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关于人的城市化的三种主张


  一、

  新型城镇化很重要的一点是强调人的城市化。凤凰网财经频道和东方出版社在北京一个研究所举办对话会,邀请不同观点学者讨论土地制度与城市化的问题,其中第二个议题是学者关于“人的城市化”的分歧。下面我们简单概括这种分歧。

  人的城市化,总体来讲,就是不能只是城市规模的扩大,不能只是土地城市化,而且要让进城农民在城市体面安居。正是在如何让进城农民体面居上,有不同的主张。

  有一种主张叫做“农民自主城市化”,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刘守英研究员为代表。他认为,北京城郊农村的郑各庄通过建小产权房获得巨大土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从而可以顺利融入城市。我们知道,经济发展、城市扩张只可能是平面推进城市化,城郊农地首先被用于城市建设。农地非农使用可以产生巨大的土地增值收益,这个增值收益是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张所附着在特定区位土地上的。若特定区位土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归正好占有这块土地的农民所有(如郑各庄),则这个特定区位的农民将不用投入任何资本,也不用付出任何努力和承担任何风险,就可以获得巨大利益,从而成为土地食利者。这样的特定区位农民的所谓自主城市化是没有意义的。

  与所谓“农民自主城市化”略有不同的另外一种主张,同样认为小产权房具有合理性,因为正是城郊农民自主开发小产权房而增加了城市商品房的供给,打破了地方政府和开发商对土地和商品房的垄断,从而可以降低房价,让进城农民买得起住房。持这一主张的代表性学者如文贯中、盛洪和张曙光等人。

  以上两种主张合起来其实是一种主张,就是主张城郊农民可以自由开发小产权房,在自己的农地上搞建设,主张农地农房可以自由入市,而反对政府垄断城市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反对农地征收,反对地方政府通过低价征地、高价卖地来获得土地财政收入。这种主张甚至认为,之所以当前地方政府会有严重腐败,就是因为土地财政让地方政府有了腐败的空间,以及地方政府有了钱,就会用这些钱去盖楼堂馆所、修大广场,这样造成了资源的浪费。

  与以上主张不同的是华生教授和赵燕菁研究员。他们认为,人的城市化的核心是进城农民工可以在城市安居,而进城农民工能否在城市安居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政府有无能力为进城农民工提供廉租房,二是政府能否建设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允许所谓农民自主城市化,允许城郊农地农房自由入市,允许农民自建小产权房,不仅从规划上是荒谬的,从实践上是难以操作的,而且,城郊农民自主城市化实际上是让城郊特定区位农民获得了经济发展附着在特定土地上的农地非农使用的全部增值收益,而这笔收益目前正以土地财政的形式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之所以“中国城市像欧洲”,主要就得益于地方政府获得了大部分土地出让金,并将之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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