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钧:严防公共资源和公共事业被资本化、市场化、买办化

2024-11-16 2368 9
作者: 洪钧 来源: 昆仑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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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拙文《居心叵测、饮鸩止渴的化债办法》发表后,有若干网友留言,指出这5座水库卖给了“国资”,“左手倒右手”,完全正常。所以,没有什么问题,不能批评,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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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因为是“卖给了国资”,并化解了地方债务,这是高招。是这样吗?

  第一,房地产业,曾经是中国的“支柱产业”,现在看来,已经成了压在中国人民身上的“大山”,“绑架”了中国经济,制造了严重的社会问题、经济问题,“六个钱包买一套房子”,导致了“买不起、住不起”,以及“不能嫁、不能娶、不敢生”等人口问题。一个许皮带,即制造了2.5万亿债务,至今未能善后。房地产业,也是有大量“国资”入场的。南方某著名房地产公司,就是一家国有企业。换言之,“国资”不务正业,搞房地产,也是中国经济问题、社会问题的罪魁祸首之一。

  房地产,本质是各级政府在丧失货币权利、丧失公有制经济权力的情况下,不得不向金融资本、所谓开发商(金融资本家)屈服,不得不充当金融资本的帮凶,配合开发商和银行,强拆市民的房屋,强征“三农”土地,把土地变成“地产”,然后收到分红、维持政府财政开支的一种办法。政府,成了金融资本抢占土地、制造房地产“大山”、制造中国经济问题的直接帮凶。

  那么,政府为解决财政问题、化解债务,出售水库,这与强征“三农”土地的性质是完全一样的。区别无非在于,房地产制造了住房这座大山,而出售水库则制造“饮水”这座大山。

  对“国资”,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国资的斗争任务,是从外资、买办资本手中,在国内或国际范围内,特别是与国际垄断金融资本斗争,为中国人民争取主权利益,驱逐国际垄断金融资本,打击买办资本,削弱国际垄断资本,而不是并购本属于人民群众的土地、水源、矿藏、林草等公共资源!

  第二,既然水库是“国有资产”,购买水库的某水务公司也是“国资”,水库卖给“国资”属于“左手倒右手”,“很正常”?那么,既然是“左手倒右手”,为什么还要出资8个亿呢?应该是免费的呀!这8个亿究竟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当地百姓丧失了无偿使用这些水库的权利,丧失了这5座水库带来的直接利益。而作为“国资”的某水务公司,将独占这五座水库的权益。当地百姓如果需要使用这些水源,必须向该水务公司缴纳费用。就是说,当地政府把本属于当地人民的水源利益,以8个亿的价格转让给了作为“国资”的某水务公司。

  第三,出售水库的钱,凭什么给政府呢?政府有什么资格拿走出售水库的这8个亿?政府是水库的主人吗?并不是。政府没有资格拿走这8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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