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将学历歧视纳入就业歧视范畴
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3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处获悉,他一直比较关注“学历歧视”及由此导致的就业环境不公平问题。今年两会期间,他将建议通过建立以能力为导向的多元用人评价体系等方式,来摒弃“学历歧视”,创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
甘华田建议,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要带头摒弃“学历歧视”,打破“唯名校”“唯学历”的观念,探索先试先行的用人方式;对于屡犯“学历歧视”的企业纳入征信记录。
▲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教授甘华田 受访者供图
观点:
“第一学历”歧视可能加剧教育内卷
催生“唯学历论”功利倾向
甘华田认为,尽管我国《劳动法》和《就业促进法》均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实施就业歧视。然而近年来,我国就业市场中普遍存在的“学历歧视”问题日益凸显。
现实中,很多人或多或少受到过“唯学校出身论”的影响,遭遇过“学历歧视”。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过度强调“名校出身”“第一学历”等硬性条件,导致许多普通院校毕业的学生,求职时屡次碰壁,原因是本科学历来自一所不太知名的学校。
甘华田注意到,不仅是毕业于普通院校的学生,很多最后“名校”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求职时仍然有可能因为“第一学历”非名校而受阻,更不用说第一学历是职业教育的求职者了。
在甘肃兰州工作的杨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本科是在一所民办普通院校读的,后来考研进入一所重点大学,毕业后曾因“第一学历”院校一般而遭遇过被面试人员反复询问的情况,“我感觉能否胜任一个岗位还是和实际能力有关系,一直揪着学校问让我很不舒服,后来我也没有去那家企业。”
甘华田提出,在当前的就业环境中,过度强调学历、忽视人才的实际能力与岗位需求的匹配性,已经成为了一种阻碍人才流动和选拔的壁垒。这种以学历为单一标准的筛选机制,不仅助推了社会焦虑、加剧教育内卷,催生“唯学历论”的功利倾向,阻碍职业教育发展和技能型社会建设,还造成了人力资源的错配和浪费,与“人人皆可成才”的现代人才观背道而驰。
对于如何打破这类“学历歧视”,甘华田也提出多项建议。
建议1:
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
要带头摒弃“学历歧视”
甘华田认为,要健全法律法规,强化制度约束。他解释说,目前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没有将学历作为就业歧视的禁止性规定。现行《就业促进法》规定“不得实施就业歧视”,但缺乏对“学历歧视”的明确界定和处罚细则,为一些用人单位留下了操作空间。因此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推动修订《就业促进法》或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将“学历歧视”纳入就业歧视范畴,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中设置与岗位职责无关的学历限制。其次,既要引导全社会建立起基于能力的人才评价体系和监管保障机制,又要加强对就业歧视行为的整治。建立“学历歧视”投诉举报机制,劳动监察部门积极承担监察主体责任,设立专项监督平台,对涉嫌歧视的招聘信息进行筛查、约谈和公示,对屡犯不改的企业纳入征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