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局】贪官外逃,美国咋成了首选之地?
最近,两名身在美国的中国公民被美司法部定罪,罪名是“强制在美居住者返回中国”。
为啥?因为他们参与过中国的“猎狐行动”。美司法部甚至说,“猎狐行动”是中国政府“控制世界各地中国公民”的最新举措。
简直荒诞得离谱。
《纽约时报》报道两名中国人、一名美国人因参与“猎狐行动”被定罪。图源:纽约时报
一
“猎狐行动”,中国老百姓不陌生。它于2014 年启动,专抓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把赃款赃物从海外追回来。
9年来,通过“猎狐行动”,中国已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抓获外逃犯罪嫌疑人6000余名,追回赃款100多亿元人民币。还有不少上了“红通”名单的嫌疑人顶不住压力,主动回国投案。因中方的追逃方式以劝服为主,从未触犯各国法律,猎狐追赃得到多国警方和国际刑警组织的配合。
但备不住“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啊。《纽约时报》报道说,此次被定罪的一名美国退休警官、两名参与“猎狐行动”的成员,被美司法部指控“跟踪”“恐吓”了一名在新泽西州居住的中国人,犯下“跟踪”及“跟踪串谋”罪。
岛妹查资料发现,美司法部口中被“恐吓”的,是一名10多年前携巨款潜逃到美国的中国贪官,因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被重点通缉。
放眼世界,打击跨国犯罪、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很正常,美方也有义务依照《中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协助调查。那美国凭啥给“猎狐行动”参与者定罪?
美检方说得很直白:美国始终关注来自外国政府的“跨国镇压”,认定涉案者是在“外部敌对势力指示下行动”。
数月前,同样出于“跨国镇压”的理由,美方起诉了40名中国公安民警,又以“协助中方设立私密警察站”为说辞,逮捕了两名华裔居民——可事实上,这些所谓的“私密警察站”,不过是辅助海外侨胞办理事务的机构而已。
2020年,美地方法院、FBI和司法部也曾联手,对8名“猎狐行动”参与者提起联合诉讼,最终5人被捕。当时美方丢下一句话:“中方在美国领土非法执法,并监控骚扰美国公民与永久居民。”
如此颠倒黑白,难怪美媒都感叹:“中国贪官外逃,美国是首选之地。”
中方依据国际法开展“猎狐行动”。图源:央广网
二
说起来,美方曾经也很配合中国的“猎狐行动”,中美执法部门一度加紧合作磋商与行动,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协调机制。近年来的案例也不少。
比如2014年12月,中美合作促成潜逃美国两年多的辽宁凤城市委原书记王国强投案;2016年11月,中方向美方提出协助遣返潜逃海外13年的“红通”嫌犯杨秀珠,美方将杨逮捕羁押,促其回国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