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请不要再为难农民宅基地了


  农村宅基地几乎是莫名其妙地火起来了。有人说农民都进城了却仍然占用着农村宅基地,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却不说农民家庭往往只是年轻人进城而年老父母仍然留守村庄,且进城农民的城市化并不稳定,他们随时可能还要回到村里。有人说农民是抱着金饭碗讨饭吃,只要将宅基地价值显化,农民就可以一夜暴富,不知道有什么法术可以让农民宅基地搬到城市中心变成寸土寸金的建设用地。最近《南风窗》刊登了对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刘守英教授的专访,题为“如果宅基地不可交易,乡村就‘活’不起来”。我们来看一看刘守英教授在农村宅基地上有什么样的观点。

  一、

  刘守英教授开篇即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实际上就是农民基本权利问题的一部分”,“目前,问题最大、矛盾最突出的应该是宅基地问题。是否承认宅基地是农民基本权利,会导致完全不同的问题解决路径”。

  刘守英认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关于宅基地的两点新变化:“第一,大量传统乡村的农民开始外流,但人进城了,宅基地不能交易,这块地就被闲置甚至荒废了。第二,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早就出现私下的宅基地交易活动,尽管这是不合法的”。刘守英认为:“土地活才能城乡融。在我看来,城乡融合的理念要改进,具体到宅基地,也不能再被单一地视为生活资源,而是要被赋予财产的功能”。“具体来看,宅基地这个生产要素要变革,一定要变成一个可交易的财产权利。宅基地的权利要对外开放。甚至整个乡村都要把原有的封闭性打破,让资金、人才等新的生产要素进来,并且把所有的生产要素都活跃起来,让乡村内部产生流动性和向上发展的机会”。

  刘守英还说:“必须强调的是,无论是落后地区的乡村还是发达地区的乡村,宅基地都应当变成一个财产权,也就是一个可以交易的权利”,“宅基地制度,是为整个村庄的形态变化和功能转变提供基本制度安排的,如果宅基地不可交易,乡村就‘活’不起来”。

  二、

  刘守英一再讲要让宅基地变成财产权,可以交易,且宅基地交易的权利要对外开放,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农民宅基地应当私有化,可以自由买卖,可以卖给村庄以外的城市资本。虽然现在国家规定不允许宅基地买卖,实际上“在我国沿海发达地区,早就出现私下的宅基地交易活动(也就是买卖),尽管是不合法的”。刘守英认为,宅基地私有化可以自由买卖,是一项基本制度安排,只有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乡村才能“活”起来,乡村振兴也才有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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