农业农村部主持搞的,现在试点延包就显得十分奇怪。这还用试点吗?直接将第二轮承包期再延长不就可以了吗?

  农业农村部又要搞第二轮延包试点,显然是认为2013年进行的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存在问题。现在要借第二轮土地延包来调整土地确权颁证中存在的问题。那么,2013年确权颁证存在哪些问题呢?至少存在三个问题:第一,以为确权颁证期限为永久不变是没有依据的,因为土地是集体所有的;第二,在农村人口快速减少,只有越来越少农民种地,土地承包者与经营者分离的情况下面,将耕地确权确四至,影响了土地耕作的便利,造成了土地生产效率的严重损失;第三,影响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因为确四至容易造成钉子户。正因为确权存在以上诸多问题,有一些地区确权却没有领证,还有地区则只确权而没有确地更没有确四至。至于苏南地区以及一些经济比较发达地区,绝大多数农户早已不种地,而将土地反租给村集体,村集体再通过招租由最有能力耕种土地农民去耕种,因此这些地区的所谓确权就只是走了过场。即使农业部三令五申必须确权,苏南农村也只能是“臣妾做不到啊”,表面应付过去。

  2013年土地确权应当有两种不同方向的考虑:一种考虑是通过给农民土地确权,让农民吃定心丸,从而让农民放心到城市打拼,打拼失败了还可以回来种田。同时,因为确权确地确四至,这块土地就永久是自己的了,也就敢于放心大胆在自己土地上投资搞基础设施和土地增肥的建设了。另一种考虑则是,既然已经确权确地确四至了,那些进城农民就可以将自己承包地转让出去,从而让市场主体通过流入土地形成规模经营主体,由此重构中国农业的主体,达到最佳的市场资源配置效果。

  确权颁证以来,至少第二种考虑完全没有现实性,因为几乎没有农民愿意将自己的土地永久地流转出去。土地不只是经济资源,而且是自己与家乡的血肉联系,何况谁知道自己进城后还回不回来?同时,将承包地永久流转出去,也只能用于耕种,种地的利润是很少的,愿意永久流入土地的市场主体也肯定不可能高价流入土地。农业部在武汉黄陂区搞承包地退出试点,即使按征地标准让农民退出承包地,农民仍然不愿意退出。以5万元一亩的标准流入土地用于农业生产,即使按最低5%的财务成本,每年利息就要二三千元,比一亩地种粮食的产值还要高,哪个市场主体流转得起如此昂贵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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