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获刑20年罚1.7亿:曾与多名女性搞钱色权色交易

2019-04-24
作者: 重庆一中院 来源: 政事儿News

  2019年4月23日上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对被告人王晓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三百五十万元。对王晓光受贿、贪污、内幕交易违法所得及其孽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8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晓光先后利用担任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区长、中共贵阳市乌当区委书记、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共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中共遵义市委副书记、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中共六盘水市委书记、中共遵义市委书记及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政府工程、项目开发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70.435万元。

  1999年至2000年,被告人王晓光利用担任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上的便利,虚构项目,违规获取15.11亩荒坡地的土地使用权预登记,后采取由政府下属单位先回购再出让给其他公司的违规手段,非法占有乌当区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人民币480.621122万元。

  2009年8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王晓光利用其职务便利、工作关系知悉或从他人处非法获取的内幕信息,直接或指使其亲属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4.9470681834亿元,盈利共计人民币1.626925129亿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晓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和内幕交易罪。鉴于王晓光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犯罪事实和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其贪污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贪污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受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予以从轻处罚,对贪污罪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公开履历,王晓光仕途一直在贵州,曾在贵阳、遵义、六盘水等市工作,其中2006年至2011年,在遵义任副市长、市长,后任六盘水市委书记,2013年11月时任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落马后,他又重返遵义任市委书记3年多,2017年任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

  2018年4月1日,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王晓光接受组织调查。此后其9月被“双开”,11月被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向重庆市一中院提起公诉。

  中纪委公布的“双开”通报中,称其“德不配位,寡廉鲜耻”。

  通报称:王晓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信仰缺失,热衷于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刊,拉票助选,封官许愿,不遵守外事工作纪律并造成恶劣影响,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特权,违规公款豪华装修住所,大吃大喝,安排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职务提拔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有关企业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并约定收受好处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取巨额利益,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巨额钱款谋利,违规占用公共财物、损公肥私,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同意收受干股,与多名女性搞钱色、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推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尔夫球场建设项目,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生活奢靡,痴迷兰花、玩物丧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王晓光简历

  王晓光,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山东巨野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

  1980.09贵阳师范学院体育系体育专业学习

  1984.08贵州省贵阳市警察学校教师(其间:1986.09-1987.07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进修)

  1990.01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行政科副科长

  1991.06先后任贵州省贵阳市纪委办公室干部、副主任(正科级)

  1993.03先后任贵州省贵阳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5.04贵州省贵阳市委办公厅副县级秘书

  (1993.09-1996.06贵州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6.08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副区长

  1998.02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委副书记

  1998.12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1999.03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1.02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委书记,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1999.09-2001.12中国地质大学人文与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学习)

  2002.11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乌当区委书记,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03.01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03.03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市教育局党委书记,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03.05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2004.03贵州省贵阳市副市长

  2004.08贵州省贵阳市委常委、秘书长

  2006.11贵州省遵义市委常委、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常务工作)

  2008.05贵州省遵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9.02贵州省遵义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1.09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水城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11贵州省遵义市委书记

  2013.12贵州省遵义市委书记,遵义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4.04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遵义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7.05贵州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

  2017.06贵州省委常委,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2018.01贵州省委常委

  十一届、十二届贵州省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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