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新:“九问”共产党员柳传志同志
人民就是江山 民意就是天意
——“九问”共产党员柳传志同志
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总裁、董事局主席、共产党员柳传志同志,2009年9月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选为“时代领跑者——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具影响的劳动模范”,并跻身改开40周年表彰的100名对改开有杰出贡献的典型之列。由此可见,柳传志不仅是共产党员,还是领跑时代的杰出共产党员。真的如此?心有存疑可相问?
1. 亿万富豪柳传志同志是否涉嫌犯罪?国企进行股改,拿国企利润购买股权给改制后的高管,动用552.58万美元公款给港商负债持股,拿公款借港客(当外资)收购国企股份,这挪用公款本身就是犯罪,五马倒六羊将一个高科技国企变成私有,这“空手套白狼”,侵占国有资产是否涉嫌犯罪?私自改变中科院土地性质搞房地产开发等,是否涉嫌犯罪!
张捷报料:柳传志是计算所的所长,将联想35%分红权变股权,还为泛海量身订制了资产评估,泛海占有29%的股份2年后,又将9%转给柳传志。柳传志一直是厅局级的所长,官员把企业变成民营,自己和管理层不掏一文钱,却占有那么多股份,拿那么多钱,这是否涉嫌贪污犯罪?
按国际惯例,老板拿股分红,就不拿高薪,联想高管已拿了股份分红,却还拿高工资。柳传志也带头分红和高薪都拿,这是否涉嫌贪腐?且不说这敛财的吃相多难看,至少怎么看也不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杰出”共产党员,倒挺像全心全意为人民币的窃国大盗。
2. 亿万富豪柳传志同志的老底能否翻?虽然,从对民营企业家的关心保护出发,国家“对一些民营企业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不规范行为,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进。”《财经》社评:“中央对于国企改革、产权改革早有定论”。柳传志同志在一片炮声隆隆中,也让联想在内网发声明,把联想国有变成私有甩锅有政策支持,甩锅为时代的产物。
可“疑罪从无”,而有罪能从无吗?“文革”比改开早,文革“浩劫”的老底不总在翻?毛泽东“八大”之后的“错误发展得越来越严重”,不被连续翻了40多年。说什么不要清算历史旧账,可中共做出的三个《历史决议》,哪个不是讲过去的事情,哪个不是算清历史旧账?!擦不亮历史的镜子,如何能照亮未来?分不清历史的是非,如何能“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况且,柳传志同志被翻的历史旧账,那可是直接涉嫌刑事犯罪,若证据确凿的重大刑事犯罪,谁敢“疑罪从无”?即使刑事犯罪有追诉时效,可侵吞国有资产的犯罪时效,至今法律还未作出时效规定,那就理应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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