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鸿君 吴文:公有制经济是否占据主导地位决定了改革成败
改革的发展战略逻辑与国企市场化改革中的逻辑问题
——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谈起
【摘要】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造成的,改革开放前后的社会主义建设都将消除贫困作为经济发展的目标。改革的逻辑内生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应有助于消除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不能偏离自身使命性功能,提升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等同于提升其利润率。公有制经济在市场化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成功的最终标识。
一、对“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演绎式新解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是改革开放之初全国人民最大的共识之一。然而,笔者在这里需要强调,“贫困”这一概念在经济学中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绝对贫困”;二是“相对贫困”。对此,我们应更加深入理解“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句话中的“贫困”概念。
1988年5月25日,邓小平在会见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总书记雅克什时指出:“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1](p.265)由此可清晰看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对“贫困”概念的界定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基于此,我们可以先提炼出两个尚不完备的命题,后文再对其进行修正。
命题一:绝对贫困不是社会主义。
命题二:相对贫困也不是社会主义。
在经济学中,如果一项改革能够带来帕累托改进,就是一项合意的改革。综合“命题一”和“命题二”可知,通过改革的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有着比帕累托改进更高的标准:依据“命题一”,当改革消灭了绝对贫困,使所有人都更加富足时,即达到了帕累托改进的标准;依据“命题二”,改革还应当最终消灭相对贫困,这是对完成什么样的帕累托改进所提出的要求,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标准。
通常认为,改革开放前的绝对贫困是促成社会反思、凝聚改革共识、蓄积改革力量的重要因素。现在当人们回想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句话时,脑海最先浮现的可能便是“绝对贫困”的场景。然而,如果改革即便完全消除“绝对贫困”,却没有消除“长期”且“严重”的“相对贫困”,由“命题二”可知,依然没有成功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但是,由“命题一”,我们又很容易产生疑惑并进行不恰当的推论:既然在1978年前的新中国国家建设过程中,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较普遍的绝对贫困现象,那么是否可判断我们国家在当时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即便在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大地上出现过绝对贫困现象,我们国家也始终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这是因为,新中国成立后的贫困主要是由我们背负的贫困历史包袱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