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女权与LGBT开始打架:美国的普世价值正在自煽耳光
美国宣扬的所谓普世价值就是所谓自由平等与公平正义。由于人类天生存在性别问题,所以就有了性别上的自由平等与公平正义问题。所谓女权与LGBT就是围绕性别的平权运动。
平权或者性别平权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可以,问题出在平权要不要尊重自然法则和科学规律,以及要不要遵从普世价值自身的价值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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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选择与自然选择
自由选择是基本人权,这无可厚非。但是,人类以及宇宙万物皆为自然选择的结果,人类要不要遵从自然选择的规律,要不要遵从自然法则?
自然法则就是科学法则,自然选择就是科学选择。人类的男女性别,以及一切生物的雌雄,这到底是个体自由意志下的自由选择,还是自然法则之下的自然选择?换句话说,人类要不要以及能不能在出生之前就有自由意志,然后依照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自己的性别?
如果答案是不可能,那么性别的自由选择就一定是一个伪命题。一切都要自由选择也是一个伪命题。
自由有边界,这个边界就是自然法则,就是科学规律,同时也是人类社会千万年来遵从自然规律逐渐形成的社会规律与法则,包括人伦与法制。简言之,自由的边界就是天理与人伦。
不管你有多强调性别选择的自由,人类的繁衍生息靠的是男女性别差异,靠的是既男女有别又男女结合,不是靠男女完全没有差别。否则,就意味着违背天理人伦,意味着人类的灭亡。
不管你是否相信天演论或进化论,人类以及所有生物都是靠雌雄有别才得以繁衍。但凡性别出现乱伦者,比如分不出是雌还是雄的绵羊,其唯一的价值就是为其他动物贡献肉食,是断不可能为羊群繁衍后代子孙的,只会是断子绝孙。无论什么种群,这样的变态羊多了,结局一定都是种群灭绝。一切生物种群,但凡能存活到今天的,一定靠的是雌雄有别以及基于这个差别的正常生育繁殖和种群繁衍。那些特殊的变异个体,一定只有被优胜劣汏的命运,这就是自然法则。
LGBT是特殊个体以及特殊个体形成的少数特殊群体。牠们(无法用他或她,只能用牠了)应该享有基本人权,这没有问题。但是,牠们可以代表人类的主流价值,可以堂而皇之以自己的特殊为由去破坏甚至消灭人类的一般法则么?
如果承认自然法则是自由选择的边界与前提,那么这些特殊群体就应该明白,自然或者上帝没有赋予你的权利,你就不应该觊觎。老老实实承认自己的异常而非正常,诚诚恳恳接受被自然法则淘汰的命运,别一天到晚作妖作孽,祸害正常人类社会,争取来世做个正常人,这才是应该有的正常表现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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