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傅政华参与部署打击证期领域犯罪(图)

2015-07-10
作者: 记者 来源: 中国经营报

 

  

 

  公安部副部长傅政华

 

  

 

  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

 

  原标题:傅政华参与 公安部两副部长罕见共同部署打击证期违法

 

  本报记者周远征

 

  空前的暴跌,给中国股市以及普通投资者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谁导致了这些伤害,谁又从中非法牟利?中国证监会展开调查之际,公安部也介入进行调查。

 

  7月9日,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带队赴证监会,会同证监会排查近期恶意卖空股票与股指的线索针对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的异常波动。随后公安部发布信息,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依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多个信息源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公安部排名第三号的傅政华也参与到此项工作。公安部两位副部长参与到此次打击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中,规格之高极为罕见。

 

  7月9日晚间,《中国经营报》记者还从多地公安部门人士中获悉,7月9日各地公安部门已经召开多部门会议,经侦等多部门联合展开行动。

 

  按照公安部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严密防范、依法打击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犯罪案件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恶意卖空股票与股指涉嫌犯罪的线索,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迅速展开调查、依法处理,全力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目前,公安部已经针对涉嫌恶意做空大盘蓝筹的十余家机构和个人开展核查取证工作。

 

  广东省经侦部门一位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不排除做空的机构和个人还会涉及到非法经营等情况。他说,一些打着“私募基金”旗号的投资管理公司实质上就是从事证券咨询或资产管理,这类未经许可的非法代理客户买卖股票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市场人士有所异议的恶意做空行为,重庆凡赛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颜智勇表示:“与‘恶意做空’股市最具有关联性的规定,是《证券法》第七十七条和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的‘[证券]市场操纵’行为;并且由于‘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是通过在期货市场的操作实施的,该行为也可能操纵了期货市场,从而构成《条例》第四十条和第七十七条的‘[期货]市场操纵行为’,证券法对这些操纵行为进行了界定,例如约定交易、自己与自己交易等都属于操纵市场的行为。”他说,这次打击恶意做空,实质是打击操纵市场的行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了“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颜智勇还认为,此次由于相关机构和个人操纵市场的行为,导致散户受损的情况,散户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请求,但是市场操纵行为没有相关监管部门介入的情况下,散户自己要完善证据链很难。

 

  对于傅政华、孟庆丰介入此次打击证券期货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公安系统内部人士表示:“这次力度是空前的,不会是应景装样子!”事实上,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端掉“天上人间”就已经初显铁腕形象,其调任公安部之后,担起了更重要的责任。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
赞赏备注
确认赞赏

评论(我来首评..)

大家都在看

热评文章
热点文章
热赞文章
在『红歌会App』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