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磊:“费厄泼赖”外传
(一)
费绅士何许人也?鲁迅笔下之“费厄泼赖”者是也。
90多年之前,鲁迅写了《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专门为费绅士画了一幅著名的漫画。我的这篇短文,接着鲁迅的话题,再给费绅士的嘴脸添点材料和颜色。是为“外传”。
费厄泼赖,英文Fairplay的音译。意思是,三要:要“公允平和”,要“不偏不倚”,要“不左不右”;三不要:不要“太鲜明”,不要“太较真”,不要“太激烈”。
要而言之,这“三要三不要”,乃是每一个绅士或想成为绅士的人,必须具备的涵养和品质。
费厄泼赖先生,就是具有这般涵养和品质的绅士。
然而,对于费绅士的涵养和品质,鲁迅却表示出了极大的厌恶。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鲁迅说,费绅士的所谓“费厄”,“至多不过是假装跛脚”罢了。
鲁迅对费绅士的厌恶,与“落水狗”有关。个中故事说来话长,这里就不展开了。简单而言,鲁迅的厌恶缘于“落水之后的狗该不该打”这个公案。对此,鲁迅的态度非常鲜明:
——老实人将它的落水认作受洗,以为必已忏悔,不再出而咬人,实在是大错而特错的事。
鲁迅为什么这样肯定呢?因为:
——狗性总不大会改变的,假使一万年之后,或者也许要和现在不同,但我现在要说的是现在。如果以为落水之后,十分可怜,则害人的动物,可怜者正多,便是霍乱病菌,虽然生殖得快,那性格却何等地老实。然而医生是决不肯放过它的。
所以鲁迅执着地呼吁:痛打落水狗!
(二)
在盛产费绅士的上世纪二十、三十年代,鲁迅的呼吁显然是很不“绅士”的。鲁迅由此得罪了整个绅士界,从此与绅士资格无缘,也就不足为奇了——自然,鲁迅是羞于与他们为伍滴。
问题是,鲁迅对费绅士的厌恶是否如绅士界所说的,是“过于偏执”呢?看看鲁迅为费绅士画的漫画就知道,所谓“过于偏执”的罪名,实在是因为鲁迅戳到了他们的痛处:
——叭儿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却称为西洋狗了,但是,听说倒是中国的特产,在万国赛狗会里常常得到金奖牌,《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几匹是咱们中国的叭儿狗。这也是一种国光。但是,狗和猫不是仇敌么?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似的脸来。
我特别赞赏这样的描述:“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尤其是“平正之状可掬”一句,真是入木三分。所以,费绅士“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似的脸来”,才那么地栩栩如生。
接下来,鲁迅的刻画就更传神了:
——因此也就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们所钟爱,种子绵绵不绝。它的事业,只是以伶俐的皮毛获得贵人豢养,或者中外的娘儿们上街的时候,脖子上拴了细链于跟在脚后跟。
瞧瞧满大街跟在娘儿们脚后的吉娃娃,我忍不住想哈哈大笑。
(三)
这“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的优秀品质,历来“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们所钟爱”,所以“种子绵绵不绝”。然而鲁迅认为,正因为这“优秀品质”,故费绅士属于必须痛打之列:
——叭儿狗如可宽容,别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为它们虽然非常势利,但究竟还有些像狼,带着野性,不至于如此骑墙。
骑墙的叭儿狗貌似“温和”,缺乏“野性”,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但咬起人来却一点也不逊于凶恶的狼。对此,鲁迅有着深刻的洞察:
——现在的官僚和土绅士或洋绅士,只要不合自意的,便说是赤化,是共产;民国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说康党,后是说革党,甚至于到官里去告密,一面固然在保全自己的尊荣,但也未始没有那时所谓“以人血染红顶子”之意。
鲁迅揭露“便说是赤化,是共产”的白色恐怖,虽是上世纪二十、三十年代,乃至于四十年代末之前的事情,然在我的记忆中,仿佛并不久远。
大家回顾一下若干年之前的气象,与这“便说是赤化”的恫吓和告密,是不是堪有一比呢?那时的马克思主义话语,基本上处于地下党的活动范围。至于“共产主义”,哈哈哈,已然成为敏感词而被“河蟹”了。
多年之后我仍记得,每当我在“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课程上提到“共产主义”这个词汇时,博士生们都会面面相觑,交头接耳,一脸的茫然。
(四)
事物总是要发展变化的。这变化不仅不会以费绅士的意志为转移,相反,费绅士的意志一定会随着时势的变化而不得不变,这叫“与时俱进”。
“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顺时而变,自然是必须的。但是,对于的费绅士的“与时俱进”,鲁迅看得非常透彻:
——可是革命终于起来了,一群臭架子的绅士们,便立刻皇皇然若丧家之狗,将小辫子盘在头顶上。革命党也一派新气,——绅士们先前所深恶痛绝的新气,“文明”得可以;说是“咸与维新”了,我们是不打落水狗的,听凭它们爬上来罢。
丧家之狗为什么要“将小辫子盘在头顶上”?因为“革命终于起来了”。问题是,“咸与维新”的“一派新气”是不是证明费绅士们从此悔过自新、不再作恶呢?鲁迅的回答是:
——即以现在而论,因为政局的不安定,真是此起彼伏如转轮,坏人靠着冰山,恣行无忌,一旦失足,忽而乞怜,而曾经亲见,或亲受其噬啮的老实人,乃忽以“落水狗”视之,不但不打,甚至于还有哀矜之意,自以为公理已伸,侠义这时正在我这里。殊不知它何尝真是落水,巢窟是早已造好的了,食料是早经储足的了,并且都在租界里。虽然有时似乎受伤,其实并不,至多不过是假装跛脚,聊以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可以从容避匿罢了。他日复来,仍旧先咬老实人开手,“投石下井”,无所不为。
还是那句话:狗改不了吃屎。“将小辫子盘在头顶上”,并不能保证费绅士们从此悔过自新。所谓“平正之状可掬”,只不过是反扑之前的待机,是咬人之前的蛰伏:
——于是它们爬上来了,伏到民国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的时候,就突出来帮着袁世凯咬死了许多革命人,中国又一天一天沉入黑暗里,一直到现在,遗老不必说,连遗少也还是那么多。
为了说明费绅士们的凶恶,鲁迅举了一个真实案例:
——秋瑾女士,就是死于告密的,革命后暂时称为“女侠”,现在是不大听见有人提起了。革命一起,她的故乡就到了一个都督,——等于现在之所谓督军,——也是她的同志:王金发。他捉住了杀害她的谋主,调集了告密的案卷,要为她报仇。然而终于将那谋主释放了,据说是因为已经成了民国,大家不应该再修旧怨罢。但等到二次革命失败后,王金发却被袁世凯的走狗枪决了,与有力的是他所释放的杀过秋瑾的谋主。
历史的教训实在是发人深省,鲁迅为之扼腕叹息者三:
——这就因为先烈的好心,对于鬼蜮的慈悲,使它们繁殖起来,而此后的明白青年,为反抗黑暗计,也就要花费更多更多的气力和生命。
(五)
这些年来的经历,常让我想起鲁迅泣血的忠告。夜深人静,重温《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眼前浮现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带着眼镜的费绅士们:
一边高唱着“费厄”,一边撒开脚丫子在邪路上迅跑;
一边高唱着“费厄”,一边不动声色地蚕食着公有制和国企;
一边高唱着“费厄”,一边不遗余力地为颟顸无能的清朝和腐朽反动的民国涂脂抹粉;
一边高唱着“费厄”,一边鼻涕一把泪一把地控诉毛主席时代;
一边高唱着“费厄”,一边殚精竭虑地封杀着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
一边高唱着“费厄”,一边杀气腾腾地围剿着《共产党宣言》。
总之,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公有制”、“毛主席时代”、“共产主义”等等,费绅士们的态度既暧昧,又明确。所谓暧昧,就是“抽象肯定”;所谓明确,就是“具体否定”。
暧昧的“肯定着”,明确的“否定着”。这,就是“平正之状可掬”的费绅士的升级版。
费绅士训诫我:不要“偏激”,要“公允”;不要“过左”,要“中庸”;不要“嫉右如仇”,要“宽容厚道”。然而,对于马克思主义,对于所谓的“左”,费绅士又何尝有过起码的“宽容”呢?正如鲁迅反问的那样:“殊不知那一面,何尝不‘疾善如仇’呢?”
曾几何时,费绅士高举着“普世价值”招魂幡,公开叫嚣要彻底否定毛主席时代,甚至急吼吼地开始颠覆整个中国革命历史,那是何等地旗帜鲜明,何等地杀气腾腾,何等地“嫉左如仇”,何等地快意恩仇。请问,那个时候,费绅士的“中庸”又在哪里呢?
即使21世纪的费绅士“将小辫子盘在头顶上”,已然“平正之状可掬”了,可是骨子里呢?“殊不知它何尝真是落水,巢窟是早已造好的了,食料是早经储足的了,并且都在租界里”,会不会“他日复来,仍旧先咬老实人开手,‘投石下井’,无所不为”呢?
看看鲁迅的先见之明吧:“因为是早已营就三窟,又善于钻谋的,所以不多时,也就依然声势赫奕,作恶又如先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