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打假:盘点“假官”

2021-03-16 6255 7
作者: 李京统 来源: 政事儿

  今天是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被称为“打假日”。

  “政事儿”注意到,此前的公开信息中,也曾有过一些假官,他们冒充领导干部或其亲属行骗:有人冒充副省长的儿子取得对方信任并与对方恋爱、结婚、生子;有人冒充市委主要领导亲侄子,骗过常务副县长和多名局长等;有人冒充“省委办公厅主任”骗了市委书记、市长。更有甚者,把自己包装成手眼通天、无所不能的人物,被省委书记奉为座上宾。

  他冒充“省委办公厅主任”骗了市委书记、市长

  李建明,曾用名“马跃”,生于1960年9月,高中文化,无业,户籍为四川省成都市。

  据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2016年2月,李建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虚假的人事任命消息,称“省委常委办副主任李建明任省委群教法制办主任”。2017年11月初,有人将李建明介绍给绵阳市安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称李建明为“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

  2017年11月10日,李建明以假冒的“四川省委办公厅主任”的身份参会,现场参会的人员有绵阳市委宣传部部长、安州区委书记等人。2017年11月13日,该会议在安州区电视台安州新闻进行了报道。

  李建明在行骗的过程中,还曾冒充“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并伪造与成都市长的聊天记录。2018年1月,李建明在一次饭局上认识了董某,两人互加微信。为骗取董某的信任,李建明通过微信向董某发送其办公室照片、到各地开会的照片及视频,以及伪造的同成都市市长的聊天记录。

  3个月后,董某对李建明的身份产生了怀疑,随后报警。警方向四川省委办公厅核实,省委办公厅无李建明任何任职信息。2018年4月,民警将李建明抓获。警方在李建明家中,查获了其伪造的法律文书和法院专用章,以及伪造的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印鉴。

  最终法院判决,李建明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他把自己包装成手眼通天、无所不能的人物,被省委书记奉为座上宾

  苏洪波,男,汉族,曾在云南省计划委员会培训中心工作。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云南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播出的《政治掮客苏洪波》介绍,苏洪波奔走于北京和云南两地,刻意营造自己来头大、靠山硬、关系广等身份背景,把自己包装成手眼通天、法力无边、无所不能的人物,一副神龙见首不见尾、神神秘秘的样子。

  苏洪波说:“我没有什么背景,我所有这些东西,我应该这样说,我可能从头到尾,算取巧比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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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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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还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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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政治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在会让骗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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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这些人也就是‘挂名’在官场专门从事‘两头牵线,买官卖官,从中收益的皮条客’。试想;这些省级别的高官难道不用某一件事情印证其‘实事实办’的可靠性,而就会对其轻易相信,轻易交好吗?由此,笔者认为这个‘李京统’如果不是脑袋不正常,那么其就是忽悠读者脑袋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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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时代没有假,如今遍地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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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私批修,才掺不了假。行骗受篇,皆乃为私者私欲满脑私心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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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特权控制体制,沾沾特权的光,就能飞黄腾达鸡犬升天。对此,官吏们迎来送往,乐不知疲。于是,假冒官员以及亲戚孕育而生。假并不可怕,真的才可怕。真的可以编织权力网,假的只是一时捞点小财,真的可以长期捞巨财。腐败网盘根错节,其实特权就是腐败,老虎形成是老中青三代传承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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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都是假,成了常态,打不完的。3.15只是个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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