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知名记者刘虎被抓,涉嫌诬告陷害和非法经营

2026-02-03
作者: 京睿 来源: 法度Law

  2月2日,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我局接成都市公安局指定管辖,依法对刘某(男,50岁)、巫某某(男,34岁)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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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前著名调查记者刘虎、知名自媒体人巫英蛟失联。张庭源律师发布朋友圈称,刚刚接到刘虎亲属电话告知,成都警方口头通知刘虎涉嫌诬告陷害、非法经营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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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新年律师也在微博发文称,刘虎、巫英蛟失联疑与二人撰写的《曾逼死教授的四川县委书记,如今又把招商企业逼向破产》一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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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成都纪检委此前曾致信刘虎要求协助核实浦江县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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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显示,刘虎,重庆市渝北区人,原广州《新快报》记者,曾在多家新闻媒体供职,后转为独立记者,因多次实名举报高级别官员和大型国企负责人而闻名。

  2013年7月29日,刘虎在微博实名举报前重庆副市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等贪腐官员,指出“马正其在重庆期间在处理国企改制事宜上涉嫌严重渎职,致数千万元国资被侵占”。

  2013年8月23日,刘虎被以“造谣”罪名被北京市警察在重庆市渝北区的家里刑事拘留。

  2013年9月30日,北京警方以涉嫌诽谤罪对刘虎执行逮捕,羁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12月31日,刘虎被以涉嫌诽谤罪移送审查起诉。此事一经宣布引起社会舆论哗然。

  2014年8月3日,刘虎被以取保候审名义释放。

  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对刘虎涉嫌诽谤罪案件做出不起诉决定。刘虎表示将申请国家赔偿,并称自己不会转行,还会继续做记者。

  2015年,刘虎案入选“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引发社会对公民监督权与官员权益冲突的法治平衡探讨。

  此外,刘虎还曾实名举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原任贵州省公安厅原厅长)崔亚东、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等人。

  刘虎被业内称为“中国最敢于仗义执言的媒体人”。不少律师说到刘虎,都昵称他为“老虎”,一只未被打倒的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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