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依依:工人不敢请假,死亡不被认定工伤,合理吗?
新闻报道中,时不时有劳动者猝死,他们无一例外的都是因为工作。
可即便如此,他们中的很多人还是无法被认定为工伤,要么是因为不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要么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各种各样的原因,都成了企业逃脱责任的法宝,劳动法似乎沦为了老板手中的武器,用来对付一个个苦命的劳动者。
浙江余姚,34岁的装卸工人张公前静悄悄死在了12平方米的出租屋里,既不是死在上班的场所,也不是死在上班的时间,还没有死在上下班路上。
按工人们的话来说,“死在西货站里,什么问题都解决了”,偏偏“死在了租房里”。
张公前租屋室内
一句话:张公前死的真不是时候。
不免让人感叹:原来,人死也是要挑时候的啊?
死的不对,就没法认定工伤,没法获得应有的赔偿,老板只能是人道主义的赔个8.3万了事,亲属们毫无办法。
原本张公前的妻子刘红侠想要通过尸检证明他是因为工作而导致的身亡,却被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职业病诊断办公室告知,哪怕做了尸检,确定死因是热射病,也无法直接归咎于工作单位和工作环境。
“职业病诊断实际上是要求国家工伤基金来赔偿,这个是有限制的,一定要在工作当中(发病)。你申请可以,但我们肯定给你打的是无职业病中暑。”
想要从尸检得出工伤结论的想法,彻底破灭了。
而和张公前同一条线上的工友要么否认张公前被发现死亡的前一天加了班,有出现中暑、晕厥的情况,没有就医的说法,要么表示不知情。
张公前的微信被踢出工作群,此前加的几位工友也把他的号码删了,其他线上的工友也不大愿意说此事。
工人在火车上装货
有个工人说,张公前那条线几乎都是带班人的老乡和亲戚,“有些人包庇,不敢说的。”他也被人警告过不要多事,小心老板找他麻烦。
想要认定工伤的证人证言,就这样被掐灭在摇篮里。
张公前的亲属们走哪条路都走不通,已经无计可施了。
张公前所在的杭州湾物流公司的老板自始至终没有露面,只派了一个职位不明的代表“小桑”与家属接触,甚至一度表示公司只出3万元。
这就是老板的丑恶嘴脸,一方面打压其他工友,使他们不敢去作证人证言,一方面极尽所能压低赔偿款,不承认工伤。
其实张公前在死亡前两天就有点中暑了,本来他也想休息,可无奈带班(领导)不让他休,如果休息还要被扣掉三天的工资。
于是他便不敢请假,不能请假。
老板为了压缩人力成本,最大化利润,原本6个人干的活,只会招5个人,还要通过克扣工资的形式逼迫工人持续上班,不能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