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打工故事】我在某物业公司的工作感想
今年因为疫情,我回到了老家小县城里找工作,目前就职于一个小物业公司,职员满打满算也就二十来个人。我二月入职的,实习期三个月,招我的时候老板说是行政文员,进来了之后发现行政、人事、后勤、财务全都要我做,行政和后勤倒没什么,但人事和财务都是初次接触,做得磕磕绊绊又担心出错,但正因为做了人事,我才近距离见证了资本家的丑陋一面。
我待的这个物业公司实际上已经在这个小区服务了将近两年,但由于一直在亏损,老板决定撤离,换成房开方自己组建的物业团队,这件事发生在我入职一个半月后。
换公司就意味着人员变动,但是老板一直以来都没有跟我聊人员变动的情况,之后一个经理拿了一整套文件给我,说让我把所有员工的个人信息都填进去,然后找他们签字。
我打开翻了一下,每个人有四份文件,抬头分别是: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里面有个离职原因,勾选的是个人原因),交接手续表(一些工作交接以及明确写了“结合您的个人辞职意愿自x年x月x日终止劳动关系”),员工离职公告(写着xx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此后一切活动均为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以及写着“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辞职报告。
首先,我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办法替他们写上个人信息,但我不知道怎么处理,最后决定私下通知身边的同事不要签这些文件。按理来说,应该是公司辞退大家,而不是提员工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辞退我们是有n+1工资补偿的,但是个人原因离职是拿不到经济补偿的。
我只能尽我所能地告诉大家,怎么做才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也咨询了做律师的朋友,但同时我也很悲观地想,他们或许并不在意,维权是需要时间成本的,更何况他们大多数都是家有老小,不值得为了几千或者万把块钱付出时间,同时还“得罪”人。后面同事的说法也佐证了我的想法,他们说:“公司是不会吃亏的,签就签吧,不签也还不是一样的拿不到多的钱,你以为你能拗得过他们吗。”
我后来还是去问了经理,辞退大家有没有补偿,他笑着跟我说:“不是辞退你们,你理解错啦,是先解除现在这个公司的劳动关系,然后再签我们新公司的合同。”我问他要是大家签了自愿离职书,结果最后没有签新合同呢?他说不会的,一定会跟你们签的。
我并不相信这些承诺,跟同事说在见到新公司的合同之前都不要签字。
但是我的提醒仅仅只阻拦了两天,后续他们都陆陆续续签了协议,尤其是保洁部和工程部里年纪比较大员工。因为我从私下得到的消息,他们中有部分人是要被裁掉的,也就是签了协议后不会再聘用了,所以在他们签之前,我还是跟他们私底下提醒不要自愿离职。但是现实依然让我很悲观,他们说:“公司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吧,我们有什么办法,又没有文化哪里说的赢他们,早点签了拿了钱早点找份新工作。”“娃娃读书还要用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