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共党员做不好这件事也要受处分?
中新社北京5月27日电 题:为什么中共党员做不好这件事也要受处分?
作者 郭金超 郭超凯
“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前夕,中央纪委对中共河北省委原书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的“双开”通报中,使用了“家风败坏”一词,当时引发舆论的高度关注。
近年来,在家风问题上被“点名”、因祸起萧墙而受到处分的党员并不在少数。为什么中共党员管不好家人也要受处分?
“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的这句话,直指要害。
“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从“忠厚传家久,诗书继世长”的古语,到《朱子家训》《颜氏家训》的训诫,无不体现着中华民族对家风家训的重视。而注重家风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
毛泽东在家风上坚持三条原则:“恋亲不为亲徇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他总是要求子女与老百姓一样,不允许搞特殊;周恩来制定“十条家规”,告诫亲属不许扛总理亲属的牌子,以谋私利;陈云为亲人定下“三不准”:不准家人搭乘他的车,不准家人接触他看的文件,不准家人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陈毅与父母多次“约法三章”,不得借用其上海市长的名义外出办事,一分一毫切记公私分明……
习近平曾多次讲到习家从严教子的清白家风,言传身教下对自己产生了深远影响。无论在地方还是到中央,每到一处工作,习近平都会告诫亲朋好友,“不能在我工作的地方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打我的旗号办任何事,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
他也反复提醒领导干部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家里那点事“要留留神,防微杜渐,不要护犊子”。否则,“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处理,而且要从严处理”。
“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如果家风不正,原则就容易在亲情面前变通、底线也会在亲情面前失守。
纵观近年来已查处的腐败案件,家风不正,已成为作风问题滋生、腐败现象蔓延的重要根源。父子兵、夫妻档、兄弟帮屡见不鲜,甚至“全家总动员”形成家族式窝案。有调查指出,80%的官员腐败案与家庭成员有密切关系,并且贪官大多有着不良家风。
从“我爸是李刚”的“拼爹”闹剧到“严书记夫人”耍官威等近年来引发民众强烈反感、受到舆论高度关注的事件,也不断说明注重家风建设,管好“身边人”的重要性。
为了肃清不良家风,以“好家风”推动形成清正廉洁的党风政风,中共定下了许多“严规矩”。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中共把领导干部家风建设纳入作风建设范畴,以党内法规形式予以制度化。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党内纪律规矩的方式,首次将树立良好家风列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明确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要受到党纪处分。
从监督的角度关注官员的“生活圈”“社交圈”“亲情圈”,中共以渐成体系的党内法规,表明家风问题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党性问题、纪律问题,为防止家风败坏划出不可碰触的底线。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国为本,家风正则民族兴。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社会生活发生多大变化,这个在中华文化中浸润的百年大党,始终坚守着以家风校准价值坐标的传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