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上评:家暴恶行面前不需要“吃瓜群众”

2020-07-31 858 0
作者: 评论员 来源: 新华网

  明确路人“见家暴得管”有范本价值

  为犬只上“芯”还要打通犬主文明之心

  未成年人打赏要“应退尽退”

  对“乡村买手”要多支持、多扶持

  ……

  新闻速递:7月28日,《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修改二稿)》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草案修改二稿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劝阻,对受害人面临人身安全威胁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新京报:在家暴动辄刺激公众敏感神经,也成了大众关切议题的语境中,此举很难不引发舆论关注:这是首次有地方性法规拟对家暴行为“目击者”的报案义务作出明确规定,相当于将“强制报告义务主体”进行了扩充。明确家暴“目击者”应报案,本质上也重申了一点:家暴不是家务事。在家暴面前,任何人都不该做袖手旁观的看客,或者轻易转过身去装作没看见。明确家暴“目击者”应报案,的确是对法律权利义务的调整。这拓宽了人们的义务区间,但无关道义绑架:不论是着眼于反家暴亟须的“社会共治结构”,还是从干预成本、公民道德自觉等角度考虑,要求人们及时介入或举报家暴行为,都谈不上“过分要求”。要求家暴“目击者”应报案,是在反家庭暴力法基础上的“更进一步”,但这不是将法律泛道德化的乱来,而是拿捏好了“善法”分寸:广东草案修订也是在研判基础上,将“有权”报案修改为了“应当”报案,并非想当然。说到底,反家暴地方立法,家暴防治网络织得越牢越好——只要严守法治框架,多些在反家庭暴力法基础上的“更进一步”也无妨;对于其他地方立法中的好举措,各地也宜见贤思齐、善于对标。像明确路人“见家暴得管”,就颇具范本价值,可资各地借鉴。

  新闻速递:近日,“深圳犬只未植入芯片将被视为无证养犬”这一话题引发热议。据报道,今年年底前,深圳将实现犬只芯片管理全覆盖。《深圳市犬只电子标签植入管理规定(试行)》显示,深圳将9月底之前设为警示期,督促犬主主动为犬只注射电子芯片;10月份开始,未注射芯片将被视为无证养犬;11月开始,将全面强化执法力度。

  广州日报:为“汪星人”植入芯片相当于为其办理“身份证”,授权人员通过专业设备读取芯片编码,并连接主管部门系统后台就可获取犬主姓名、联系方式、犬种等信息。上“芯”有诸多好处,最显而易见的便是方便犬主寻找、确定争议犬只归属等。当然,上“芯”在让犬主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赋予了其义务,明确了责任。为犬只上“芯”,可以倒逼犬主文明养犬。不过,要达到这一效果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上“芯”率要足够高。对此,深圳选择的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加强宣传,让犬主了解芯片的无害,并为芯片购买质量险、为宠物犬和医生购买责任险,保证芯片植入过程中风险的闭环管理。另一方面强化执法力度。除此之外,还可以考虑直接“攻心”,如增加芯片定位功能,或者更加“贴心”,如在植入芯片的基础上推广宠物大病医疗险等。总之,技术再强大也离不开人的因素,推动文明养犬关键还是要让犬主拥有文明之心。而要打通人的心,不妨把工作做得更细些,更实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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