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经济形式越来越创新,涉税案件应该加大容错机制

2024-07-01 516 0
作者: 贾拥民 来源: 凤凰网

  作者|贾拥民

  均衡研究所学术顾问,浙江大学跨学科中心特约研究员

  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浙江沈氏省心物流平台”网络货运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做出二审判决。尽管公众较少关注,但此案在圈子内部产生了很大影响。

  浙江沈氏省心物流平台(以下简称“沈氏省心”)是浙江省首批取得“无车承运人”资格的物流公司。2020年5月19日,它又取得了浙江省第一张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的“网络货运”经营许可证,也是当时丽水市唯一的一张“网络货运”牌照。

  仅仅过了一年时间,沈氏省心就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立案调查。一审法院认定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案总金额100多亿元,18人被判处数年至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受该案影响的下游受票企业遍及全国各地,多达2700多家。

  在二审判决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改判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并降低了所有被告的量刑(但主犯量刑仍达到十年)。

  从沈氏省心受到调查开始,这个案件就有争议。有不少网络货运从业者和税法专家认为,网络货运平台大量存在的看似不完全规范的发票行为,如“后补发票”,只要有真实运输业务发生,同时没有构成税款损失,不应被视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适合按照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处理。

  法律方面的具体问题,有待业界专家的进一步探讨和更高层面的明确。但在中央多次强调审慎出台收缩性、抑制性举措,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的背景下,从另一个角度,即从平台经济的商业模式的角度进行观察,或许可以得出另一种启示。

  网络货运平台的“开发票困境”

  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货物运输总量达到了557亿吨,比上年增长8.1%。另据交通运输部发布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主要统计指标,2全国公路货运量为403亿吨,同比增长8.7%。公路运输量占到了总运输量的7成以上。

  但是,公路运输的“零、散、小、弱”特点仍然非常突出。全国8成多的公路运输主体拥有的车辆数都在10辆以下,而且有9成多是个体户。

  尽管许多货主倾向于寻找货代或物流运输企业,但是大部分货代和物流运输企业并不拥有自有车辆,因此在接到业务后会转包出去,最终的运输业务实际上仍由个体司机完成。

  在这种情况下,小型运输企业和个体司机除了必须面对油费、过桥过路费居高不下以及随时可能被罚款的困难之外,还普遍陷入货难找、运费难结、空驶严重等困境,不得不进行内卷式的恶性竞争,因而利润稀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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