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籍商人侵吞深圳房企老总17亿被控三罪,仍有“漏罪”争议
71岁香港籍男子蔡维谦,将于本月24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接受刑事审判,其涉嫌罪名包括职务侵占、诈骗和虚假诉讼。
对审判日的到来,69岁的受害人张兴展等待了太久。在该案开庭审理前夕,9月25日,张兴展向检方提交了《补充起诉建议书》。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有关“情况说明”。受访者供图
蔡维谦,原深圳市泰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泰生公司”)董事长。去年9月,笔者发布《2万元获取深圳开发商控制权,这个董事长被抓了》,披露其通过伪造股权交易文件、以2万元贱价夺走泰生公司价值20亿股权,并在掌握控制权后、逐步掏空公司十多亿资产之事。2024年3月29日,深圳市检察院对蔡维谦提起公诉。
笔者注意到,深圳市公安局在《提请批准逮捕书》中,明确了蔡维谦以伪造文件方式劫夺他人股权之事。但检方《起诉书》却对这一恶劣的犯罪情节并未提及。泰生公司创始人张兴展说,对检方所遗漏的重要犯罪事实,应该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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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公司董事长被控三罪
2023年6月15日,蔡维谦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深圳市公安局。刘虎 摄
今年3月29日,深圳市检察院向深圳中院提起公诉。笔者获取的《起诉书》内容显示,蔡维谦被指控职务侵占6千万余元。
根据深圳检方审查查明的情况,蔡维谦在2007年与张兴展商谈“合作重组泰生公司”之事;2008年,蔡维谦所控制的德信物业(武汉)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德信公司”),对泰生公司进行重组,由蔡维谦担任法定代表人。
深圳检方称,2012年至2015年,蔡维谦利用同时控制泰生公司和德信公司的方便,以德信公司名义,向兴宁信用社支付120万元,购买关于泰生公司债权的资产包,之后又8000万元卖回给泰生公司。
2015年6月至12月,蔡维谦安排泰生公司的财务,从泰生公司财务划取约1.4亿元,用于偿还德信公司的“8000万元债权”,并将钱款转入自己控制的德信公司。
深圳检方指出,蔡维谦此举严重侵害了泰生公司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权益,涉嫌职务侵占6008万余元;其计算方式为1.4亿元减去8000万元,等于约6000万元。
蔡维谦还被指控非法占有一名被害人已经支付首付款的房产,涉嫌诈骗罪。
深圳检方称,2000年,被害人张某某支付21.8万余元首付款,购买了泰生公司开发的“香珠花园”小区A栋一套房产,并居住至今;2014年,蔡维谦等人为了非法占有该房产,通过倒签《房产买卖合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自买自卖等方式,将该房产登记至他人名下,并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要求购房人张某某搬离。2015年8月,被告人蔡维谦等指使曹凤龙将该房产转售给卢某,得款4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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