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使用“农民工”的称呼,农民工的地位就会提高吗?
据媒体报道,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政府倡导各方媒体在宣传上,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性语言,让业者有尊严,并出台政策,提高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就业者政府主导评分积分体系权重”这一建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9月17日答复称,“我市虽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但也将结合深圳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
据此前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作协副主席吕雷于2007年两会召开前夕曾建议,取消“农民工”这个称谓,把他们统一称为工人。
同样的,在2011年,河南省就有一位主要领导也曾在媒体上呼吁,不要再称“农民工”了,这样叫有歧视的意思。
当时,本人就曾写过一篇评论文章。题目叫《不叫“农民工”就不歧视了吗?》
我就奇了怪了,有人总喜欢作表面文章,玩文字游戏,人家农民工自己都没有嫌弃这个名字,可是有些大人物却关心起“农民工”这个名字了。
难道改一下称呼就能提高农民工的待遇、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吗?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出现的一个新的社会群体,是指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的称呼受到一些人大代表和省级领导的关注,并呼吁要改掉这一“岐视”性的叫法,乍一听,应该算是一件好事,说明领导已经重视和关注这一弱势群体了。细琢磨,问题并不是改变一个称呼这么简单。
本人认为,要真正地关心和帮助农民工,不在于改一下这个称呼问题,而是在于切实解决农民进入城市参与经济活动后涉及的一系列权益保障的问题,在政策和法律的制定上要保障他们和当地人一样享受同样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他们的住房问题、看病就医问题、子女上学问题等,让他们和城镇居民享受一样具有同样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地解决对农民工的歧视问题。
至于“农民工”的这一称呼改不改无关紧要,“农民工”的称谓只是对这个群体的一个叫法,一个符号,这只是表面现象。
本人倒认为“农民工”这个称呼客观地反映了当今中国社会的现实,就这个称呼本身而言并不存在歧视的问题。这些“农民工”本身就是农村户口,进城里打工,不就是“农民工”吗,这是客观现实。在他们的户口身份没有改变,不能和城里人享受同等待遇,孩子不能就地上学,看病没有医保,住房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就将他们称为“工人”或“城市居民”,这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城里人认可吗?“农民工”自己能认可吗?有的地方将“农民工”改称为“外来务工者”这有什么不同吗?去掉“农民”二字不存在歧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