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若涉罪,郑某某将来还能当导演吗?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2月19日,“导演郑某峰涉嫌猥亵儿童被刑拘”冲上各大平台热搜榜。据海南海口警方通报:1月18日,郑某某(男,58岁)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在海口挑选演员期间,以指导舞蹈动作为由,对参加排练的女性未成年人进行猥亵。接报警后,警方迅速开展工作,于1月17日将郑某某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郑某某被捕后,多名演员在网络上曝光被其侵害的经历。多名网友以受害者及家属身份在社交媒体上斥责郑某某“他不是个例,也不是初犯”。还有疑似受害者表示,2019年就在网上曝光过郑某某。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要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厅厅长缐杰在接受访谈时表示,2024年前11个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7万人。
猥亵儿童可能面临怎样的处罚?不法人员接受处罚后,是否还能从事原行业工作?如何将侵犯未成年人不法行为扼杀在摇篮里?对此,《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专家。
法院判决从业禁止
行业亦可拒之门外
近日,有疑似受害者发文回忆称,2016年,14岁的她在一家培养童星的经纪公司,后来试戏通过参与排练和拍摄,郑某某当时是导演兼制片。据该网友描述,郑某某挑选了很多舞蹈生,排练舞蹈的地点就在他的办公室,还时常以“挑刺”为借口动手动脚,还曾强吻小演员,甚至私下提及陪睡就给“女一号”的机会。
如果郑某某猥亵儿童犯罪成立,其可能面临何种刑罚?
受访专家介绍,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猥亵儿童犯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涉嫌多人或者多次猥亵儿童、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或造成儿童伤害等情节,将面临5年以上刑期。
此次事件曝光后,不少网友在谴责郑某某,呼吁“严惩”的同时,也提出“他之后还能当导演吗”“如果他之后还能利用职业便利欺负未成年人怎么办”等疑问。
记者注意到,不少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中,都会作出从业禁止规定。比如2019年9月至2022年3月,被告人赵某某在校外经营某托管机构,利用看管学生的职业便利,对8名未满12周岁的儿童进行多次猥亵。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为,赵某某猥亵儿童多人,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其利用职业便利多次在公共场所对不满12周岁的儿童实施猥亵行为,持续时间长、涉及人数多,依法应从严惩处,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禁止赵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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