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禁售冥币纸钱?执法者应该分清什么是迷信,什么是民俗
作者|赵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清明将至,众多市民开始准备祭奠逝者。南通市民政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却联名下发一则名为《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通告》,随机引发了全网的热议。
该《通告》指出,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制造、销售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会同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部门的回应,为何是无效的?
《通告》之所以引发公众哗然,其原因在于,清明节祭奠逝者是中国传统习俗;大部分地方的祭奠活动,几乎都包含了焚烧冥币纸钱和纸扎实物的内容。
将公众在传统祭奠时惯常使用的冥币纸钱和纸扎实物定义为“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令人愕然;再要求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禁止制造和销售此类用品,几乎等于将该市大部分从事殡葬品制造和销售的商铺和个人都定义为“违法经营”,并予以没收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通告》也说明,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市区的殡葬改革,摒弃丧葬陋俗,倡导文明祭祀,净化城市环境。但是,这种无视传统习俗的“一刀切”做法,无疑会引发南通市民的不解。据说在该《通告》发出后,南通12345平台就接到不少投诉电话。
南通市民政局负责人不得不回应,“老百姓有些议论,可能是没有吃透(文件)或是我们没有解释明白,但和老百姓慎终追远是两回事,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是从市场行为强调禁止制造和销售,没有说禁止使用这个环节”。
对于澄清这一《通告》的正当性和合理性,这一解释并无意义。因为没有制作和销售,当然就不可能有使用的行为,除非公众在今年清明祭奠时使用的是之前囤积的殡葬用品。
此外,即使不处罚作为殡葬用品使用者的普通公众,而只是处罚冥币纸钱、纸扎实物的制造商和销售者,其核心仍旧是将冥币纸钱定义为“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其引申的意涵也同样包括,焚烧冥币纸钱和纸扎实物本身也属于法律所禁止或至少是不鼓励的“封建迷信活动”。这与大众的一般认识出现龃龉。
民俗还是迷信?
南通市民政局与市场监管局这则通告的上位法依据在于《殡葬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很明显,南通市的通告是直接将冥币纸钱和纸扎事务等同于本条的“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进而套用了这一条的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