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赢的几次劳动争议官司(三)之一


  核心提示:

  在“老字号品牌”杂志期间,是媒体生涯中经历最为特殊的一段,投资(老板)与杂志社(刊号提供方)你争我斗、尔虞我诈,甚至把我拖带卷入,杂志顾问、社长、总编、前主编、运营部人员甚至我招的第二个美编都成为我的对立面——简直被合围但非围殴——因为他们合力也没打过我,哈哈。

  哥曾把老板推荐来的编辑(据说为替代我的人选)开除,后来社长被哥辱骂后打算开除哥被老板阻止,之后,哥“助力”老板把社长开除。最后,哥辞职后再先把资方老板、后把杂志社申请劳动仲裁、告上法庭,最终打赢官司!

  不过,杂志社赖账,拒不披露组织机构代码,赔偿金最后没有执行到位。

  跟“老字号品牌”杂志的劳动争议官司,可谓“旷日持久”,从2011年8月打到2016年11月,经历两次仲裁、三次开庭、先后跟三个诉棍、两位律师过招,最后二审胜诉,但是,“老字号品牌”杂志拒绝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导致法庭无法强制执行赔偿。

  当了五个月光杆司令主编

  2011年1月中旬,”老字号品牌”营销杂志社以月薪7千在58网上招聘编辑部主任,1月26日,我发去应聘材料。春节后的2月10号去面试,负责面试是杂志社顾问盛某,面谈约一小时后让我写一篇某酒的评论,于是,我当天回家写了于11日下午邮件发送给他,随后,他通知我第二天上班。

  面试时盛某声称,杂志社投资未到位,我的工资暂时只能给付五千元,试用期一个月,工资四千元。

  于是,2011年2月12日,我到”老字号品牌”营销杂志社担任编辑部主任(后来改为主编),参与创刊工作。

  “老字号品牌”杂志是由某省报业集团原文摘杂志刊号改名而来,投资方是某省商人丁某。当初,地方某传媒学院教师刘某通过报集团原副总盛某联系到已经停刊的文摘杂志,2010年年底,用此刊号改名为“老字号品牌”杂志,原文摘杂志社长刘某继续担任社长,教师刘某当总编。成立文化公司经营杂志,丁为总经理。

  编辑部设在在海淀区某社区居民楼一个两室一厅民宅里,主卧为社长刘某睡房,次卧杂志社顾问盛某睡房,客厅为办公室——杂志社广告发行部则在另一处租赁房内。

  美编工资居然比主编高

  我上班以后呢,发现了个奇葩的事儿,就是美编工资居然比我高,而且不大听我指挥。美编是个男的(我干媒体遇到过无数女美编,男的就碰到两三个)、30多岁,以前当过文字记者,他比我先上班。后来我才知道。招聘他的时候,跟社长签的协议是直接接受社长领导。这是很奇葩的事,从来没有哪个报纸杂志美编直接受社长指导的。他工资四千二(试用期),转正后七千——盛某安慰我说,他试用期按70%拿工资,你按80%拿工资——这纯粹偷换概念,劳资试用期四千元,还比他少200块钱,就从这个地方看这杂志就很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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