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任省公安厅长20年贪12亿,危害远甚于金钱腐败
反腐大片上新了。
1月6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四集电视专题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一集《解决独有难题》播出。
专题片讲述了原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福生案,吉林省政协原副主席张晓霈案,辽宁省三任原公安厅长李文喜、薛恒、王大伟案。
诸多贪腐细节触目惊心。比如张福生,专案组从他家中查获大量茅台酒,有15年的、30年的,还有50年的,还有多件黄金制品,一些金条玉石,连具体谁送的,张福生都印象模糊。
在公安部消防局任职时,张福生利用分管的人事工作进行利益寻租。一位消防工程企业老板利用打麻将的机会输送利益,十几年来,在麻将上“输”的钱累计达到900多万元。
张晓霈曾任吉化集团公司经理,吉林市市长、市委书记,吉林省政协副主席。专题片披露,张晓霈与名为刘有才的老板交往近40年,两人从最初的兄弟情,发展为权钱交易关系。
刘有才成为了张晓霈的代言人,在张晓霈的关照下,刘有才成为涉足餐饮、物流运输、消防设备供应等多个领域的“大老板”,刘有才为张晓霈送上了钱款、金条,累计达数千万元。
比上述两人更为触目惊心的是,辽宁省三任原公安厅长李文喜、薛恒、王大伟案,三人相继掌管辽宁省公安系统长达20年,分别受贿5.41亿、1.35亿、5.55亿,总计超过12亿。
资料显示,李文喜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近9年(2002年至2011年),薛恒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2年(2011年至2013年),王大伟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9年(2013年至2022年)。
多位专家认为,在三任省公安厅长背后,还有危害甚于腐败。
李文喜:插手非法采矿案件,成为穿警服的矿山老板
辽宁省公安厅长是辽宁公安一号警号的佩戴者。早年间,佩戴一号警号的李文喜是下属心中的正面榜样,42年警龄,出身一线,业务过硬,屡破大案要案,获得诸多荣誉。
执掌重权之后,李文喜逐渐私欲膨胀,从光荣榜跌落到耻辱柱。值得一提的是,在被审查调查初期,李文喜无法摆正心态,不肯正视自身的蜕变。
审查时,李文喜标榜,“我当了一辈子公安,我干了两辈子的活,得罪了三辈子的人”,当时有领导直接点明,“你光说这三句话,你后边还落了两句呢,你贪了四辈子的钱,犯了五辈子的罪”,李文喜当场哑然,低头认可。
专题片披露,李文喜受贿共计5.41亿余元,绝大多数来自铁矿矿主刘志廷。辽宁省公安厅曾调查一批非法采矿案件,涉案矿主刘志廷通过关系,请托李文喜帮其脱罪,并许诺重谢。
评论功能已恢复开放,请理性发表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