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懋仁:发展民营经济,一定不能缺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国家发展民营经济的基本政策和措施是很有必要的。在新冠疫情期间,各方面经济都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民营经济也不例外。因此,在疫情过后,如何从全方位地恢复和发展经济,民营经济这一块确实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说,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中,民营经济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民营企业的企业家们,大多都有一股闯劲,也有一股勇气。民营经济,在国家诸多领域里,起到了创新、辅助、充实的作用。民营企业,也在解决大量劳动力的就业之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在一些部门和机构中,对民营经济还存在着某种误解与偏见。例如在民营企业想要获得银行贷款方面,总是不那么顺畅,还会遇到一定的阻碍。一般说来,银行方面认为民营企业在经营中风险较大,向民营企业贷款是否能够回收本金和利息都不如向国有企业贷款可靠。出于对银行自身利益的考虑,银行对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总是犹豫不决,有时甚至干脆就拒绝放贷。这样的做法肯定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
对这个问题来说,需要有两方面的努力。一方面,银行应该支持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政策,积极努力地帮助民营经济的发展。对于银行自身承担的风险,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为零,但是可以尽最大努力去减少风险。另一方面,民营企业方面,也要尽量提高自己的信用指数,使民营企业在征信方面能够获得更大的信用。
政府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而民营企业也要坚持做到守法经营。政府方面没有理由歧视民营企业,而民营企业也需要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只有两方面的努力都做到位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与腾飞都是指日可待的。
我们曾经有一种误解,认为民营企业就一定是非公有制企业。显而易见,这样的误解是片面的。因为在非公有制经济之外,还有一大块民营经济是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这部分经济体不属于国有企业,既不是中央国企,也不是地方国企。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却是一种公有制企业或者是公有制经济。然而这种公有制企业又不是由中央政府或者地方政府来组建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是由农民自己组织建立起来的。企业的领导人是由企业中的广大社员推选或者推举出来的。也有的集体企业的领导人是自告奋勇,甚至是毛遂自荐来担任的。他们这样做,既不是为了个人要获得什么权力,更不是为了个人要获得金钱。他们这样做就是为了要承担一个带领乡亲们走上共同致富道路的责任。
宪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第七条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不知什么时候冒出个“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说法?究竟何为民营经济?权威说法有吗?
而大家基本的共识是:它就是私营企业私营经济,不过披了块遮羞布吧?
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公有制占比是多少?还是居于主体地位吗?这个问题请作者不要回避,不要打马虎眼。因为这牵涉到是否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