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戈里|井底之蛙井底路:也谈策反台军的政策

2024-06-26
作者: 高戈里 来源: 红色文化网

  预判策反台军的“井底待遇政策”

  ——敌工经验之借鉴·第九讲

  高戈里

  毛泽东同志1948年多次强调:“政策与策略,是我党我军的生命。”

  上一讲指出顽抗到底是死路,这第9讲指明起义投诚是出路。其出路在政策中规定。

  一、“料敌从宽”的含义

  在本系列文章第六讲和第七讲的文章发出后,有很多读者朋友留言,有几位网友把“料敌从宽”误解成“料敌从严”了。

  “料敌从宽,御敌从严”出自《三国演义》。“料敌从宽”是指预判敌情要宽泛,要将敌军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都预判到,目的是在做好应对各种情况的基础上,往最好方向努力,作最坏战局准备,即“御敌从严”。

  战争年代,我军策反归策反,备战归备战,打归打,谈归谈,两者并举。

  我在第六讲预判收复台湾可能出现“一打即乱、一打即降、未打即降、未打即乱”四类战局,目的不是算命,而是通过分析“敌人的内部矛盾”,探讨不战收台或少战收台的策反路径。

  众所周知,不战而屈人之兵,是战法追求的最高境界。和平统一,是反共反华势力最不愿意看到两岸关系结局。

  朋友告诉我,要要警惕1450在这里带节奏。怎么带呢?

  第一步,将“料敌从宽”曲解为“料敌从严”。

  第二步,否定台军内部矛盾。

  第三步,否定瓦解台军的可能性。

  第四步,鼓动盲目地“打烂台湾”,消解我军对台政治攻势。

  第五步,干扰中央争取“和平统一”的战略部署。

  最后,迎合美帝遏华战略布局。

  二、“料敌从宽”的经验教训

  从历史上看,我们“料敌从宽”有经验,也有教训。我这里讲两个实例:

  实例一,因料敌欠宽,1948年10月曾泽生军长率国民党第六十军在长春起义前,其联络起义曾两度被拒绝。

  曾泽生军长派出的联络起义代表抵达我军驻地后,兵团政治部首长立刻用电话将情况向围城兵团指挥部汇报,但兵团首长回话:“六十军是假起义,真突围,曾泽生写信是耍滑头,意在麻痹我军!”

  于是,兵团政治部联络部部长刘浩和兵团副参谋长领潘朔端两位敌工干部连夜赶到兵团指挥部当面汇报。然而,汇报之初,一位副司令员还是将曾泽生军长和两位师长的亲笔信甩到地上,生气地说:“骗人,连章都不盖,不理他们!”

  当时,不相信曾泽生军长起义的理由很多。我就讲一条,一年多前,我军派出一位被俘的副营长孙立民去做保护小丰满电站的工作。结果,被曾军长下令枪杀。还有一些理由,我在《心路沧桑——从国民党六十军到共产党五十军》(四川人民出版社2017年再版)这本书的第三章第4节有记载。让我非常感慨的,不仅仅是萧劲光司令员能力排众议接受起义,更让我感慨的是,能摸透曾泽生军长心思的却是千里之外的毛泽东。

  第二个实例,是1948年2月国民党暂编五十八师在营口起义前,因忽视策略,起义谈判曾出语“顶牛”。

  王家善师长

  王家善师长派出的起义谈判代表,一位是第三团的团附刘凤卓。他是我军地下工作人员,但此时身份尚未公开。另一位是师作战科科长王文祥,也是王家善师长的亲侄子。起义谈判开始谈的非常好,但中间有两个问题发生了争论。这里有个背景,敌军工作主要由辽南军区参谋长金振钟负责,部队首长对策反政策的一些细节及工作过程了解得不多。争论第一个问题,是我东北局社会部的石迪曾派遣交通员班笠夫带话给王家善师长,承诺其率部起义后,所部扩编为一个军。因为此前起义的国民党将领多是这样安排的,比如潘朔端师长1946年5月率部起义后,所部改编为“民主同盟军第一军”,潘朔端任师长。但是,就在谈判前几天,总部来电报,改变了以往的政策,明确指示:从这个时候开始,有一师人就称为师,有一团人就称为团,其师长团长等军官不要升格。争论的第二个问题,是王家善想推迟一二十天起义,理由是想等国民党空投物资补给后再起义,当然,也顾及家眷和财产的转移等问题,想多做些准备,但我军只给三天期限,怕夜长梦多。

  刘凤卓1946年

  谈判到最后,是总结、表态。部队首长开始几句话讲得非常好,接着,就回应争论问题:“部队起义后不编散,保留建制,不扩大,也不缩小。攻打营口的战役计划,我们已经制定好了,三天为限。”讲到这儿呢,王家善的代表觉得还可以。但接下来,首长就开始“训话”了,内容是毛主席《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文章里的话:“中国人民的革命战争,现在已经到达了一个转折点。我们要打到哪里就打到哪里,要解放哪里就解放哪里!”王文祥一听就不高兴了,等到他发言的时候,就硬生生地把话怼了回去:“王师长是为了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而谋求起义的,并不是怕你们共产党打我们才投降的。我们过去也不是没交过手。我们现在回去,请你们进攻营口,打进去了,我们全当俘虏,打不进去,我们再出来谈判。”

  谈判到这就结束了。接下来,东北局社会部干部石迪私下向刘凤卓交代:“凤卓,你得好好做做文祥的工作!”刘凤卓让石迪“放心”,然后又向石迪建议:“我们出来的时候,咱解放军的影子都没看到。所以,才被武工队抓到另外一个地方,耽误了好长时间。既然三天为限,我们回去的时候要能看到解放军向营口集中。”回去的路上,刘凤卓劝道:“文祥,你那个事儿不要那么说哈。”王文祥回应:“就那么回事儿,不给他两句也不行。”回到营口后,由刘凤卓汇报谈判情况,当王家善问道:“你们俩的意见呢?”刘凤卓抢先回答:“我们俩意见都同意了,起义!”王文祥跟着表态:“同意起义!”

  第二次谈判起义主要是谈起义的一些细节,具体接洽等,就非常顺利了。

  这些经验教训说明:做好策反工作,不但要分析策反对象的处境,还必须洞彻策反对象的心理。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

  三、解放战争后期起义政策的核心要素

  这几年,我看了好几位年轻人写这段历史的作品,其中有一位年轻人是这样写的:在国民党军队内部,数以千计的地下党员对爱国将领和官兵进行了劝说和鼓动,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等理论小册子送给他们,启发其思想觉悟,促使他们起义投诚。

  我告知:地下党策反劝说的主要内容,并非讲马克思主义大道理,而是分析我军必胜蒋军必败的战场形势,设身处地分析其利害得失,指明其出路。生死存亡关头,讲大道理是很苍白的。建议多看看亲历者有关策反的回忆。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你劝赌徒金盆洗手,一味讲“社会主义价值观”,能起作用吗?

  像这样落笔的,我遇到不止一两人!

  策动起义,要知道敌人想要啥,顾忌啥。起义谈判也要这样对症下药。

  解放战争期间,国民党军队最本质的特征,是军权私有。带兵长官讲军权视为命根子。所以,在谈判起义时,通常都有一条“不要把部队编散了”。

  我军则针对起义将领的这一普遍心结,承诺部队起义后不编散,保留原建制,让对方放心。当然,我军也有底线。1948年以后通常要求起义部队:政治上“两拥”,即拥护中共,拥护土改;军事上“两反”,反蒋反美;部队“一化”,即解放军化,说得委婉一点就是加入解放军序列。

  至于具体的政策运用,就非常多样化了。

  四、台军阶级关系的历史性变化

  当下统一大业中的台军政策,我军历史上行之有效的具体方法肯定不能照搬,但基本的政治立场、思想方法和光荣传统,必须继承和发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国民党军队败退台湾后,在经历了一系列整编、改造后,特别是经历了两蒋时期的“去军阀化”和民进党时期的“去蒋党化”之后,其内部的阶级关系逐渐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由封建主义的家长专制转变为资本主义的雇佣制。具体地说,有“四个不再有了”的变化:

  一是军权的私有属性不再有了。表现为三点:第一,是军阀的派系部队被重组,国民党军队“转进”到台湾的涉及37个军的建制,包括蒋系、粤系、桂系、西北军、东北军等,都有被重新编组了。由此带来第二点,就是旧有的隶属关系被彻底打乱。又带来第三点,原有的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被消解。

  二是长官的封建特权不再有了。表现为:第一,人事权受约束。过去在大陆时,连长眷属洗个衣服做个饭都有勤务兵伺候。人事制度规范后,用这勤务兵都很难了。第二是经济遭剥夺。财务制度规范后,各级长官不能像在大陆那样随心所欲吃空额、喝兵血,也不能随意开支公款。据报道,2018年台陆军金门防卫指挥部前少将参谋长林帝志将公发洗衣机寄回台南的家中使用,被依照贪污治罪条例重判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3年。你再看眷村子弟笔下的一位台军中校,要给眷村里的家人解决过洗澡的问题,还得自己找个汽油桶,亲自设计制作安装,很费劲儿的。这在大陆时期的国民党军队里,是不可想象的。第三,是生杀权被取消。军法制度健全了,各级长官都不能滥杀部属了。

  台陆军金门防卫部门前参谋长林帝志

  三是底层士兵备受欺压不再有了。虐待士兵的军官要被追究。2013年台陆军第六军团五四二旅旅部连下士班长洪仲丘被关禁闭期间,因被强迫在33℃气温下超负荷体能操练,中暑昏迷后死亡。在民众抗议的压力下,2014年桃园地方法院以“共同对部属施以法定种类以外处罚、共同职权妨害自由”等罪名,起诉旅长沈威志等十余人,一审判处第542旅旅部连连长徐信正8个月有期徒刑,另有12人被判有期徒刑3至6个月不等,5人被判无罪。之后的2018年,台军颁布新的操练标准规定:当“危险系数”达到29,即气温超过32℃时,必须停止训练。最近,台军又取消了刺杀训练和正步训练。

  台陆军第六军团五四二旅旅部连下士班长洪仲丘

  台军的上述变化,受民进党执政影响很大,而走向另一极端的结果,是“草莓兵”雅号的生成与流行。

  四是一手遮天的大小军阀不再有了。在大陆时,连长都是能随意奴役士兵的“小军阀”。而现在的各级长官:第一,是权力有限,受制于一系列规则的束缚;第二,是心腹有限,受制于僚属不再能随意安插;第三是行令有限,受制于下属不再有以往忍气吞声逆来顺受的奴性。

  于是,带来台军工作的新特点,即主要的战役策反对象将由带兵主官转为广大官兵群体,即呈现大众化趋势。换句话说,我们的策反政策必须着眼于最广大的官兵群众。

  五、策反政策须针对“岛民心态”

  由此,要研究台军官兵的普遍心态。存在决定意识。

  岛内岛民的心态变化,首先是由阶级变化引起的,然后促进了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提高了岛民的生活水平,滋养了岛民的优越感,形成了“井底之蛙”的岛民心态,即留恋“井底”小天地,无视井外大变局。岛民心态又叫井底心态。通俗地说,就是怕统一以后,待遇下降,生活质量降低。至于锦外的光明前景,看不到,也不愿听,不愿想。

  既然留恋于“井底小天地”,策反台军的政策就有必要针对台湾现行的“井底待遇”来做文章。

  2023年8月解放军锁岛演训·示意图

  六、预判策反台军的“井底待遇政策”

  2017年我曾发表《用“津平绥方式”以W促统方案预判》,包括:公布多向度打击,公示多类别奖惩,公开多渠道策反,公告多年度规划。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预判了一项对台军的政策,我归纳为“井底待遇政策”。它包括三点:

  1.和平统一,大陆方早就明确台湾除主权外现行制度不变,因此,所有官兵一切现行的“井底待遇”也不会变。

  2.起义投诚部队,所属官兵一切现行的“井底待遇”不变——愿留队者,按原职级继续录用;需退役者,一律按台湾现行标准全额发放退役金;对有功人员另行奖励。

  3.顽抗部队,剥夺其官兵一切现行的“井底待遇”——对于以武力阻碍统一或经打击后被迫放下武器的台军官兵,经教育释放后,剥夺其退役金,原则上按失业或无业人员对待,其中首恶分子和重要骨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反分裂国家法》追究其“危害国家安全罪”。

  这一“井底待遇政策”的特点:

  第一,是针对面宽:所有官兵、眷属,都涉及到了,还涉及到部分退役人员和相关政府工作人员。

  第二,是威慑力狠:顽抗,就面临“三丧”后果:或者丧失生命——民进党最近提高了抚恤金待遇,两岸统一之后,这个抚恤金找谁领啊?违反了国家法律去死,能得到补偿吗?或者丧失健康——残废终生。或者丧失待遇——现役薪酬待遇丧失后,只能以失业者身份,按离职前6个月月均投保薪资的60%领取不超过16个月的失业金。退役金、终身俸等也随之灰飞烟灭。根据台湾“立法”机构通过的“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修正案,台军年金最低保障金额为38990元新台币(1元新台币约合0.22元人民币)服役满20年者,退休起支俸率为55%,年增率2%,军官最高不超过90%,士官不超过95%,所以,资、职越高吃亏越大。

  台军退役少将于北辰

  比如那位不懂历史、不会算数、连“二百五”都不如的 “二百一将军”于北辰,一旦两岸统一,像他这样的“D嘴”若想继续享受退役后的“终身俸”,恐怕就是一枕黄粱了。当然,也有翻盘的机会,比如检举揭发“台D”首恶分子“分裂国家”罪行,并提供证据,以求立功赎罪。战争年代,“有奶就是娘”的政治投机分子也是我军利用、争取的对象。当然,一旦争取过来,需要教育改造。这其中,有的还真教育改造好了,成为人民事业的忠诚战士。

  第三,是分化力大:长官下令抵抗后,一个后果是“四面楚歌”——所部所有官兵都知道,执行抵抗命令的结果,即便撞上大运躲过“非死即伤”,现役待遇和退役待遇也都灰飞烟灭,以后统统按失业人员来处理,资、职越高的官兵越倒霉。往日威风凛凛的将军瞬间变身为社会底层的“失业或无业人员”,好受吗?所属官兵要把下令抵抗的长官恨死啊!再一个后果是“腹背受敌”——惹起众怒后,不知道何人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对下达抵抗命令的长官下黑手,兵变、兵谏、抗命、打黑枪打黑炮的,让他防不胜防。还有一个后果叫“殃及池鱼”——在武器装备现代化的条件下,打黑枪已经很难了,要打就打黑炮,打黑导弹。定位长官不那么容易,但指挥所在哪里大家都知道,一炮打过去,一个导弹打过去,要省事儿得多。结果,是指挥所的所有官兵跟着长官受威胁。

  第四,执法力强:顽抗即犯罪,理应依法剥夺其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其中第一章专门设立了“危害国家安全罪”,其分类罪名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等。还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

  2024年6月21日,为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切实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根据《反分裂国家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再次强调:“实施本意见第二条、第七条规定行为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说到这里需要申明:“井底待遇政策”不是个人闭门造车拍脑袋“发明”出来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推导出来的。因为,对犯有“分裂国家”等重罪的“台D”武装分子,若不剥夺“台独”政府给他们待遇,就违法。对于岛内“D嘴”因“煽动分裂国家”行为领取的报酬,从法理上看,也属于非法所得,至于到时候没收不没收,另说。

  对于“台D”武装长官的境遇,还可以设想一下:起义奖金发自岛外,就算很高,台军“草莓兵”愿意为此冒风险的,不会多,但是,对他们既有的“井底待遇”,特别是高级将领、高级士官的待遇,包括退役后的“终身俸”,一旦统统被取消,即便是“草莓心性”,也不会无动于衷。惹起众怒后,总会有人挺身而出,并且得到有效掩护。特别是到了利益攸关生死抉择的临战时刻,“台D”首脑或“台D”长官很难不得不时时处处提防身旁身后防不胜防的“挺身而出”者。

  战役单位长官或战术单位长官甚至还可以给上司出难题:我这里绝大多数官兵都从网上了解了“老共”的实力和政策,都认为抵抗是找死,白白送死,没有任何出路。我已经多次得到私下提醒,一旦下达抵抗命令,就有被打黑枪的危险。你说我咋办?

  假如战役单位和战术单位的长官像这样叫苦连天消极怠战的一旦多了起来,“台D”当局首脑还有啥招儿?派宪兵督战?派得过来吗?宪兵敢吗?宪兵就不在“老共”的策反范围吗?宪兵就不为自己的后路着想吗?

  当年老蒋之所以派特务监视杂牌军将领,嫡系将领也不放过,就是因为我军的策反面太宽了,而且公开喊话,他不能不疑神疑鬼。

  如此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提醒,就是要谆谆诱导身临“囚徒困境”的美帝奴才幡然醒悟:还是见风转舵“卖主子”对,见机行事“绣红旗”好哇!

  这项策反政策不是“阴谋”,是从人民利益出发光明正大走群众路线分化敌营行之有效的心战“阳谋”!

  总之,瓦解台军的政策要面向最广大的台军官兵宣传,要依靠最广大的军民大众传播。走群众路线,无往而不胜。

  本文抛砖引玉就到这里,期待长江后浪推前浪。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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