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林:警惕!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的私有化误导
【作者按:2020-202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国资委合办国有经济研究智库连年暴露问题,都涉嫌歪曲或反对党中央国有企业改革系列重大决策。
根子在某些领导。资料显示,2020年11月开始兼职该智库主任的黄某慧先后在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经济研究所任所长时,都在建议从商业领域到垄断领域分步实现私有化,将剩下的“数量非常少”的国有企业限制在公益性领域,反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等。为此,他先后组织两所部分人员完成了一系列“重点”课题报告,并亲自撰写了关键内容。当然,黄某慧写东西经常是左右蹦哒,自相矛盾,但实质是右。这是读者需要注意的。
在领导智库、领导经济研究所做智库全国第一“牵头”单位期间,黄**仍数次公开发表反对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系列重要决策言论。特别是,在2022年8月经济研究所官网发布的智库一重点课题报告中,他历来的私有化诉求也以新“建议”形式被复制出来,影响很坏。
发生这种事情,社科院、国资委方面也有不同的责任,需要总结经验。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建议:由国资委牵头,或从上到下彻底改组设在经济研究所的这个智库,或借着政府换届彻底甩掉它更好。这样做下来,国资委领导等不用那么累心费力,社科院也省心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国资委合办的国有经济研究智库(以下简称“智库”)在2020年11月11日宣布成立,发布2020-2021年十项重点课题,麾下有国内多所知名大学、央企、国资委研究中心等共40余家单位配合,至今已历时近两年。其间,2021年10月智库的重点课题已大体结束,进入中期评估。2022年媒体和国资委官网上基本见不到这个智库团体活动的信息。兼智库名誉理事长的原社科院院长也已退休。
2020年,有人从社科院方面为智库配了一个多年来一直公开主张全面私有化,且歪曲、否定党中央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决策的烂班子。以至于,当时刚被宣布任命的智库主任,即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生院经济学院院长黄某慧出场的发言被《经济日报》记者报道后,[1]就露出尾巴,并被批评。[2]
在迎接党的二十大前夕,即2022年8月17日,经济研究所官网发布由该所人员完成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研究课题’( 编号: GJZK20210500) 报告”“成果”,即《中国国企改革过程中公司治理特征、挑战与对策》(以下简称《挑战与对策》),[3]其中三项核心政策性建议,是照搬2020年上半年黄某慧“撰写”的《“十四五”时期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趋势及优化政策研究》(以下简称《政策研究》)[4]的私有化建议内容。智库这篇报告能通过有关方面评估,这可又是“事出反常必有妖”,且属屡教不改,不得不让人费点时间来梳理、评析一下这个智库的流变过程,再品一品它到底是咋回事,思考咋解决。
建议:由国资委牵头,或从上到下彻底改组设在经济研究所的智库,或借着政府换届彻底甩掉它更好。这样做下来,国资委领导不用那么累心费力,社科院也省心了。今后,如智库原领导班子照旧用,那就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政治笑话,“皇帝的新衣”。
本文由四部分组成:国资委纠偏和反弹;智库课题要做小做没国企;智库烂班子;结论。
一、国资委:纠偏和反弹
(一)黄某慧粉墨登场。
2020年11月11日智库成立时,当天宣布任命的智库主任黄某慧自十八大以来层出不穷的私有化言论,包括2017年12月2日他妄议十九大放弃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故事,[5]学界早已熟知。
黄某慧早已任社科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又继任社科院、国资委合办国有经济研究智库主任,“一身二任”,学界见怪不怪。
但社科院、国资委还就是让黄某慧走上了智库关键岗位,担任智库管委会主任、理事会理事、学术委员会执行委员等职,他领导的经济研究所也被定为智库课题第一“牵头”单位,且“武运长久”至今。至于这个智库的理事会、学术委员会本身,也是由五颜六色的人组成,公开主张“私有化”者有之,反“国企崇拜”者有之,反“国企一股独大” 者有之……,好人也有,说其是“延安、西安一勺烩”不为过。好在这种合作中,一旦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制约力发作起来,是可以比较厉害的。
记得在宣布该智库成立和负责人任命的会上,十九届中央委员谢伏瞻、郝鹏先后致辞,要求智库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贡献。尔后,智库主任黄某慧在主席台上发言直接就歪曲、攻击总书记、党中央这项决策,如在明知党中央“十四五”《建议》要求“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情况下,再次表示应否定其中“做大”的要求,想切割、肢解这项有关发展壮大国有资本和国企企业的重要决策。[6]与此同时,有关领导宣布,由央企、国资委多个职能机构、上海市国资委、知名大学(北大清华人大南开复旦)等共40余家单位组成的十个重点课题组划归其麾下,即均由黄某慧领导的经济研究研究来做第一“牵头”单位 ,另有一些缺乏经济理论话语权的企业当第二“牵头”单位。
此时,学界有声音了:让公开主张私有化的人领导的经济研究所“牵头”全国东西南北中的各类“国家力量”,负责研究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众多重点课题,这是几个意思?说是南辕北辙,牛头不对马嘴,“所用非人,国(企)之将亡”,可以吗?或在有人心中,翘首以盼,要的就是这个味道,浑水摸鱼,以便给政府来个公知式的“99%正确,1%的关键性误导”?可谓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不是决定因素?
咋办?
(二) 黄某慧被批评后不服,在《经济日报》上蹦哒。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由、民主。“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
很快,就在2020年11月下旬至12月,即有文章不断点名批评黄某慧在智库成立大会上发表,并被《经济日报》记者所报道的错误观点,其一贯主张私有化的历史旧帐也被适时翻出,[7]短时间网上点击率就近万。但黄某慧似乎有恃无恐,固执己见,继续左蹦右跳,实质是右。
例如,他于2011年1月14日在《经济日报》发《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向何处发力》文,坚持公开反对总书记、党中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企企业”系列重要决策,切入点是歪曲“做强”“做优”“做大”关系。他写道:
“党的十八大以来,……如果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作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目标,这意味着总体上看通过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已较好地实现了‘做大’的目标,但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的功能定位还没有很好地体现,还没有很好地实现‘做优’的目标,我国国有经济呈现出‘大而欠优’的基本格局。”[8]
该文逻辑十分混乱 。什么叫做把某些要求作为改革发展的目标,就意味着该目标已“实现”了?例如,“做强做优做大”都作为目标提出,凭什么逻辑说“做大”已实现,“做强做优”却还需要实现?再如,黄某慧“吃饭砸锅”,梦寐以求在中国实现私有化目标,这就意味着该目标已“实现”啦?以这种莫名其妙的方式来抹黑、切割、肢解、否定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发展壮大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理论和决策,真是“简值了”。《经济日报》编发这稿的编辑、主编也是“简值了”。
实际上,众所周知,我国所有制结构里国有经济产出占比明显下降,已类似孔乙己盘子里的茴香豆,“不多乎,不多也”了。但黄某慧却妄言它已“实现了‘做大’的目标”,不用再“做大”,这是要它做小,再做小?
确实如此,岂有它哉。
例如,不妨旧话重提。2020年由他主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完成的“十四五”时期我国所有制结构变化的《政策研究》)就建议:(1)“不必要区分国有和民营(陈清泰,2018)” ;(2)混改要“鼓励发展非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3)要“把国有企业仅定义为国家所有、服务于公益目标的企业”,[9]其报告为此不惜伪造国际惯例来“挟洋自重”,西方国家如此哩![10]而这些错误的内容,早在黄某慧等著的《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研究》(以下简称《改革研究》)一书中,就已明显的存在(第三部分将集中分析)。如在此书中,黄某慧写道:服务于公益性目标的“这类国有企业数量非常少”。这也是他一直建议要把国有企业限制在公益性领域的阴暗目的,即大大搞小国有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黄某慧还写道,“国有经济比重缓降的趋势,是基本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实际需要的。” [11]至于再下一步吗,你猜?嘿嘿,美国的科思教授早就说了,公益性领域完全可以私有化。
由此看来,黄某慧反对“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也只是幌子,真实目的还是总书记早已批评过的那种私有化主张,即在中国做小、做没国有企业。黄某慧是有目标,有策略,且是长期如此的。
2020年3月以来,社科院竟推荐黄某慧们来帮国资委建设并领导智库,后者欣然接受。当时就有人提出问题:这两家是咋了?是信息不对称+官僚主义,还是图别的啥?
(三)国务院国资委纠偏及效果。
随着黄某慧的问题一再被曝光、批评,且影响面扩大,客观地看,国资委似乎也有了针对性反应。我们可以注意以下事实:
——2020年12月25日,据国资委新闻中心报道,国资委主任郝鹏主持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认为:
“‘十四五’时期,……要牢牢把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这一重大部署,准确把握做强做优做大的关系,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有机统一起来”。[12]
这次会议的政策立场非常鲜明、坚定,有关说法则较委婉,但也实质性地给出了三个根本否定:
(1)否定了黄某慧切割、肢解 “做强”“做优”“做大”三者辩证关系的妄议;
(2)否定了黄某慧“这次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做优。从‘国有企业’改为‘国有资本’,意义深远” [13]的妄议;
(3)否定了黄某慧国有经济比重缓降趋势符合我国需要的妄议。
不过,效果似乎不明显。如上所述,约20天后,2021年1月14日黄某慧即在《经济日报》发表《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向何处发力》文,搞诡辩,坚持一贯反对“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观点,这构成了他在公开“怼”国资委等强调“准确把握做强做优做大的关系”等的事实。
——2021年3 月10日,郝鹏在中央党校《学习时报》发表《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长文,要求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并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仔细分析、说明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内涵及内部各目标要素之间的辩证关系,尤其是阐述了要创造条件“进一步‘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道理,在事实上毫不客气地再次否认了黄某慧“已较好地实现了‘做大’的目标”等妄论。另外,可以认为这篇文章还在政治上重申了相关政策话语权的所在,不容旁落,不可任人搞“修正主义”,客观上具有十分鲜明的针对性。原文如下:
“切实担负起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重大责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国资国企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十四五’时期国资国企工作的总目标。一方面,要将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统一起来,国有企业是独立市场主体,是国有资本的主要运营载体,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对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基础性、实质性和决定性的意义。另一方面,要将‘做强’‘做优’‘做大’统一起来,三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既各有侧重,又相互联系。当前‘做强’‘ 做优’更为紧迫,也是进一步‘做大’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必须从整体上来认识把握,从全局上统筹推动。”[14]
——2021年3月31日,郝鹏又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旗帜》杂志发表《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乘势而上开启“十四五”奋斗新征程》文章,再次强调“进一步‘做大’”的必要性,并从历史角度切入,更为全面而详细地指出:
“牢牢把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这一新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完整提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统筹‘两个大局’,从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的战略高度,对国资国企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一方面,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有机统一。国有企业是独立市场主体,是国有资本的主要运营载体,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对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基础性、实质性和决定性的意义,要在实践和政策层面把两者统筹好、衔接好。另一方面,‘做强’‘ 做优’‘ 做大’有机统一。做强要求国有企业能够体现我国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做优要求国有企业能够在严峻复杂外部环境中持续创造优秀业绩、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大要求国有企业能够成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稳定器’‘压舱石’。当前,‘做强’‘ 做优’更为紧迫,也是进一步‘做大’的重要基础和前提,要从整体上来认识把握,从全局上统筹推动。”[15]
可以说,上面三篇文章是在部委级的信息层面上,公开的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连续冲击了近些年来极少数高、中、低级党员干部(包括黄某慧)违反政治规矩和纪律,不分场合,起早贪黑,没完没了,没根没据,使劲抹黑、否定党中央“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企企业”重大决策的妄议。[16]
——2021年5月25日,国资委综合研究局在机关网站发布有关智库的特别信息:
“5月18日,中国社科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召开2020-2021年度十项重点课题中期推进座谈会,国资委党委委员、秘书长、智库学术委员会主任彭华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坚持正确研究方向,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科学规律与中国特色有机结合,将他山之石与中国实践有机结合,更好指导国资国企实践发展……。”[17]
“字越少,事越大!”重视智库“研究方向”问题终被国资委公开提出。
在以上背景下, 2020年12月以来,国资委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表态和新阐述,在事实上对体制内的反对者、异见者形成了政治压力,舆论场也随之有所变化。例如:
(1)2021年2月1日,黄某慧在《中国证券报》题为《形成兼具规模经济和竞争效率的市场结构》的访谈中,就引用了《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话说,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18]似乎暗示自己放弃了公开发表的反对派观点。
(2)2021年3月10 日,黄某慧又在《人民网》发《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的核心使命与重大任务》文,其中引用了“日前”即2021年2月23日国资委主任在国务院新闻办关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原话。[19]这姑且算是他专门面对国资委纠偏表示的一种回应吧。因为,在国务院新闻办的这次讲话中,郝鹏再次表示“强、优、大”的紧密关系不可被割裂。
这种“引用”式的表述方式,黄某慧早就有过,但过后他自说自话时,仍坚持反对“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如2020年11月11日,黄某慧在智库成立会上发表了反对“做大”言论,但据同年11月13日人民网发表的《“十四五”国企改革路向何方? ——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某慧》报道,此“会后”他却又对记者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要求……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20]然后,如前所述,不久后他又在《经济日报》发文,毫无逻辑地反对“做大”。[21]由此可见,他岂止是明知故犯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且精通翻云覆雨术,随机应变,玩弄各中央媒体等于股掌之上。但通观整体表现,无论他的观点如何左右蹦哒,实质是右。
再后来,从媒体的公开信息上看,从2021年4月开始至今,此人似乎是不再正说或反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绕开该说法。从传播心理学角度评估,这种“不说”难道不是一种特殊态度?“你懂的”。
至此,问题似乎应告一段落了。而不久后,智库也宣布,2020-2021年十项重点课题于2021年10月基本完成,形成350万字报告,进入中期评估。尽管人们仍存疑点:智库彻底改邪归正,基因清理干净了么?“历史经验值得注意”,可能“改也难”呢。但这时的选择只能是,准备有条件时吃一下智库拿出来的课题之“瓜”再说。真改了,那是皆大欢喜。
(四)智库反弹:重申黄某慧的私有化建议。
改不易,如人所料。2022年8月17日,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官网发布由本所王宏淼研究员完成的智库课题报告《挑战与对策》。经查,截至10月初,这可能是该所官网上发布的唯一一篇智库课题正式报告。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该作者在这篇报告中提出的三个核心政策性建议,基本上是照搬2020年上半年黄某慧《政策研究》报告的荒唐内容,“重复率”极高,且在参考文献中还根本不列入它,而他又并非《政策研究》课题报告执笔人,——这是黄某慧的私有化报告内容在借尸还魂,要以智库课题报告的名义去迷惑国资委,使其成为几个笔杆子控制的“僵尸傀儡”,指哪打哪,进而影响党的二十大?真不担心自己成了无效的“工具人”,面临 “竹篮打水一场空”,“沉舟侧畔千帆过”?
何以见得?
二、智库课题:做小做没国有企业
看下2022年发表的智库重点课题报告《挑战与对策》的三项核心建议,再比较2020年发表的黄某慧《政策研究》课题报告等的相关建议,问题就清楚了。黄某慧对此负有难以推卸的领导责任。
(一)用法律把国有企业限制在数量非常少的“公共企业”(亦即“公益性”)领域,“使改革有法可依”?
《挑战与对策》建议用法定方式将国有企业限制在狭隘的“公共企业”(亦即“公益性领域”)范围。这实际上是在否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公益类和商业一、二类国有企业综合性分类体系及监管框架的重要决策,并要求国有企业完全退出商业领域(亦即所谓“一般”+“特殊”竞争性领域),也即取消国有企业总户数中90%以上企业之存在,——这是从企业、产业分类下黑手,大幅“做小”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为中外私人企业和资本腾出更为广大的国家空间,彻底否定党中央《指导意见》和 “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做强做优做大国企企业”、国有资本重大决策,且在逻辑上是与欧美政客一直要求中国进行私有化,搞弱、搞乱中国的反华战略遥相呼应的。这是报告作者在重复黄某慧《政策研究》报告中的建议内容。吊诡的是,智库几百万字的报告,智库的第一“牵头”单位即经济研究所在官网就发布这一篇,这又是几个意思,当“出头椽子”,先声夺人?
《挑战与对策》原文:
“完善法律框架,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分类监管。……近年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改革,对公益类、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分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框架,是很大的进步。事实上还需要对国企类型做出“选择性定义”,正在修订中的《公司法》应分列‘公共企业’章节,扩大对国有公司的调整范围,并以法定方式明确国企的存在领域。……在‘十四五’期间适时启动制定‘公共企业法’,对国有企业(公共企业) 做出定性和分类,理顺法理障碍,使改革有法可依、实践有据可循。”[22]
按西方国家的权威定义,所谓“公共企业”的政策性内涵是:
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制度下,虽然民间部门是经营活动的主体,但为了充实完善它,政府部门也从事各种经营活动,这种经营活动及实施主体称为公益事业和公共企业。
先前,黄某慧的《政策研究》里已有这种私有化主张,企图取消90%以上的国有企业。2020年11月我曾发文批评道:
“取消非公益类国有企业(其占国有企业户数90%以上,包括他(黄某慧)所说的‘一般性商业国有企业’,尤其是被定义为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的‘特定功能性国有企业’),即‘把国有企业仅定义为国家所有、服务于公益目标的企业’,——这是不是属于主张在‘十四五’时期尽最大可能‘搞小国有企业的说法、论调’,且又在违宪,即要取消国有经济‘主导’作用?”[23]
至于从理论上如何评价这类建议,简单说一点。
(1)西方经济学拎不清的问题。西方经济学的一种说法是,国有企业存在的理由是弥补市场失灵,承担外部不经济。所以,它们可以存在于公共领域,属于公益类企业或公共企业。黄某慧相信这种分析(见《改革研究》“前言”)。不过,国内以此理由来搞小国有企业,要求其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观点存在几十年了。对此,今天的黄某慧等仍是照搬不误。但是,美国也有著名经济学家认为,市场失灵、外部不经济无处不在。但能由此推论,政府干预、国有企业也可以无处不在吗?这是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内在矛盾。黄某慧等回避了它,其建议的理论依据不可靠,有陷阱。
(2)正视“傻瓜经济学”。斯蒂格利茨教授多次指出,他和诺奖得主西蒙教授都证明, “傻瓜经济学”才说国有企业无效率。而他组织的全球性调研成果显示,在处理好一些非所有制问题的情况下,商业领域(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完全可以获取佳绩,在OECD成员中就是如此,其中不乏国有独资公司。私有化已黄昏落日。多年来,国资委在欧、亚等地区的调研报告中,也有过这种结论,人家那里国有独资公司多多,绝对控股公司也不少,商业领域的国有企业仍在健康发展。另外,斯蒂格利茨等还指出,“私有化效率”需要的纯粹市场(包括证券市场)条件很难满足,无效率现象并不少。
(3)不能为权贵资本主义开道。混改就是把国有企业搞的小小的、少少的?如前所述,黄某慧早在2012-2015年间已认为,在公共企业或公益性领域,属于“这类(的)国有企业数量非常少”。[24]如当时的117家央企中也就有几家。如是,绝大多数其他类国有企业(含央企)就只能够任凭中外私人资本自由收购了。这很接近叶利钦时期的私有化“休克疗法”。黄某慧等是想把中国变成权贵资本主义的巨大温床,并赶紧让国资委寿终正寝,进八宝山?老话曰,“何其毒也”,胜过2012年世行之“毒药报告”。国资委人看到这一点,如何想?用这种人,今天还没“引狼入室”的感受就怪了。
其他就不多说了。仅由此看,取消“一般商业领域”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将剩下的几家(或在全国范围内可再多算几家)国有企业限制在“公共企业”或“公益性领域”的狭隘范围内也是毫无道理的。这就是在与党中央、国务院(含国资委)唱对台戏,且理论逻辑混乱,得不到国际经验和国内经验的支持,很不专业。
慢着!黄某慧不是在《改革研究》一书说过,重要的“特定功能性国有企业”不这么整活儿么?天真!他可是接着还写道:“从长远看,特定功能性国有企业将进一步分化,这类企业中的大多数将转变为一般商业性国有企业。”[25]真到这一天,依上如法炮制不就得了(含许多垄断行业国有企业)!而在他的笔下,这些“特定功能性国有企业”实质就等同于《指导意见》的“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即商业二类国有企业。想想乌克兰和东欧国家关键领域的私有化,看来黄某慧也是心有所向的,不止是俄罗斯呢。
戏没完。尔后,黄某慧们会不会再根据科思的私有化理论,得陇望蜀,建议政府干脆把剩下的几家国有的公共企业也私有化?科思说过,私人企业可以经营公共领域。我们等着,瞧他们的“九阴白骨爪”能借智库平台再玩出啥花活儿。
(二)混改要“淡化所有制概念”+ 市场决定国有公司股权结构?
《挑战与对策》建议要“淡化所有制概念”,依靠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来实现国有股权的流动和战略性重组,从而完善混改。
《挑战与对策》原文:
“完善国资混改……应淡化所有制概念,从‘安全’ ‘质量’‘效率’‘贡献’角度来综合度量各类企业的贡献,同时通过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来实现国有股权的流动,实现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和优化布局。在混合所有制体制下,应适当加速推进董事经理持股,……同时把对公司高管的选择权和评判权交给市场。‘好公司’在公司价值和股票价格上会得到表现,股价与董事经理们自觉提高企业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积极性之间将出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26]
这种“淡化所有制概念”和市场决定国有公司股权结构的建议,黄某慧的《政策研究》等也已提出过:
“不必要区分国有和民营(陈清泰,2018)”;搞“所有制中性”;[27]“淡化国企标签”;[28]绝大多数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决定“不应该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困扰”,[29]剩下几家国有企业以后“创造条件也要上”。
怎么搞?用“傻瓜经济学”和对国有企业的歧视性政策?真要搞“淡化所有制概念”“所有制中性”“不区分”,第一,黄某慧等应回答,这些说法是否涉嫌违宪,真违了,或一再违了,咋处理?第二,还要考虑它们是否含有自相矛盾的内容。因为,真“淡化”“中性”“不区分”了,凭什么还要私人资本去多多控股,吃掉大量国有企业,让原国有企业职工沦为雇佣劳动者,为老板生产剩余价值;反过来搞,可以不?不同所有制经济的泾渭分明关系和运行后果不是诡辩可以抹除的。就政治决定来说,这方面有宪法和党中央文件为证。黄某慧等又不知道,或就是想修改宪法和中央文件?
另外,混改的国有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的优胜劣汰机制来实现国有股权的流动”(王宏淼);“股权结构……不应该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困扰”(黄某慧)也有问题。2015年的《指导意见》已规定,改革中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它还规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其它领域还可以“独资”等等。[30]党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的这些规定都是“非市场因素”,是“困扰”么?混改不要党领导,国务院靠边站,全民资产无人管?那黄某慧们=自由市场因素,可以任意来决定混改的股权结构?
进一步看,私有化和市场关系并不单纯。我国政府早就指出,不要认为“一股就灵”“一混就灵”。美国的斯蒂格利茨教授在分析私有化和市场关系时也指出:
“确保私有化卓有成效地实现社会目标的条件与市场趋于帕累托最优的条件完全相同:不存在市场失灵问题,包括……信息不对称或其他形式的市场不完备等问题。简而言之,满足私有化的假想状态是及其脆弱的,或者说根本就不存在”,等等。
“只要信息或市场是不完备的,市场通常不会趋近于帕累托最优(即使考虑了信息成本和交易费用)。股东最大化行为尤其不能生成(帕累托)效率。……不同的证券所有者就会要求企业追逐不同的目标。”[31]
显然,高度依靠如此“不完备”的市场来决定混改中的国有股权配置、管理层持股等,就是从西方经济学的某个视角来看,也是不合理的,会发生各种严重问题。上个世纪90年代,俄罗斯的权贵资本主义大行其道,东欧国家许多重要国有企业(含银行)被西欧外资控制,就与迷信市场(包括证券市场)自动调节的新自由主义有关。不过,在这种迷信的背后,往往是一些西方政客、智囊为防止社会主义复辟和关于地缘政治的精细考量。简言之,大众盲目迷信的背后是某些政客十分恶毒的算计。如是,黄某慧等是真迷信,还是在算计?
剑桥大学张夏准教授在《经济学的谎言——为什么不能迷信自由市场主义》中也写道:
“根据自由流动股东的利益管理公司无论对国民经济还是对公司本身而言,既不公平也无效率。正如杰克·韦尔奇最近所承认的那样,‘股东价值可能是世界上最愚蠢的想法’。”[32]
问题:根据自由流动股东的利益管理公司都有问题,决定公司股权结构就可以?
既如此,“淡化所有制概念”+ 市场决定股权结构等,从政策规定和理论分析上看,行吗?
(三)要“率先垂范”“竞争中性”( 和“所有制中立”)?
《挑战与对策》建议要强化“竞争中性”要求,并建议接受 2015 年 11 月二十国集团 ( G20) 安塔利亚峰会核准的《G20 /OECD 公司治理原则》等,认为如此才能实现国有公司“良治”。黄某慧的《政策研究》报告也已建议实行“竞争中性”政策。
《挑战与对策》原文:
“中国作为成员国,已承诺接受 2015 年 11 月二十国集团 ( G20) 安塔利亚峰会核准的《G20 /OECD 公司治理原则》,如何逐条落实该‘原则’将成为下一步的任务。国有企业公司治理改革应以此为基准,践行承诺,率先垂范,坚持既有的‘市场化’方向,强化‘竞争中性’要求,……如此才能实现国有公司的‘良治’。另外,中国还要“在 WTO、RCEP 及 CPTPP、中欧投资协定等框架下,……应对‘竞争中性’……等‘走出去’新挑战,拓展国际合作的需要。”[33]
黄某慧的《政策研究》建议:
“要努力逐步建立竞争中性的市场环境”。“我国不仅需要加强竞争中性相关工作的落实,同时还应强调与提倡‘所有制中立’的原则”。[34]
这两个人都是希望遵循西方标准的“一致性认可”来苛求中国的“国际接轨”迷。
当初,西方国家的“竞争中性”“所有制中立”两个异曲同工的东西刚“进口”,在学术界就引发激烈的讨论。今天,可能是由于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从实力地位出发”,“价值观外交”,经常针对中国等公开践踏所谓“中性”“中立”的市场规则,我国政府似乎也没有再去多说“竞争中性”和“所有制中立”。即使当年政府曾偶尔使用过它们,也有特定的中式内涵和目标,并非要按西方的要求“走出去”“率先垂范”全球,——那是图什么呢?
2020年12月,我已引用两位经济学界两位老先生的文章批评黄某慧等的“竞争中性”“ 所有制中立”主张。读者有兴趣,可以搜索《国资委:谨防“国有经济研究智库”出偏(续)——析智库主任黄某慧伪造论据和“所有制中立”等》看一下,不看也行。今天没有几个人和国家在迷信这些东西。
重点是,“竞争中性”和“所有制中立”的概念和标准,都来自西方国家集团,并由他们主持具体标准制定、解释和争端裁决。这本身就是一副绝妙的讽刺画。他们在处理国际商业关系中,如面对我国国有企业(和部分私营企业)时“率先垂范”了个啥?是限制、禁入、制裁、脱钩,还是“自由、平等、博爱”?我国可以按WTO的“对等原则”反制么?
西方以这类属于形式平等的政策来要求发展中国家,是典型的“双标”,心怀不轨。按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关于所有制结构的基本规定,按照国有企业承担着远高于私人企业等的社会责任和政策性负担,并因此长期付出许多代价,以至于国有企业和国家的联系给其带来了非竞争优势,即非中性的事实,接纳和实行它们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如加剧事实不平等,不利于国有企业在国内外市场开展公平竞争,直至将削弱基础产业、科技事业、军工和国防建设等。
至于在国际贸易关系中能否利用“中性”“中立”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以及能否够给出中国式解释加以利用,争取建立公平裁决机制,或说“去其糟粕,取其精华”,补其缺陷等,那是另外一回事,我国政府也正在努力做。黄某慧的《政策研究》有时似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WTO、RCEP 及 CPTPP、中欧投资协定等”,有的运行不畅,有的尚可,有的中国在“考虑加入”(CPTPP),有的已被西方集团“冻结”(中欧投资协定)。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局面,我国国有公司如何才能瞄准它们全体(即包括悬空的CPTPP、中欧投资协定)去“率先垂范”“竞争中性”(及“所有制中立”)? 而按今年商务部的说法,“国有企业CPTPP的规则要求国有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要公平竞争”,[35]这就给出了一个中式表述,不好一点吗?
借口国际规则、国际惯例,以及没有就伪造出一个来反对国有企业,搞私有化,不是什么新鲜事儿。黄某慧的《政策研究》不例外,其中就伪造了“国际上所理解的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是服务于社会公益目标的公共企业,是非商业逐利的”“国际惯例”。[36]如说《挑战与对策》作者步其后尘,人们也不以为怪。但他们这样自嗨,就不想想国资委及其他课题组成员是啥感受?
(四)读者评判。
国资委官网公布的《彭华岗出席中国社科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2020-2021年度十项重点课题中期推进座谈会》报道指出:
“会议强调,……(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要确保研究成果高质量,聚焦国资国企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深、研究透,提出宏观建议、微观方案,形成一批理论功底厚、启示借鉴强、社会影响大的研究成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37]
读者,您认为,智库课题报告《挑战与对策》的以上三项核心政策性建议,符合此会议要求,能“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如为国资委给二十大报告写作组完成的课题提供正面支持吗?
如果符合,意味着什么?
如果不符合,意味着什么?
这篇出自智库母体(即经济研究所)和智库课题组成员的私有化报告,与该智库领导班子(如黄某慧等)的私有化观念,及反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是什么关系?它是怎么通过智库课题评估的?
三、智库烂班子:上梁不正下梁歪
屋檐结冰柱,根子在上头。
智库的问题出在领导班子上。
(一)中国社科院有重要责任:要守政治规矩。
2020年12月27日,我曾在一份稿件中说明了部分情况,现照录如下:
“这个新成立的国有经济研究智库存在的问题,比我们在(2020年)11月看到的更为严重。中国社科院给它配的领导层基本就是一个‘烂班子’。
“因为,不仅智库执行主任黄某慧公开反对‘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其智库副主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朱恒鹏公开主张私有化(‘民营化’),公开歪曲国务院国资委的文件精神,也是有‘黑历史’记载的。例如,(1)朱恒鹏早就公开主张中国搞私有化。他说,‘我们反对的是俄罗斯那种方式的私有化,而不是私有化本身,更不是反对中国的国有企业民营化。在这一点上,我们和郎先生的主张截然相反。而和秦晖教授的主张心意相通。秦晖教授是民营化的坚定支持者,它所希望的是在不损害普通民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的公平公正的民营化。这也是笔者认为秦教授的主张远比郎先生的富有建设性的原因所在。’(2)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朱恒鹏则表示,国资委再次肯定了国企改制的方向,60号文件表明国有经济走向民营化已是大势所趋。60号文件是指(2006年)1月22日国资委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近些年来,此人自拉自唱,在力主公立医院私有化上是不遗余力。
“另外,这个智库由中国社科院方面派出的理事长,即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前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对国有企业的轻蔑态度也耐人寻味。如高培勇曾说,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中由国有企业缴纳的税收比重占14.7%。第二个数字是,全国城镇职工当中只有17.2%的人工作在国有企业。这两个数字能告诉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第一,在整个的国民经济中,国有企业的占比是怎样一种分量。第二在税收贡献度中国有企业的占比是怎样的。第三,在整个城镇职工就业的大棋盘上国有企业的占比是怎样的’。
“高培勇管窥蠡测,认为国有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分量微不足道,是相当蔑视总书记、党中央十分重视的国有企业。但是,这里他计算的‘全国税收收入中由国有企业缴纳的税收比重占14.7%’,是有严重片面性和误导性的,没有反映出全部事实。这与《中国税务年鉴》等有关分类不科学有一定关系。但他作为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和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这么肤浅地评论和贬损国有企业税收贡献是很不专业的。
“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国资委系统国有企业上交税金总额28890.4亿元,在当年全国税收收入77390亿元中的占比为37.3%。如果再计入国资委系统外的国有企业,特别是计入在金融业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国有企业的大量税收贡献,那么,我国全部国有企业的税收贡献是要超过37.3%的。另外,国务院国资委自己计算的本系统国有企业,在2011年‘上交税金总额3.4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7.9%,同比增长19.4%’。国有企业这种远超私营企业、个体户的税收贡献,国有经济研究智库理事长,中国社科院副院长、前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真是不晓得,还是没有研究过?如是,凭什么就敢信口开河,抹黑国有企业?
“要知道,直到2015年,私营企业、个体户的税收总额才约1.9万亿多,在全国税收收入的占比才达到14.6%。就是把按企业组织形式划分的那部分税收,划一些到私营企业去,它的税收贡献可能也很难超过国有企业。高培勇研究员不妨去研究一下这种“真问题”。
“以上这三个中国社科院的人,有一点伯夷、叔齐‘不食周粟’的精神就好了。你们坚持私有化或蔑视国有企业的本来立场,拒绝参与宗旨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国有经济研究智库领导工作,才是光明正大,且可以避免做‘两面人’。体制内这种知名的市场原教旨主义者又不是没有。他们是你们的榜样。
“‘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国务院国资委的绝大多数公务员看到以上评析,可能会想:谁与他们沆瀣一气?让这几个人及领导的‘专家团队’过来手把手地帮国资委‘加强国有经济研究’,不就是安排‘老鼠看粮仓’吗?往最轻了说,那也是韩愈说的‘借听于聋,求道于盲’。对国资委来说,‘西化’‘邪路’不是遥不可及呢。中国社科院给国务院国资委安排这么几个反对或蔑视国有企业的高中级‘学者官员’来组织联合研究,国资委个别人似乎也兴高采烈,官媒全国造势,但经济学界也有人犯嘀咕:搞啥子名堂?好在,国务院国资委还是明白人多,心明眼亮,实事求是,‘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没动摇。但是,当下的国有经济研究智库能不动一动,摇一摇吗?领导权掌握在谁手里,可是大问题。”[38]
但时间跨越3年了,只见某种思想引导,不见组织处理。“菩萨心肠,霹雳手段”不如 “慈悲手段”?可人家就不觉悟, 2022年下半年了,还送私有化的馊菜上桌,你慈悲为怀,敢吃?
(二)国资委有教训:选、用人要“读点历史”。
一方面,国资委党委认可了社科院提供的智库领导班子人选名单,实际上党委多数人并不可能真正了解社科院这些人的政治底色、价值取向和学术历史的表现等,偏听偏信,这是要负一定责任的;另一方面,国资委也向智库派入了国资委的干部任职,以便领导,这是对的。但开始还是太信任和放心社科院组织的人了,如智库日常工作就设在经济研究所,由该所所长黄某慧等负责。而作为分布在全国的十项重点课题的第一“牵头”单位,经济研究所还并非是行政级别最高的单位(如北大清华人大是副部级单位)。现在看来,智库成绩应是有,毕竟大多数干活的成员具备一定政治觉悟,首先是听党中央话的,但它的领导班子确有私有化取向,领导力不足,后来国资委还得多分心,担心智库“方向”出偏。对一些行政级别较高的大学的课题组等,国资委负责干部更是要抽空直接下场对话交流。
另外,国资委第一副主任翁杰明是智库常务理事,与黄某慧是社科院研究生院同学。黄某慧在所内也以同他有关系为荣。翁不了解这位老同学对国有企业的真实想法,没接收或看过他的著作和文章吗?翁说过类似黄某慧的观点,如“一般性的竞争行业,国资要加大退出力度”。[39]更早这么说的有吴敬琏,包括上个世纪90年代他给社科院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讲课时。但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从来没有这样去划分和要求。而这种划分确实也搞不动,一是缺乏产业经济学等理论依据,二是在变化多端的市场上,“一般”和“特殊”是能够相互转化的,拎不清或规定僵化都容易出大问题。如新冠期间,口罩等一般商品一度成为国际性战略物资,多少央企职工听从党中央的决策,冒着生命危险去开足马力生产,你要他们“退出”或“加大退出力度”,敢吗?总书记、党中央都表扬了国有企业在抗疫中的杰出表现。
“读点历史”。鲁迅说过,知史,对今天洞若观火。为慎重起见,这里再为国资委等集中展示黄某慧搞私有化的一段 “黑历史”。
2012年黄某慧组织社科院部分人员对国资委监管的117户央企进行分组研究,相关文章2015年12月以《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研究》为名出书。黄某慧在该书的“前言”“总论”中,一方面,其分析似乎是面面俱到,试图“刀切豆腐两面光”;另一方面,所写的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改革的一些重要判断和建议等,还是在与党中央历来的有关重要决策,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重要决策唱反调,且涉嫌伪造历史。在文章中时不时左右蹦哒,自相矛盾,实质是右,是他一贯的特色。
下面,按对照性原则,请大家快速瞄一下黄某慧此书中的奇谈怪论,那里面有一幅完整的私有化路线图,可与2012年世行给中国开出的“毒药报告”平分秋色。经历当年那场斗争的国资委人对此应不陌生。
1.黄某慧:国有经济比重缓降趋势符合我国需要。“世界银行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2012年底共同发布……报告认为,我国国有经济产值占比有可能从目前的27%左右的水平,进一步下降到2030年前后的10%的水平”。还有学者认为,“经济发展水平越低,国有经济比重越高,反之亦然。由此看来,国有经济比重缓降的趋势,是基本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实际需要的。”[40]
1999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有经济比重“可以有所差别”。[41]这就既为十五大报告说的当时国有经济比重将“减少一些”做了说明,也为“从现在起到下个世纪的前十年”完成“攻坚阶段”任务后,[42]如在2010年后的某一时点上,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比重将趋稳或提高,并需要有相应的新政策引导和支持,做出了富有前瞻性、灵活性的战略预见和重要安排。所以,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判断国有企业总体上已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就先后提出了“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含“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系列重要决策,并强调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做强做优做大。这些与1999年9月党的《决定》是一脉相承,完全符合历史螺旋式发展的辩证法则。事实也正在证明这一点。[43]只准降,不准升,没有道理。就是已实现工业化的资本主义国家,他们的“国有经济”比重该升时也就升了,私有化的企业也可以再国有化回来,更何况是要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中国。
且止!黄某慧在书里还说我国所有制结构已“稳定”,国有企业比重不会再下降了。他是这么说了。但他不是还坚决要求进一步缩小国有企业发展空间,将其压缩到狭小的公益性领域,仅保留“数量非常少”的国有企业吗?如是,随着国有企业产出比重再次大幅下降,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到底是趋向“稳定”,还是会发生急剧变化和不稳定? 那时候,“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还存在么?迷魂药+大棒=黄某慧不惜自相矛盾的忽悠术?
这里,黄某慧作为论据提到的世界银行“报告”,国资委人可对其有过切肤之感,曾坚决抵制。、
2.黄某慧: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退出。“20世纪90年代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侧重引导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退出”。[44]
这是伪造历史。20世纪90年代末,党中央《决定》明确指出,国有经济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 “竞争性领域中具有一定实力的企业,要吸引多方投资加快发展”,竞争中实行“优胜劣汰”。[45]不久后,这些政策即取得较好的实际成效。国资委也公布过相关数据。
是时,经济研究所出来的吴敬琏等,倒是因杜撰中共十五大决定“国企在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政治谣言而被批评。[46]现经济研究所的黄某慧想就“吴老师”的这种“观点”承上启下?
3.黄某慧:国有企业股权结构由市场决定。作为国有企业绝大多数的一般商业性企业,“其股权结构应由该由市场竞争规律决定,这类企业的股权多元化程度和股东异质性程度不应该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困扰和扭曲。”[47]
如前所述, 这就是在公开反对、否定党中央、国务院《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4.黄某慧:发展非公有制控股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非公有制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来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联想、TCL、万科为代表的优秀混合所有制企业,形成了进一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示范效应。”[48]
《指导意见》强调的混改目标是“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包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发展壮大,而非“发展非公有制控股”国有企业,因为那是“深化”消灭国有企业的伪改革。联想是国有企业么,或说国有企业改成联想那样后,国有企业还在吗?TCL、万科这种东东,能示范个啥?黄某慧们调研的国资委的117家央企就没好的,央企董事长、总经理们统统要去学“优秀”的柳传志、王石等大富豪,纷纷变成柳传志第二、王石第二,乃至柳传志、王石第三、四、五、六……,乃至第一一七?
5.黄某慧:推动垄断性行业向可竞争性市场结构转变;逐步降低垄断性行业对国有经济的依赖;国有企业实现从一股独大向股权分散的社会化企业的转变。“推动垄断性行业向可竞争性市场结构转变,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和民营经济成长,应降低上述领域(指垄断性行业——引者注)对国有经济的依赖,逐步从国有绝对控股转为国有相对控股。”“应逐步降低上述领域(指垄断性行业——引者注)对国有企业的依赖,实现从一股独大向股权分散的社会化企业的转变。”[49]
如前所述,对那些分布于垄断和竞争性行业的具有重要性的“特定功能性国有企业”(相当于“商业二类国有企业”),黄某慧也建议搞这种“分步走”的私有化政策。[50]
党中央《决定》明确指出,“国有经济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51]《指导意见》进一步规定,“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也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52]这两份文件提到的“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既包括了垄断性行业的许多国有企业,也包括了非垄断行业的重要的“商业二类国有企业”。
而黄某慧有针对性的策划是,(1)第一步将我国垄断行业变为竞争性市场结构(从理论上讲,主要是用拆分大企业即央企等的方式进行),然后,(2)第二步再按他提出的竞争性行业混改方法,——或直接“发展非公有制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或分步走,先把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变相对控股,再变美式股权分散的私人性质的社会化企业,——来做小、搞砸原垄断行业的大企业(如央企),最终完成私有化。这可谓是绞尽脑汁,步步算计,可惜他白费劲。这些年来,垄断行业的国有独资、绝对控股企业为应对全球竞争接二连三搞合并,进入世界500强的越来越多,直接比肩世界一流企业的国有企业数量也在增加。
6.黄某慧:把国有企业仅定义为服务于公益目标的企业。“公共政策性国有企业……这类国有企业数量非常少。……从长远看,公共政策性国有企业将是国有资本加强投资和监管的重点”。[53]这里的“重点”一词有偏向,但也有些含混。其背后的真情实意,黄某慧到2020年4月才一吐为快,那就是要“把国有企业仅定义为国家所有、服务于公益目标的企业”。[54]
如前所述,这是企图搞小、搞没国有企业,从实践上否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至此,以上例举黄某慧的各种“做小”或取消国有企业的说法,应足以使有关人士清醒了。今天的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即使拥有私有化基因,且“路径依赖”,由来已久,也能被社科院推荐为智库主任,“牵头”组织全国各地各单位的国家资源,给国资委服务,此事稀有。
至于2020年4月黄某慧的《政策研究》课题报告,如前所述,基本上就是在复制2015年《改革研究》一书中的私有化观点,不过表达形式上变了一点。然后,智库的《挑战与对策》报告再复制《政策研究》报告。这可谓是“一条龙”复制链。
经济研究所“中国最早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第一人”顾准之子、国家发改委体改所的高梁研究员,曾针对经济学界和体制内的种种乱象发文:《警惕有人冒用“改革”的名义,内外勾结、诱骗我们改旗易帜》。[55]此言警世。
简言之,2019年5月黄某慧到经济研究所之前后,在歪曲历史,反对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决策上是再接再厉的“一竿子插到底”,有完整方案和策略,有团队,有行动,且是持续多年的。如再往2012年之前追溯,有可能发现更多问题。
此时,反观2020年社科院有关领导将黄某慧等推上智库领导岗位,其用人错误的第一责任是难以推卸,客观上是坑国资委。尤其是社科院副院长、智库常务理事高培勇,本身来自经济研究所,尔后又分管它,与黄某慧惺惺相惜,应负责任更为突出。
另外,自2020年11月25 日黄某慧及同类的问题被陆续曝光、批评后,却仍在智库操弄威权,至使后来的课题成果存在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现象。国资委有责任心的干部已多操心了,结果还是防不胜防。这也是国资委需要总结的一个教训:“慈悲酝祸殃”。
四、结论
(一) 没有调查研究既没有发言权,也没有批准权。
要加强调查研究,尤其是部委要联系中国社科院这类单位合作时,领导们的事前功课一定要亲自做足。就是随手利用网络了解任一预选经济学人的历史面貌、现实表现也不难,除非你偷懒,犯官僚主义。
2020年3月国资委党委、社科院党组在筹办智库,选择具体承办单位、决定智库领导班子时,多数成员可能并不真正了解黄某慧等人。社科院、国资委的有关职能部门在考察、核实、提供这些人的信息方面是失职的。简言之,信息不对称,双方单位的信息-决策体系存在“失灵”,用人不当,且不良影响扩展到全国一些合作单位。在思想方法上总结,就是没有调查研究既没有发言权,也没有批准权。即是有过一点浮皮潦草的调查研究,那还是=没有调查研究,两者实质等同。
(二)组织处理要果断。
要果断处理重要组织关键岗位上的人事问题。党中央刚刚又说了,干部要能上能下。
批评黄某慧等的文章自2020年11月25日连续发表后,国资委、社科院等应先后知道了黄某慧等人存在的问题。如前所述,可以认为事实上国资委是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在用人上还“不离不弃”“修旧利废”。这对全国各地的十大课题承担者们的负面影响可能在所难免,除非他们闭目塞听。只是,在互联网的加持下,哪个课题组的大学领导、教授、研究员等不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人精?国资委、社科院要善于维护自己的公信力。此其一。
其二,提防“你仁我不义”。经济研究所作为智库“牵头”的核心单位,在国资委于2020年底、2021年上半年几次事实性打招呼后, 2022年8月仍在单位官网上发布了照搬黄某慧《政策研究》中私有化建议的智库课题报告《挑战与对策》,“以怨报德”,进一步损害智库公信力,这应说明相关人员不思改过。对此,司马迁《史记·春申君列传》有话:“‘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春申君失朱英之谓邪?”
当然,希望那些更多是对国家负责,并得到国资委干部亲自指导的单位的智库课题组们,拿出了正常的课题报告。相信大多数。
(三)国资委牵头彻底改组设在经济研究所的智库,或干脆借着政府换届甩掉它更干净。“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至于团结大多数正常干活的好人继续为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服务,国资委应有的是办法和时间。
具体说,由国资委牵头,或从上到下彻底改组设在经济研究所的智库(逻辑上要求改组该所领导班子等,这事涉及社科院领导,可另说),或借着政府换届甩掉它更好。总结经验后,拿一张干干净净的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何乐而不为?如智库原领导班子照旧用,那就是个众所周知的政治笑话,“皇帝的新衣”。
好些年前,国资委曾劝直属单位研究中心主任王xx去外面单位工作,因他常说错话,也不改。其实,这位主任当年的言论比起黄某慧等人来,可能是小巫见大巫。昨天国资委可以“改组”他,今天就应能 “改组”智库领导班子黄某慧等,实在有难处就彻底撤出。执一不化,地老天荒,一棵病树上吊着,凭什么呀?
私有化者,就是国资委脸上的毒蚊子,何不一挥而去,以绝后患?
人们不希望看到,在党的二十大后,黄某慧这类私有化学人,还在利用国资委和社科院经济研究所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缠着国资委,占用智库平台和大量国家资源,消费央企却献计献策私有化,欺世盗名,浑水摸鱼,吃饭砸锅,毁我国有企业,败我钢铁长城。
这是国资委面对的大是大非。
[1] 经济日报记者周雷:《“十四五”时期国企改革备受关注 改革走深走实才有更大发展》,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2011/16/t20201116_36012932.shtml。
[2] 夏小林:《国资委:谨防“国有经济研究智库”出偏——析智库主任黄某慧否定“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http://www.wyzxwk.com/Article/jingji/2020/11/427014.html。
[3] 王宏淼:《中国国企改革过程中公司治理特征、挑战与对策》,《经济纵横》2022年第6期,见经济研究所官网http://ie.cass.cn/academics/recent_papers/202208/W020220817424613347252.pdf。
[4]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课题组:《“十四五”时期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趋势及优化政策研究》(“课题组负责人:黄某慧;……本文是课题总报告,由课题负责人在各课题组成员提供的子报告基础上进行综合和研究撰写而成”),《经济学动态》2020年第3期,http://ie.cass.cn/academics/recent_papers/202004/t20200409_5111748.html。
[5] 黄某慧:《更加注重国企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https://www.yebaike.com/22/1599319.html。
[6] 见注2。
[7] 见注2。并见夏小林《国资委:谨防“国有经济研究智库”出偏(续)——析智库主任黄某慧伪造论据和“所有制中立”等》,http://www.wyzxwk.com/Article/sichao/2020/12/427388.html。
[8] 黄某慧:《新时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向何处发力》,《经济日报》2021年1月14日,
http://theory.people.com.cn/GB/n1/2021/0114/c40531-31999303.html?ivk_sa=1024320u。
[9] 见注2。
[10] 夏小林:《国资委:谨防“国有经济研究智库”出偏(续)——析智库主任黄某慧伪造论据和“所有制中立”等》,http://www.wyzxwk.com/Article/sichao/2020/12/427388.html。
[11] 黄某慧等著:《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研究》“前言”(黄某慧、余菁执笔),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12月,第8页,第51页。
[12] 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在京召开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乘势而上开启“十四五”奋斗新征程》,黑体字为引者所加,
http://www.sasac.gov.cn/n2588020/n2588057/n2592506/n2592512/c16316697/content.html。
[13] 黄某慧:《更加注重国企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https://dy.163.com/article/D5L3NASI051999S5.html。
[14]郝鹏:《充分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黑体字为引者所加,
http://www.sasac.gov.cn/n2588025/n2643314/c17498637/content.html。
[15] 郝鹏:《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乘势而上开启“十四五”奋斗新征程》,
黑体字为引者所加,http://www.sasac.gov.cn/n2588020/n2588057/n2592506/n2592514/c17854827/content.html。
[16] 夏小林:《谁反对总书记、党中央“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http://www.wyzxwk.com/Article/yulun/2020/11/427008.html。
[17] 国资委综合研究局:《彭华岗出席中国社科院国有经济研究智库2020-2021年度十项重点课题中期推进座谈会》,http://www.sasac.gov.cn/n2588025/n2643314/c18661779/content.html。
[18] 黄某慧:《形成兼具规模经济和竞争效率的市场结构》,
http://ie.cass.cn/scholars/opinions_essays_interviews/202102/t20210203_5309829.html。
[19] 黄某慧:《新发展阶段国有企业的核心使命与重大任务》,
http://www.sasac.gov.cn/n4470048/n16518962/n17218028/n17218046/c17516495/content.html。
[20] 人民网记者:《“十四五”国企改革路向何方? ——专访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黄某慧》
http://ccnews.people.com.cn/n1/2020/1113/c141677-31930209.html。
[21] 见注8。
[22] 见注3。黑体字为引者所加。
[23] 见注2。黑体字为引者所加。
[24] 见注11。
[25] 见注11。
[26] 见注3。黑体字是引者所加。
[27] 见注4。
[28] 黄某慧:《国企若不做混改则难成世界一流》,http://finance.sina.com.cn/meeting/2018-06-30/doc-ihespqrx3537404.shtml。
[29] 见注11。
[3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http://www.gov.cn/zhengce/2015-09/13/content_2930440.htm。
[31] 推荐阅读热拉尔·罗兰主编:《私有化:成功与失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10月。
[32] 张夏准著:《经济学的谎言——为什么不能迷信自由市场主义》第22页,新华出版社2015年1月。
[33] 见注3。
[34] 见注4。
[35] 中新财经:《中国加入CPTPP有何新进展?商务部回应》,https://www.360kuai.com/pc/92453f04bbbb94276?cota=3&kuai_so=1&sign=360_57c3bbd1&refer_scene=so_1。
[36] 见注4。
[37] 见注17。
[38] 《夏小林评国资委召开央企负责人会议:“十四五”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xuezhe/2020-12-28/256991.html。
[39] 中新社记者周锐:《国资委:推动央企向三领域集中 加大力度退出一般性竞争行业》,
https://www.sohu.com/a/341890618_123753。
[40] 黄某慧等著:《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研究》第50页、51页。
[41]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https://www.chinanews.com.cn/2002-05-16/26/186031.html。
[42]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载《改革开放三十年重要文献选编(下)》第900页 ,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
[43] 参阅夏小林《建国70年:“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下)》第三部分“(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比重“减少一些”与回升的辩证法”,http://www.wyzxwk.com/Article/jingji/2019/09/408647.html。
[44] 黄某慧等著:《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研究》,第12页。
[45] 见注40。
[46] 夏小林:《吴敬琏等曾接二连三杜撰中央文件观点——兼谈优化所有制结构和收入分配问题》,
http://www.wyzxwk.com/Article/jingji/2018/10/394906.html。
[47] 黄某慧等著:《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研究》,第8页。
[48] 黄某慧等著:《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研究》,第8页、17页。
[49] 黄某慧等著:《新时期全面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研究》,第20-21页、11页、21页。
[50] 见注11。
[51] 见注41。
[52] 见注30。
[53] 见注11。黑体字是引者所加。
[54] 见注4。黑体字是引者所加。
[55] 高梁:《警惕有人冒用“改革”的名义,内外勾结、诱骗我们改旗易帜》,
https://www.kunlunce.com/gcjy/zxzz/2022-09-19/164021.html。
【文/夏小林,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国民经济研究所特邀研究员。曾任国务院体改办研究所企业研究室主任等职。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原发于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