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硕鼠侵吞粮食万吨 机关算尽难逃法网

2024-04-26
作者: 法治之星 来源: 红歌会网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粮食就是生命,粮食就是社会安定。一个国家一旦粮食出现问题,社会就会陷入恐慌。粮食安全等于国家安全,所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高度重视,丝毫不敢懈怠。然而,央媒近日披露一起涉粮大案:秦皇岛市的一座粮仓,近万吨粮食居然凭空消失。

  据报道,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的一个粮库共有粮仓十余座,2020年,河北省一家大型粮企租用了其中的4座粮库用于粮食储备。在2022年一次例行检查中,这家粮企意外发现,存放于粮库内的玉米亏库近1万吨。

  报警后,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发现,报案粮企与商人郭某有贸易合作,2020年开始陆续从郭某名下公司买进粮食存放于这家粮库。报案之前,双方已经合作两年。发现粮食亏库,粮企怀疑与郭某有关。

  警方侦查发现,郭某对粮企的驻库员行贿收买,在驻库员的配合下,在粮食的进库、出库上耍手段,虚入而实出,导致粮库里的存粮与账面不符。也就是说,账上存粮满满,而粮库里存粮空空,粮企资金却被郭某套走。

  警方调查发现,商人郭某在粮食入库的环节,有一些反常操作——拉粮食的车走一趟,没把满载的粮食入库,而是在院内循环过磅。在过磅的过程中,有时司机上下车,有时在车上多站一个人,甚至是往正在称重的电子磅上搬运大石块,通过这样的手法,使一车粮食称出不同的重量,账面上显示出多车粮食入库。实际上却根本没有多少粮食入库。

  在驻库员与粮商郭某的勾结下,出现多辆运粮车入库的假象,并制作粮食入库单、粮权确认单,通过向受损粮企监管系统虚报入库粮食的方法,套取了大量购粮资金。被郭某收买的工作人员每天向郭某报送两份表格,一份是每天运粮车出入库的真实数据,还有一份就是每天向大型粮企系统报送的虚假数据。

  虽然粮企为了防范风险,禁止进货与购货的企业为同一家企业,但郭某却通过瞒天过海的办法,一边是粮企的供货方,一边又从粮企买粮,通过虚假入库与擅自出库,侵吞了粮企的近万吨粮食,获利两千五百多万元。

  在郭某与粮企合作的两年间,第一年郭某就通过上下其手盗走近万吨粮食。亏库情况被粮企发现后,郭某补上了窟窿,粮企就没有继续深究。直到第二年郭某资金链断裂无力偿还,无奈之下粮企才选择报案。为什么当初发现了郭某的劣迹,粮企还与郭某合作,直到又发生了近万吨的亏库?我贸然揣测,郭某与粮库之间的关系,可能是粮企不敢得罪和冒犯的,所以才会忍气吞声地继续合作。否则,一次失信就会导致合作破裂,哪里有后边再亏万吨的事情?

  在这起粮库、粮企与郭某的三角案件中,好像是粮企与郭某的猫鼠游戏,粮库其实也并非清白之身。对于郭某侵吞粮企的利益,粮库睁一眼闭一眼地姑息放纵。在郭某与粮企的交易中,郭某正是从粮库借取了大额资金,收购粮食后再卖给受损的粮企。郭某屡屡上下其手、蒙混过关,粮库很难是干干净净的局外人。

  如今,郭某虚假入库的行为被认定为涉嫌合同诈骗罪,擅自拉走粮食的行为认定为涉嫌盗窃罪,案件涉及的驻库员、记账员以及负责运送粮食、协助操纵监控系统的两名工人也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与盗窃罪,被移交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一起粮食大案的侦办近于完结,而此案显露出来的粮食领域的潜在风险依然值得关注。粮库的经营模式、经营范围与这家粮企颇有相似之处,粮企被人侵蚀出现亏库,粮库有没有相似情况?全国各地的其他粮库、粮企有没有类似情况?

  案件是以合同诈骗罪和盗窃罪起诉的,其严重性却比一般的合同诈骗和盗窃更为严重,因为他们的犯罪侵害目标是粮食,是关系国家安全与百姓吃饭的东西,这种物资的供应与销售一旦出现风吹草动,就可能引起轩然大波,酿成巨大损失,绝非简单的经济损失所能涵盖的。

  中国人口众多,粮食购销都是天量的数字,在各地都堪称大宗物资,一进一出关系着巨额的利益,觊觎这种买卖,试图火中取栗的人不在少数。为保粮食之安全,不该以普通的诈骗案、盗窃案视之,宜用重典,宜用重刑,关得他牢底坐穿,罚得他倾家荡产。唯有如此可儆效尤,唯有如此可保粮食安全!

   【本文原载微信公号“满子典频”,授权红歌会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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