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范畴学:由工资恶到工资镜


  【作者按(兼答刘光晨)】本文内容转自“中国政治经济学智库”,略加修订。

  文章原名“《资本论》范畴学研究:由工资恶到工资镜——阶级、统治、剥削与拜物教”;

  基金资助:吉林财经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科研项目“《资本论》、工资与现代化: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研究”(2022WZD010)。

  所谓算法工资,并不算是什么新词,它的意义即“工资批判”。单单是雇佣工资,工资批判仍然是外在的,矛盾在生成,矛盾没有作为“普遍性矛盾”予以对待。在这种意义上,正确理解图3显得非常重要!主体论乃是“幽灵学”规定,执行的是通史研究的路径和线索。有机构成是它的工具具象。为此,不是满足于主体条件和客体条件的矛盾肉身分析。或者以矛盾的视野,把主体条件和客体条件分别作为独立的考察因素,看其矛盾因素的历史道路互动。无论宗法生活资料还是算法工资,都是历史系统决定的结果,不是矛盾的每一方之功。通史不可能是主体条件和客体条件两个版块通史——社会史和自然史——或其互动关系的拼盘,真正的通史只能是一部完整的劳动条件的斗争史、成长史、自我扬弃史。主体论(通史逻辑)不等于主体本位论,更不是主体关系的本体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体论包括了这个对象范畴的自我扬弃运动规定。为了重建共同体,必须探究历史上瓦解共同体的那些条件和因素,作为一个整体予以对象把握。这个矛盾对象就是“价值一般”。工资批判内在于这个规定,从而也就高度统一了矛盾各方,产生历史道路的矛盾运动规律。

  【理论探索】许光伟 :《资本论》范畴学研究:由工资恶到工资镜———阶级、统治、剥削与拜物教 (qq.com)

  ——工资绝非纯工具的经济形式,作为雇佣劳动生产制度,其内在解析式是“生产形式—经济形式”。阶级属性第一,统治属性第二,剥削属性第三,拜物教属性第四,构成工资一般的理解结构。

  ——工资的幽灵在于主体统治,由此带来主体危机。从最为广泛的主体统治内涵逻辑看,工资的成长时空是:使用价值两仪——价值形式两仪。从而,决定商品两仪(唯物史观主体逻辑)是资本工资的认识论基础。

  ——《资本论》工资范畴学的要义为:以算法工资为主体范畴,从中分出工资恶和工资镜,明确价值的社会形式及其镜像形式的机理联系;复以雇佣工资为资本工资形式的经济范畴,在“一体两面”及多重规定基础上科学阐明阶级工资与市场工资的现实统一,落实工资的具体运行。

  ——既非工具论,亦非收入论,而是和生活资料所有制有关的劳动过程文明规划:马克思工资术语的特殊性由是得以解蔽,价值形式批判功能从中得到弘扬。从处于资本关系中的工资形式到生产方式批判的工资一般,《资本论》工资范畴所展示的理论意蕴是唯物史观主体论:作为被约定的“主体之事”和“阶级之事”。

  ——在数字时代,物质关系与社会关系的意义对视上升为“使用价值两仪”与“价值形式两仪”统治功能的整合。这分明为工资一般结构维度的解说提供了极好的理论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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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主体论的方法论问题,和刘光晨的探究异曲同工之处,就是它的通史逻辑的贯彻。相比较而言,更为注重学理化,对实际斗争提示的少。

  https://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23-11-30/341902.html

  刘光晨的文章链接 (szhgh.com)

  关于资本工资“术语群落”形成的事者逻辑,文章绘制一个重要的工作示意图(如下,即图3)。由商品形式而价值形式,由阶级形式而剥削形式:《资本论》工资论贯彻的是“主体统治逻辑”。算法工资成为阶级工资的“阶级先声”,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矛盾普遍性规定寓于阶级矛盾之中,于是有“资本价值形式”的总规定。资本工资整体上和资本利润并不并列,和资本利润并列的只是雇佣工资。资本工资不只反映经济矛盾也反映主体矛盾,不只反映财产矛盾也反映商品形式的异化矛盾。资本工资是算法工资与雇佣工资统一的“事者逻辑”。对算法工资内部结构的探索是对《资本论》执行严格意义的矛盾读法的结果。

  https://mp.weixin.qq.com/s/7wrgGLhgpnfunUQAwDgQNg

  中国政治经济学智库的链接的图3,没有更改过来!!

  一、引言:对资本工资的探究何以由价值形式开始

  围绕资本主义批判的主题,《资本论》所关注的重点是资本工资的价值形式。“工资”篇被安放在《资本的生产过程》,本身已经说明价值形式的实在内容只能是“生产形式—经济形式”,而非直接是经济形式。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指向是经济形式辩护性,尽管如此,经济分析不能局限于经济形式本身。为了达成破立兼备,政治经济学批判不能须臾离开唯物史观生产逻辑。价值形式本身内置有经济辩护性功能,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出发的价值形式旨在彰显其生产方式的批判功能,而非单纯进行生产关系批判。质言之,政治经济学在内涵上必须作为完整的批判规定予以把握。这样看来,以价值形式作为对象思维学规定(以商品和算法社会为总体把握对象的思维形式)把握经济形式,客观上就体现出生产形式对经济形式的内在支配性。换言之,价值形式之于经济形式而言,既是生理之呈现、结构之具象,在批判性上亦必定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病理之解剖、出路之寻求。

  在价值形式的各种规定性中,唯有工资突出了资本价值形式的整体功能,突出了统治的价值形态所特有的系统镜像性。据此可以说,从分配是生产方式的内在特质出发,马克思的工资学说探究完成了对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破局。作为宏大的学术建构,马克思的工资学说处于尚未完成的状况。尽管具有这种性质,马克思仍旧遗留给人们“大写的工资逻辑”,为后继的研究者留下弥足珍贵的工资手稿和大量的研究札记,从中定格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成果——《资本论》“工资”篇。马克思工资术语的特殊性在于“一身兼二任”:既作为经济范畴也作为主体范畴,既是“人的规定”也是“物的规定”。马克思对工资的规定从属于其对物质生产的探究,所谓“物质生产”,既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也指人类自身生产和经济活动的方式。它的意义由对唯物史观原理的解析而获得——这里所说的唯物史观原理,即《资本论》辩证法。为此,其确定了唯物史观主体论的基本理论样貌,锁定工资一般的探索路径和方向。这是未竟的事业!应以此为突破点,紧扣《资本论》原理规定分析马克思工资范畴的要义,从工资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生产方式批判)起步,深入推进马克思工资理论与庸俗经济学工资理论(新古典工资论)殊异之点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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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资主体范畴命题意蕴及对工具论的破除

  《资本论》理论的整体性是原理级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方法从属于这一原理的科学发掘。就方法论实质而论,“《资本论》建立了‘物的科学’批判与‘事的科学’批判的伟大统一,这就使我们能够从过程规定上来理解‘历史对象’。例如《政治经济学批判》六册计划和《资本论》四卷总结构,在工作上实际就是历史向度的‘科学取象’的关系。”其学科建构理想是历史科学:横跨各个领域,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各个方面。相比较而言,《资本论》专注于理论逻辑,从历史科学各个方面的材料中重点整理经济的社会形态唯物史观原理及其辩证法的经济学方法论形态。

  【注:越来越多的人相信《资本论》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而且未完成的原因可以在《资本论》手稿中找到,乃至在《资本论》内容本身亦可发现更多的专业线索。持有“未完成说”的作者大多忽略了《资本论》的学科建构理想是历史理论科学。这是和专业理论(实践科学)迥乎不同的理论科学的规定性(唯物史观和辩证法)。然则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两部著作计划关系的判断上,《资本论》不应成为“游离物”,而应将其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学科体系的原理部分。】

  甚至可以认为,马克思从1843年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时起,就已经设法并习惯于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之间来回穿梭:“我打算用不同的、独立的小册子来相继批判法、道德、政治等等,最后再以一本专门的著作来说明整体的联系、各部分的关系,并对这一切材料的思辨加工进行批判。由于这个原因,在本著作中谈到的国民经济学同国家、法、道德、市民生活等等的联系,只限于国民经济学本身专门涉及的这些题目的范围。”说到底,《资本论》是“通过批判旧世界创造新世界”这一原理发现而形成的绵绵不绝的思想运动,“第一稿说”不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在于指示政治经济学批判这种工作实质。

  【注:它的启航显然就是政治经济学批判本身,政治经济学批判作为《资本论》研究的整体蕴涵规定。《〈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第四节标题:“生产。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国家形式和意识形式同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关系。法的关系。家庭关系”,则从另一个侧面显示了该蕴涵式的存在和特殊工作方式。顺着这一理路,甚至在《巴黎手稿》,在马克思最初政治经济学的系统探究阶段便触及到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实践科学和理论科学的有机互动。】

  经过多年的思想酝酿和材料沉淀,最终作为理论思维结晶的《资本论》成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研究的璀璨硕果,它反过来极大地支撑着政治经济学批判全部计划的展开。如果说专业理论仅仅涉及对象科学(如实践科学的会计学、统计学等),那么与之不同,理论科学涉及研究对象科学(或曰理论思维科学)。《资本论》打造二者的统一,显然又以对历史理论科学的追求为重点。

  在马克思看来,工资规律既独立也从属于物质生产的发展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工资形式则隶属于资本关系。“工资范畴是工资恶、工资镜的合一规定,是辩证法语境中的唯物主义知识,工资供求论则是典型的唯心主义知识。”把工资作为收入工具乃至中性的经济工具,是直接跌入了历史唯心主义的知识论。如此看来,马克思的工资论毋庸置疑地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主体学,此创造性的理解活动得以启动《资本论》解蔽之路。资本必须作为事者逻辑,在经济的社会形态对象范畴两仪对立的状态中,探究工艺者和阶级者,从工资形式上具象物质生产的主体。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个重大科学事件,在《资本论》序言中,马克思必然要对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研究对象作出回答,尤其是回答资产阶级社会形态的科学研究对象。对研究对象进行表述完全体现的是理论思维。“物理学家是在自然过程表现得最确实、最少受干扰的地方观察自然过程的,或者,如有可能,是在保证过程以其纯粹形态进行的条件下从事实验的。”这说的就是理论思维。理论思维表述载体是主体范畴。经济的社会形态主体范畴的基本元素和架构是“价值——价值形式(交换价值)”,《资本论》在对象运动范围内将其提升为“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于是,经济的社会形态价值成长的历史场域只能由“商品—资本”的生产方式所构筑。一旦令马克思的工资范畴离开原理的视野,该研究线索——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价值性即遭到解构或意义遮蔽。

  以此观之,工资绝非被统治阶级所领取劳动收入的凭证,亦不是统治阶级针对雇佣劳动者进行剥削的凭证。一句话,工资无法执行资产阶级的知识标准。工具论的问题正是在于对不同本体论(阵营)进行有选择性的归属,而不管选择怎样的理论归属,均必须是超历史、超社会和超政治的工具。工资形式的工具命题试图找到一种系统的分析方法,使得有这一想法的论者倾向于认为:“这种方法可用于所有的经济制度,所有形式的人类社会,所有的历史进程。因此,它们从历史本身抽象出来,切断了与政治和对特定社会制度的研究之间的联系。”

  工资实则是历史范畴。工资既受经济关系的限制,也同样受着价值关系的限制;工资既是经济形式,也是价值形式。工资当然不是超历史的市场经济的工具概念,不由与特定制度无关的供求运动决定。所以,《资本论》工资论的研究不是没有前提的:它的前提恰恰是劳动力和货币都作为特殊的历史商品。由商品的劳动二重性至体现在劳动力商品中的劳动二重性:《资本论》向人们揭示了并行的两种逻辑,即主体逻辑和资本逻辑。可见,《资本论》的体系结构并非知识所能构造和呈现。拿工资来说,直接排列在剩余价值范畴之后的只是雇佣工资,绝非工资分析的全部内容。就实质而言,《资本论》工资范畴是有关于价值规律的主体论述。和工资劳动衔接的规定是商品生产劳动。由工资劳动呈现的二重性规定乃是劳动和劳动异化的统一;于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作为观照,“资本工资的结构系统即阶级—统治—剥削—拜物教,其引发资本的阶级者行为:工资劳动的阶级斗争→资本主义生产制度的主体统治与剥削→资本主义流通和分配制度的经济统治与剥削→垄断和虚拟的危机总爆发。”在历史上,正是工资劳动促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两仪(作为工艺者的劳动过程和作为阶级者的价值增殖过程),将商品的主体论转化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主体论。

  据此可推论,算法工资实为资本主义主体危机的前提,主体范畴(算法的规定)蕴涵在经济范畴(雇佣形式)中,使得《资本论》工资的理论建制直接属于阶级论范型。亦即,“《资本论》并不是离开社会关系和历史的阶段去研究抽象的‘经济’,而是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及其固有的社会关系……这样一个前提不是人为的……其基础就在于自己的中心范畴是在资本主义方式中发现的实际社会关系的抽象表现。只要这些关系还存在,这些理论范畴就会起作用。”

  严格来说,工资一般作为工资的历史理论(从生产一般到资本一般),隶属于阶级身体学。犹如马克思用生产一般表达生产方式范畴(从有机构成中提取历史范畴),这里同样可用工资一般表达工资范畴。然则,《资本论》工资范畴学的研究对象正是工资一般。“《资本论》展现了大写字母意义的工资逻辑,即作为阶级关系的工资一般、剥削形式的工资一般、统治(所有制形式) 的工资一般及拜物教意义的工资一般”

  作为对算法社会形态的历史概括,“工资”篇及其分析基础(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进一步研究)在规定性上绝不限于经济内容,它深刻阐发资本雇佣劳动的生产制度的统治特征。从体系路径看,工资的分析起点是阶级工资的主体论;其代表着主体行动,代表着资本对主体的抽象统治(本身接续“共同体—商品”的主体规定)。作为第二卷和第三卷基础的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是和主体论内在联系的阶级经济论。“工资”篇的工资社会范畴一名阶级工资(以全体劳动力商品为对象的阶级最低工资的系统实现),一名市场工资(以劳动力商品的个体为对象的雇佣工资形式的市场实现),形成特殊矛盾名。与之对应的唯物史观主体范畴是算法工资,经济范畴是雇佣工资。对主体范畴的运用所形成的研究对象结构(唯物史观生产逻辑)即为针对工资历史分析的主体逻辑,而资本逻辑乃为资本工资所开启。

  此处,所谓算法工资:资本工资的主体表达。工资主体范畴的深层意蕴,在于聚焦和共同体发展遥相呼应的经济的社会形态工资主体论的三大历史本质:(1)工资=主体异化;(2)工资=主体统治;(3)工资=主体危机。所谓雇佣工资:作为资本工资的经济表达,乃是“c + v”所蕴涵的可变资本及其市场实现形式。是以在主体范畴的运用上,研究对象应表达为“劳动—价值—价值形式”,下文将详细交代这一点。

  其一,既然工资恶被界定为“价值实体—价值形式”(价值象),那么必定具有主体蕴涵式。这一层次的价值形式规定属于阶级内涵的价值象,即价值的社会形式。

  其二,既然工资镜是一种镜像意义的主体论,它的出发规定就只能是交换价值本身,是作为假范畴与真范畴的对立:结构蕴涵式是“交换价值—价值形式”(工具象)。这一层次的价值形式规定属于拜物教活动的工具象,即价值的镜像形式。

  至此,生产方式的历史意义才丰满起来,即作为“劳动—价值”与“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相呼应,全面阐明价值形式“何以来”及其性质状况。资本工资乃是《资本论》工资和工资形式的总学名,“工资”篇的命名委实是资本工资。

  资本工资命题核心涵义有二:(1)指示“生产—流通”再生产范式,而非反向的“流通—生产”;(2)确立“主体范畴—经济范畴”唯物史观知识命题,以学理化主体与算法的统一。与之相适合的工资一般,于是可界定为算法工资与雇佣工资的历史统一,作为工资原理的内核。《资本论》中,马克思重点考察了生产工资与流通工资的直接统一,即阶级工资(资本统治雇佣劳动的道具)。这样有了价值一般对流通一般的革命性关系,破除“交换王国”的神秘自足性。

  洞悉结构事实的关键在于把握经济的社会形态发展的五种趋势,即(1)商品转化为货币的历史发展趋势;(2)劳动力转化为劳动力商品的历史发展趋势;(3)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历史发展趋势;(4)资本转化为资本积累的历史发展趋势;(5)资本积累转化为共产主义的历史发展趋势(下文分别简称为“发展趋势I”“发展趋势II”“发展趋势III”“发展趋势IV”和“发展趋势V”)。《资本论》尤其第一卷整体上以之为考察线索和依据。五种趋势以共同体,严格来说,以共同体发展形态的历史瓦解进程为起点。其内在锚定一个统一的进程,即共同体——(宗法工资)——商品两仪——(算法工资)——再生产——(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计划生产。

  可见,商品两仪不是一个知识概念。作为唯物史观主体规定的语言学发掘,商品两仪可看作是马克思重新整理历史的幽灵学工具。作为“共同体的生产力→商品形式的生产力→求得主体解放的生产力”经济的社会形态过程的一个基本事实,商品对象性的两仪构造形式便可视为对社会形态的全体矛盾运动的一个集约化的表达。在研究路径上,“马克思最终寻求到了‘商品两仪’(以手工时代引出机器时代的生产一般)。显然,它是幽灵主体的历史谱系结果,作为经济的社会形态商品社会的‘历史主体’。”

  马克思声称:《资本论》不是从人出发,而是从一定的社会经济时期出发,该分析方法同庸俗理论家把概念归并在一起的方法毫无共同之点。一旦越出知识构造和因素分析,商品两仪的主体演化空间可确定为:宗法工资(共同体转向发展趋势I)——算法工资(发展趋势II转向发展趋势III)。这就超出了编纂史学家对简单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历史分期,将其作为本身以算法工资的形成和发展为过程中介的前后接续的历史发展进程:发展趋势I→发展趋势II——(算法工资)——发展趋势III→发展趋势IV。其中,算法工资的直接依据是劳动力商品,深层逻辑则是商品两仪。换言之,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前提之商品与产物之商品的统一运动,作为“共同体—商品”,商品两仪系经济的社会形态独立完备的主体论规定(统一各个历史主体)。它是对通史的主体逻辑和再生产的历史主体范畴进行幽灵学思考的深邃结果:既是经济的社会形态的运动出发点,又是社会经济结构的思想至高点。根据商品两仪的提示,工资同样既是资本的前提也是资本的结果,其产物是雇佣工资系统。

  “这位瓦格纳还把我列在那些主张‘使用价值’应该完全从‘科学’中‘抛开’的人中间。这一切都是‘胡说’……我不是从‘概念’出发,因而也不是从‘价值概念’出发,所以没有任何必要把它‘分割开来’。我的出发点是劳动产品在现代社会所表现的最简单的社会形式,这就是‘商品’。”工资同样如此。同时,“只有基于主体逻辑,才能更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劳动力价值作为资本形式,是资本的财产,而非工人自身的财产”“马克思之所以选择《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研究起点,在于揭示劳动解放的道路理性”“总之,工资范畴同时揭示了阶级问题和拜物教问题。建构工资一般必须依据唯物史观原理,从关于主体逻辑的认识论出发,揭示劳动过程的自然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建设和主体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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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本论》范畴学的深层构境

  工资主体范畴命题的理论意蕴在于突出历史主体论,而非逻辑本体论。商品价值可以作为分析工具意义的逻辑本体甚至是资本的本体论批判认识工具,但无法取消对共同体的历史追溯。实际上,正是共同体生活资料所有制才真正启发对个人所有制否定之否定(历史过程)的察知。立足市民社会个人所有制的通史道路思维,《资本论》工资规定执行“双重批判”:对资本(资本工资)的批判和对工资自身的批判。双重批判使得工资研究锁定自身为特别的主体论规定,具有唯物史观的社会形态属性——从“宗法”到“算法”,对工资形式的批判只能相应由社会主义来完成。

  在阶级社会中,人和生活资料的结合整体处于一种必然性的状况:既以身份为中介,也以财产为中介;社会主义工资则是对重建劳动者个人生活资料所有制的“道路眺望”,是对宗法工资(各种身份工资形式)和算法工资(各种财产工资形式)的“双重超越”。然则,宗法工资正是商品两仪从历史中发展起来的经济的社会形态的雏形规定性,此后有工资的“主体两仪性”(生活资料标准和价值标准的分立),而后有算法工资的高级发展形态。资本工资建立工资两仪典型规定:劳动力价值支配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在这一意义上,它是工资一般理论成型的标志。

  既然商品的二重运动和劳动力商品的二重运动在主体论上可以合流,那么,主体建设之路必然与对主体统治的历史批判同步同行。这意味着,《资本论》中生活资料所有制及其重建是隐性的论述线索:工资与价值是作为历史上互促的两条发展线索来看待的。事实上,在马克思看来,工资的收入公式和工资的阶级公式、价值公式完全不能够相提并论。“如果我们把工资归结为它的一般基础……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把工资和剩余价值,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独特的资本主义性质去掉,那么,剩下的就不再是这几种形式,而只是它们的为一切社会生产方式所共有的基础。”

  必须充分注意到,马克思将工资安置在《资本论》第一卷,在于巧妙结合工资研究的两个维度:(1)价值形式之行(实践维度),其统一工资之行和危机之知,取消经济关系的形式独立性;(2)价值形式之知(理论维度),其统一工资之知和危机之行,坚持由直接生产关系引出经济关系,乃至最终统一工资一般理解域内的主体范畴与经济范畴。工资范畴和具有丰富规定性的生产总体紧密联系,整体上具有结构性理解维度即“阶级—统治—剥削—拜物教”。为此只有对《资本论》工资论展开唯物史观视域的理论探究,以“知行合一”的劳动价值论规定为支撑,这样才有算法工资的认识论基础。其目的在于:将原理意义的工资一般从《资本论》“商品”章的辩证讲述中引申出来(见图1)。

  图1经济的社会形态对象范畴:主体范畴的引出

  然则,工资自然不会是独立的经济工具。按照其本性,工资也包含着阶级的内容、统治的内容以及剥削的内涵和经济拜物教的内涵。以矛盾着的实践事件讲述研究对象知识是《资本论》“商品”章的叙事本质。在抽象力上,经济的社会形态范畴的结构路径是“价值→价值形式→交换价值”的三代谱系。由此引出一个基本问题:作为对知识予以定制的母范畴,研究对象术语——如生产一般——作为怎样的唯物史观范畴呢?显然,它不可能直接是经济范畴,如上所述,乃是作为主体范畴——主体范畴对经济范畴的规定性引入。

  价值形式是在唯物史观生产逻辑中引入的统治事件。这意味着:单单看价值,还不能说就是典型生产关系。价值本身只在于确立算法生产方式的类型,只有同时具备价值形式统治的特征性形式,价值才同时是社会生产关系。价值与价值形式的上述历史成长关系被《资本论》研究对象简化为:生产关系同它的历史生产方式的相适应,而且,不仅是生产关系本身,社会交换关系也要同它的历史生产方式相适应。说到底,一定社会结构的基本内容从而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在资本社会形态下,就表现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产关系(财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和交换关系。这里,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作为了“它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显然,这个“它”(生产方式)合并了物质生产的历史类型和政治经济学对象的幽灵学主体。接下来的任务是区分价值形式和交换价值。

  在某种意义上,这是认识徒劳:作为主体统治手段,价值形式所运用的不过是物的统治道具。然而,只要完整地看到资产阶级三位一体的公式的实践,便能够消除交换价值的经济公式和价值形式公式并列等同的想法(见图2)。这引出主体范畴的“新规定”。资产阶级三位一体的公式以经济人的理性假设解决知难问题,目的在于炮制“去阶级的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去阶级和统治的资本拜物教”“去阶级—统治—剥削的工资拜物教”“去意识形态的市场拜物教”。“去阶级”必然“去统治”,进一步必然“去剥削”。于是所谓“去意识形态”(拒绝任何阶级问题的“理中客”),即思想统治的假幽灵的面具,实质是去阶级、去统治、去剥削三位一体的拜物教形式。

  图2价值形式统治场:对三位一体的公式神秘性的破除

  由图2展示的价值形式场或曰统治场,只能由工资形式及其背后的实践规定即工资劳动(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学理化名称)来统一。所谓工资劳动,乃为工资而进行的谋生劳动,亦即取得生活资料的财产劳动形式。由于工资既是资本的前提也是资本的结果,工资劳动的演化区间可用类似的方式确定为:从简单劳动到雇佣劳动。如果说围绕算法工资的劳动区间为“商品生产的简单劳动——资本主义简单劳动”,围绕雇佣工资的劳动区间为“资本主义简单劳动——资本主义雇佣劳动”,那么,其中最重要的规定是资本主义简单劳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迫使生产劳动所具有的普遍简单化的社会趋势。

  四、作为主体范畴的工资恶:价值形式的批判功能

  价值形式的批判功能来自于它的思维形式规定,来自它对于镜像统治的反叛,来自它对社会统治的行动走出。一旦缺少这一视角,唯物史观主体的革命性内涵即遭到最大程度的删除。全部的问题在于:价值的本体论预设或曰价值内在论的理论“死魂灵”(绝对的价值实体)的内在制约。一切买卖都是统治形式。如果一味屈从于这种形式,将之视为普适的中性工具,则价值实体非但不能发动革命,转而支持了资本的实体合法性,从而导致算法的永恒性统治幻觉。一切思考都是价值界限之类的思考。“注定只能在价值关系之内谈论危机,价值已经内在地嵌入在资本主义分析的前提之中……价值的内在论死死地咬住了现代人们的头脑。对于马克思而言,这正是人们对于一个去价值化的社会为何失去了所有想象的理由。”

  这是关于资本的一个标准的本体论上的抽象本质理论:资本是《资本论》中唯一构造自己的生产方式的主体,“所以,资本成为‘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为研究对象的《资本论》中的‘本体论’,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但这样说时,却不能同时识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虚假的资本生产性”,即无法确认“生产领域中发生的资本的生产性是一种颠倒性的假象,这种假象不仅来自作为资本具有的劳动资料的‘自我增殖’,而且更深地来自它作为社会劳动生产力和一般社会生产力的吸收和占有者。”

  可见,如果仅仅立足资本的视野,工人就是“经济的无声物”;价值内在论在克服资本拜物教的同时,仍然倾向于将资本视为对价值追求的自然行动,它使得资本的行为价值本体论化,变成合乎价值理性的行动规定。这导致“崩溃的并非是价值关系,而是交换价值的相对平衡”“对于商品生产社会来说,其基本范畴:劳动、价值、商品、货币,一直作为生活的‘自然’事实和‘客观’需要而被拜物教化。”

  另外,以资本为唯一的逻辑推理线索,则容易疏忽劳动发展与劳动反抗逻辑,以致忽略这一点:“劳动本体论始终贯穿于《资本论》创作过程之中,它成为理解马克思严密而科学的一系列论证的关键。”殊不知,“所谓的‘劳动本体论’,是强调资本背后始终立有一鲜活的劳动过程,这是《资本论》执行批判的力量之源。”“这些看起来与劳动者个体无关的社会劳动的一般形式都变成了资本关系支配下的生产力,这使资本仿佛具有了离开工人劳动的某种神秘的生产性”。由此,在资本的虚假主体观照下,“生产性劳动,是一种特设关系场境,它是指劳动成为资本增殖且再生产整个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质性。”

  有一种说法,《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不过是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形式或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这可以看作是对价值形式的批判功能的一个突显。其同时表明:价值形式的实在内容不可以仅仅作为“知”对待,必然同样是“行”。只有是行动规定,价值形式才同时是“阶级—经济”的实践活动,才能在生产的社会形式上把生产关系既视为经济关系,也作为阶级关系的对象性(规定)。以此观之,价值范畴乃是价值实体、价值量、价值形式三者的统一。作为社会生产的形式规定,价值形式是二重的思维和工具;被价值范畴在内涵上囊括进来的价值形式,实指社会形式规定,而非直接是经济的表现形式或经济形式本身。也因此,直接以人为主体的认识在《资本论》中扑了空。其不了解《资本论》所说的主体是“非人格化”和“事格化”的对象历史运动,如价值实体—价值形式的真范畴(真的主体范畴)。与本体论作为对事物本质的归因不同,主体论是阶级观照下的“矛盾读法”。物质生产的历史运动→价值→价值形式:然则,此处的价值形式专指阶级内涵的价值形式。

  一方面,运动驱赶着结构;另一方面,结构是实体的阶级结构,而实体则是主体的运动结果或历史产物。可见,直接生产过程毋宁作为主体引导实体的运动,流通过程毋宁作为阶级(对抗)结构,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交换关系毋宁是引出主体范畴的阶级运动。主体逻辑是经济的社会形态的“第一个”历史运动,在《资本论》中,劳动本体论和资本本体论的合题乃是指向这一规定。逻辑本体论始终是排他的;与之相反,主体逻辑关切阶级原理如何落实为统治原理,关切阶级、统治的行动和剥削理论如何统一。从文本依据看,“《资本论》第一卷的‘劳动价值论’‘货币转化为资本’‘剩余价值生产过程’‘资本主义工资’‘资本的积累’五个部分展现了马克思的劳动本体论思想”;于是,“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错误往往也在于此,即他们强调资本创造剩余价值的同时否定了活劳动所起的作用。换言之,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关键在于劳动力成为商品,而劳动力作为特殊商品又是相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普通商品而言,于是,我们又回到了《资本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很显然,‘劳动’是理解资本的前提与关键,更是《资本论》本体论思想的题中之义。”

  为了说明资本恶,《〈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选择从完整规定的生产逻辑出发,它防止一种错识:“《大纲》的文本中所包含的双重逻辑,即生产逻辑与资本逻辑,二者分别指向马克思关于‘生产一般’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结构的理论体系。”这样来理解生产一般,其显然不具有阶级性,仿佛这又是资本一般与生产一般在抽象上的根本不同,于是抹杀了历史发展的辩证法。所谓人类主体,即人同他的物质条件的天然合一。不同于植物界、动物界,人依赖于物质条件而生产和生活乃是一种自然历史的状况。囿于将生产逻辑限制在人类主体的制造逻辑这个层面,取消它的历史转化功能,便难以看到各种历史生产形式的概念类集是生产一般,更加不了解:马克思运用这一特别术语在意义指向上其实是人类劳动过程文明规划的主体逻辑,为了发掘历史主体观。由此导致错误指认:“《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以劳动本体论为基础,强调人的主体性与自由;《资本论》则揭示出资本是一个结构化的形式体系……资本才是真正的主体,或者说是绝对客体,这是与劳动本体论完全不同的哲学构架。《资本论》与《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虽然有诸多的思想连续性,但在深层构架上是有差异的。”

  抽象是范畴的底层设施,离开范畴谈抽象,抽象就是空洞和想象。一般来说,资本逻辑可认定是抽象统治(抽象主体统治和结构统治),乃至在资本主义社会普遍化的抽象已经成了既定事实。尽管如此,其不能作为抽象本体,不是“知”,而毋宁是实践本体论的“行”。人们不应直接忙于直面抽象统治的现实,首要是面对历史过程,认真搜寻这些抽象事实产生和历史形成的路径。由于抽象不直接针对现实个人或经济活动,抽象必须被提升为思维科学的抽象力。资本结构化何以能够成行?依照马克思的科学阐述,结构化系统发生在《资本论》第二卷,第一卷则为发现结构原理的所在。正是有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努力,《资本论》得以用研究对象规定彻底解决了科学研究的抽象力问题。这里,研究对象包括着三重意义:一是“大写的对象”,整体书写唯物史观主体;二是对历史主体(主体范畴)的规定;三是作为对象思维学的工作蕴涵式,即主体蕴涵式、对象蕴涵式、结构蕴涵式、事的蕴涵式。显然,最后一重意义指出:主体论是主体逻辑同时作为生产逻辑的结果。作为“抽象”,生产逻辑只能是唯物史观生产逻辑;在《资本论》中,它直接是主体逻辑和资本逻辑的统一。所以,必须记住马克思关于生产一般的如下论断:“对生产一般适用的种种规定所以要抽出来,也正是为了不致因为有了统一(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总是一样的,这里已经出现了统一)就忘记了本质的差别。”在这种意义上,商品两仪显然是生产一般。这导致:在发生史上商品两仪直接整合的是发展趋势I和发展趋势II,在分析工具上进一步延伸到发展趋势III、发展趋势IV,在发展趋势V阶段则变成被重建的历史对象。

  正是依据这个前提,商品两仪致力于解决“危机之知→危机之行”问题。统一它们的是劳动二重性主体逻辑。【注:工资恶蕴涵工资之行,资本恶蕴涵危机之知。据此,可借由危机与工资的相互识别性,补入工资的分析。】

  乃至于可断定:工资恶是以剥削为中介的阶级和统治规定性的统一。所谓对象化,即工人的生产及其劳动产品,在对象化中的异化、丧失;所谓异化主体,在于将价值算法以社会统治的工具形式为主体或经济手段,变身为剥削的算法,工资形式因此必然作为劳动力价值(工人必要劳动的社会生活资料)的转化形式。故此,工资在《资本论》中就只能是资本工资:作为最典型的阶级工资和阶级生活资料的理想型的历史形式。在规定性上,算法工资是工资恶与工资镜的统一。【注:其意义远远超出了作为经济范畴的雇佣工资。对于资本工资,我们必须“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论语·为政篇第二》)。在此意义上,只有在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条件并与生产资料充分结合的基础上,资本决定论的结构才能最终废止并为劳动者的生产决定论所取代。】

  这是典型的资本阶级的算法统治。人们可从中确认:“在阶级社会工作区间内,人怎么异化和物质生产怎么发展是同一命题……在这个统治场域内,工资镜和工资恶、资本镜和资本恶是高度一体的。”在流通领域,资本的各种收入——无论企业利润、利息或地租,均实现为经济范畴,唯独资本工资“一体两面”:既作为主体范畴,也实现为经济范畴。同时在实现方式上,它们之间亦有区别:作为单纯经济范畴,其实现方式只能是市场竞争过程;作为“一体两面”的资本工资,实现方式则是循环运动的系统过程。这就是马克思所强调的价值规律在《资本论》第一卷和第二卷的始终在场性。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阐述,《资本论》的工资论是关于价值规律的主体性在场的论述。从而,“我们也不能让一种假定的工资理论从属于资本理论。当工资的确在《资本论》第一卷出现时,相较一串在《大纲》中明确展开的主题,它看起来像是‘独立的变量’。它的法则从《大纲》出发,主题是抗议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劳动。它们直接把自己展现为宣告独立的章程。一旦工资被引入,整个分类系统就像它的存在一样必须因此而改变。我们必须从采用绝对剩余价值转向相对剩余价值,从形式上的包容向真正为资本社会包容……工资、必要劳动力的数量不仅仅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基础,它也从总体上决定了基础法则,包括必要劳动力的创新功能及其不可抵挡的上升趋势。自工资理论成为一种条件以来,它就成为发展规律。”“因此,《工资》恰恰是为了说明‘劳动力价值的发展’而设。”

  通过对比和性质甄别,可大体了解到:《资本论》“工资”篇之所以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在于第一卷着眼于考察历史资本形式,生产资本与流通资本是合一的概念;在这个发展运动环节,资本由于其特定的阶级内容——阶级者支配工艺者的绝对性质,拥有一个共有的历史形式;继而,正是上述合一概念使得资本工资成为统一剥削在生产领域内的形成与剥削关系在流通领域内的实现的唯一规定,或者说是作为生产剥削转向经济形式的系统中介。这样就有了对《资本论》理论逻辑的体系解蔽(见表1)。

  表1《资本论》体系化之路:“从阶级学到历史科学”的再生产系统

  【注:工艺者和阶级者作为主体逻辑(质性规定),在绝对剩余价值生产中乃是“绝对同一”。从而,商品生产的资本构造式可表达为:W(使用价值‖价值)= c(Pm)+ v(A)+ m(A‖Pm)。】

  突出生产形式支配经济形式的价值形式的批判功能,和对价值形式的社会再生产的功能揭示是内在一致的。算法工资表明:价值剥削从而资本生产方式的内在特征,即是始终不存在有意识的对于生产的社会调节。此乃所谓的价值规律的真理性。这一规定进一步成为资本算法体系化推进的基础。从而,再生产条件并非单单是流通条件!资本再生产条件是流通手段和统治手段的统一。算法工资作为统治手段,就在于促成各种职能资本的系统共生!这是存在于各种资本社会形式中的基因意识。“劳动力价值被确立为‘工资恶’范畴。伴随这一发现,工资必须同时被理解为特殊生产方式和与之相适应的特殊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它造成以两极化关系为运动结果的资本统治逻辑和主体反抗逻辑及价值形式的统治场,并把‘阶级恶’转化为‘统治恶’。”

  这真正解释了:“在资本逻辑的结构化运行中,主体的位置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生产逻辑中,劳动本体论确立了主体的主导性地位,但在资本逻辑的结构化运行中,主体变成了资本实现自身价值增殖的工具。这是理论视域的根本改变:曾被马克思反复论证的主体,在资本逻辑的运行中变成了主体无法控制的他物的工具,社会运行的过程呈现为无主体的过程,或者说资本才是真正的‘主体’。”

  以上揭示了《资本论》结构的秘密。其表明:为了说明经济范畴的系统构图和平面构图的不同,最终逼迫马克思给出二重(身份)的价值形式整体设计。以法文版《资本论》“价值形式”独立标题为标识,这种设计同时表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理论逻辑业已达到成熟的思想阶段。价值形式既是作为价值的价值形式,也是作为交换价值的价值形式。

  在前一种情况下,价值是主体的身份,与此同时,价值形式是阶级的身份;在后一种情况下,交换价值是经济的身份,支应它的价值形式则是结构的身份。进一步,前一种情况显示:单单是价值并不能导致阶级关系的发生,而只有同时带有作为阶级形式规定的价值形式的价值,才是阶级的价值;后一种情况显示:单个的交换价值是物象的价值形式,资产阶级学者将其作为物象化的平面构图的认识基础,为了瓦解这一基础,必须设置“阶级俱乐部的结构平面”,以作为“有机体”向“平面”结构规定性的过渡。

  价值形式在总体上分解为阶级的价值形式和结构的价值形式,由于矛盾作用的驱使,结构的价值形式又继续分解为系统的价值形式和物象的价值形式。价值形式的结构身份兼具系统性和平面性,其间穿插有资本的不同的结构策略。此时同资本工资对应的算法共有三种:第一种是价值算法(主体论的活动区域),对应于阶级的价值形式,经由《资本的生产过程》落成阶级学的主体结构;第二种是可变资本的系统算法(主体范畴和经济范畴同步系统成长——资本本体论驱赶劳动本体论的区域),在结构的价值形式基础上继而生成系统的价值形式规定,经由《资本的流通过程》落成有机体的系统结构;第三种是利润算法(资本与雇佣劳动、土地所有制关系的本体论区域),通过《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反映阶级的价值形式和物象的价值形式的全面对抗。

  在机理形成上,资本工资一方面是算法工资与雇佣工资的统一(用于解剖本身隶属于商品一般的劳动力商品特殊),一方面又是阶级工资与市场工资的统一(用于解剖作为可变资本的劳动力价值即劳动力价值特殊)。简单而言,第二重统一的实现由于总是以第一重统一为中介,第一重统一可以视为全部运动和构造的基础。第一重统一体现主体逻辑对资本逻辑的导引,第二重统一落实价值形式统治场,属于对资本结构化的系统机理进行一般描述的规定。有了工资恶规定,有了上述二重统一性,对资本工资种种具象形式(多重规定性)的把握也就有了坚实基础:经由阶级关系澄清,直击剥削事实,复经由统治事件,而击破拜物教的经济遮蔽。

  五、作为主体范畴的工资镜:价值形式的辩护功能

  一旦采用“经济形式—生产形式”分析模式,则有经济辩护功能的产生。鲍德里亚是在这个基础上更进一步,从建构即解构的角度提出“符码形式—经济形式(生产形式)”解析式,用镜像的照妖镜烛照价值形式的辩护功能。在鲍德里亚眼里,辩护性是价值形式的唯一功能。“如果资本的生死取决于价值的商品规律——如果革命取决于生产方式,那么我们就既不再处于资本中,也不再处于革命中。如果革命就在于解放人类的总体社会生产,那么未来就不会再有革命——因为不再有生产。相反,如果资本是一种统治方式,那么我们就确实还一直处在资本中,因为这种结构价值规律就像剩余价值一样,是最纯粹而难以辨认的社会统治形式,它无法再在统治阶级或力量关系中找到参照,它没有暴力,它完全被吸收却没有在困扰我们的符号中留下血迹,它在各处的代码中起作用,资本在这样的代码中终于可以发表自己最纯粹的话语了,超越了工业、商业、金融等方言,超越了它在自己的‘生产’阶段所讲的阶级方言。”

  鲍德里亚所指认的“完全符码化的价格符号系统”,就是绝对形式的镜像统治——以系统唯一认可的利润算法全面替换掉价值算法。这是彻底的经济统治的运动序列:商品形式→消费社会的拟像→数字时代的拟真→全面和绝对的镜像统治(经济形式支配生产形式)。价值的镜像形式显然内生于该运动序列,这样,数字资本逻辑注定是资本逻辑的继续,直至成为它的最高统治的工具结果。

  鲍德里亚继而宣告:“我们从价值的商品规律过渡到了价值的结构规律,这是和那种被称为生产的社会形式的消失同时发生的。”从而,“革命的要求正是建立在废除商品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各种本身包含镜像规定的使用价值一旦频繁和普遍地成为它的对立面即价值的表现形式,那么它会反过来吞噬自己的等价形式,把数字镜像视为相对价值形式共同的社会实体。或进一步,如果说镜像在生产逻辑中还仅仅是物质手段(如数字资料、数字媒介等),在镜像逻辑中,拜物教与镜像统治则是意义合流了。“这就是像幽灵般存在于交换价值中心的使用价值。但交换价值也通过后来的螺旋式发展,在占统治地位的代码等级中成为不在场证明。”

  沿着鲍德里亚的激进路线,既然“价值的每次形成都被其后的形成在更高的仿真等级中重新理解”,乃至于“每个阶段的价值都把先前的机制当做幽灵的参照、傀儡的参照、仿真的参照纳入自己的机制”,那么也就意味着:“一切解放都只是向已普遍化的操纵的过渡。革命本身在控制的随机程序阶段不再有任何意义。”“出于对资本主义统治的绝望和对资本主义反抗的绝望,鲍德里亚勇敢地制造了资本统治下的‘斗争幻象’。由于不再满足于价值的实践逻辑和批判逻辑,鲍德里亚转向‘符码决定论’。”由于天然持有对“客体的编码本质”的偏爱性,鲍德里亚宣告了“价值规律的死亡”,试图以“符码”置换“价值”,以至于“它假定了在商品的政治经济学和符号的政治经济学之间具有辩证的连续性(因此对其中一个的批判也就是对另一个的批判)。严格说来,这种连续性的保证,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理论所设定的。这种根本性假说不再采纳生产方式这个概念,而是把它看作特定模式的随意的内容。”

  政治经济学批判包含“实体—镜像”“真实—虚假”“本质—现象”乃至“实在内容—表象形式”的路线斗争关系。对于鲍德里亚提及的资本主义传统生产方式而言,生产向符码从而主体统治向彻底自主的经济统治形式的转换,是依靠镜像活动和拜物教形式的联合行动达成的,“传统符号(在语言交流中也是如此)是对象的有意识投资,是所指的理性计算,而现在,符码成为绝对指涉,同时,成为对象的邪恶欲望。”

  回顾经济镜像性的符码过程,是以有经济学理论的“人体”和“猴体”。为什么会有“斯密教条”?在于执行经济辩护功能——使用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借口,这是价值的镜像形式的“猴体”规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作为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典型形式规定的价值形式(价值形态),资产阶级学者是普遍予以拒绝承认的,其唯一认可的价值形式是非历史的价值形式即交换价值。“交换价值=价值形式”束缚住了斯密和李嘉图的理论视界,使“价值实体→价值形式→交换价值”运动路线发生逆转,演变成“交换价值→思维规定的价值形式(=价值实体)→价值量”。

  第一个运动环节即所谓“斯密教条”。斯密令交换形式决定价值的社会形式,并作为价值实体;于是在这里,“交换关系统一了运动,交换关系成了社会实体”,这个被交换形式所内在限制的表征价值实体的社会形式,即思维规定的价值形式。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有了“李嘉图教条”,即第二个运动环节。也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李嘉图并不是真正从价值实体中引出他的价值量分析,而是从有关价值关系的思维规定中找出劳动耗费的度量手段,作为价格的“最大近似”。所谓李嘉图对形式的作用漠不关心,只关注作为实体的劳动时间和劳动量,这并不说明他是实体主义者。李嘉图对实体的重视在于获得思维上抽象演绎的方便,其并不真正重视由价值实体所代表的生产的社会关系。此外,实体主义者把价值决定从而价值量视为先验的,与现实运动无关。与之相反,形式主义者把交换价值完全看作是外在的,“商品固有的、内在的交换价值(valeur intrinsèque)似乎是一个形容语的矛盾。”

  资本关系是在价值形态的地基上得以历史形成。“商品→资本”演历运动包含了阶级的、统治的双重内容和转化形式,即“价值→资本”和“工资→资本”。运动关系显示:直接生产的劳动形式或劳动过程无法径直实现向资本的历史过渡。“价值的社会形式”这一规定的功能不仅仅在于支持价值实体向交换价值和价格的过渡,而且在于支持主体行动逻辑从而劳动过程向现实社会的客观结构从而资本形式的过渡。“价值”这个术语内在包含了价值形式的意义。须知,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对“价值—资本”起源路线的强调,所征用的即是这一含义。“一面是阶级,一面是拜物教,理解中介是‘阶级’(阶级客观)与‘拜物教’(阶级主观)的关系统一,是以资本乃‘两面体的规定’。资本归根结底是‘价值形式’。”

  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用直接生产过程统一资本主义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分析,在于理论驱赶“斯密教条”,在于统一价值决定的生产主体条件(劳动二重性)和价值决定的系统主体条件(价值形式)。“斯密教条”向“李嘉图教条”的推进,是取消了价值决定的条件机制的分析,用纯抽象的方式思考价值问题;究其实质,“这种方法跳过必要的中间环节,企图直接证明各种经济范畴相互一致。”“李嘉图教条”的理论和实践的庸俗化产物是著名的“三位一体的公式”。这是价值的镜像形式的“人体”规定。它的出笼使得资本剥削工人的算法被全部掩盖起来,替代以完全表面化的合理合法的经济算法形式。亦因此,如果要对上述资产阶级公式内容进行归纳,其在分配关系上的规定即李嘉图所坚持“工人为了工资,资本家为了利润”二律背反的认识。其庸俗化的教条就是“人人都是自己的老板”:劳动是自己的越来越数据化的人力资本形式的老板,资本是自己的物质财产形式的老板,土地是自己的土地财产形式的老板。

  从中可再总结出三点结论:(1)价值形式在资产阶级工作体系内是必然存在的一种事实,资产阶级理论工作者必然不能回避这一事实;(2)价值形式在规定性上既是主体范畴也是经济范畴,资产阶级理论工作者设法从经济范畴的自然本性上逆向追溯主体范畴的性质,从而对主体范畴形成理论的虚假化;(3)于是斯密和李嘉图所借助的思维规定的价值形式,一步一步地为庸俗经济学家所利用,直至在资产阶级三位一体的公式中,它定格为特定的镜像规定。价值的镜像规定和价值的社会规定是截然对立的价值形式两仪。

  以致在命名上,马克思的价值形式和资产阶级理论工作者的价值形式应做区分:一者是价值的社会形式及其经济表现,一者是价值的镜像形式及其经济表现。它们分别代表两种方向相反的运动路径:“价值实体—价值形式”以及“交换价值—价值形式”。联结二者的始终是流通过程。为此,马克思坚持声明:“我们从流通出发,是为了达到资本主义生产。这也是历史的发展进程,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以商业在另外的、过去的生产基础上的发展为前提的。关于这一点要详加叙述。”

  价值形式由此获得真范畴和假范畴两种规定性。如上指出,假范畴(假的主体范畴)代表着特定的价值拟制的镜像活动,属于主观价值论的理论思维工具。《资本论》坚持从价值实体的规定性中引出价值形式,在于执行批判功能!与之显著不同,资产阶级理论工作者的出发规定从来都是三位一体的公式的本身,理论目标不是要将价值形式归结于价值的社会对象性,而在于将其认定为是被符码所操纵的镜像活动,直至融解自身规定于物表现的交换价值镜像中。在社会客体体系中,物以虚假形式设定自己。这样,即有了和价值实体—价值形式的真范畴相对的交换价值—价值形式的假范畴。

  马克思价值形式的批判功能和资产阶级理论工作者价值形式的辩护功能,它们相遇在《资本论》“三位一体的公式”一章的写作。“三位一体的公式”批判的方法论寓意在于:(1)科学说明可变资本的阶级内容是由劳动力商品羽化而成的主体统治关系,从而经济术语的理解前提是资本的主体统治;(2)其在逻辑学上披露:资本对主体的统治必须解读为“资本决定论”与主体反抗的本体论的事实统一;(3)深层次看,这一对抗矛盾沿着资本恶路线运动深化:在流通王国中体现为“统治恶”,在竞争领域中体现为“分配恶”;(4)据此,资本不是虚假的历史主体,却是虚假的历史本体论。以此观之,为了防止资本对于劳动的本体论覆盖,必须沿着自然历史过程路径,坚持将劳动力商品视作“一部(阶级)整史”。

  在那里,价值形式之真(价值的社会形式)尽力地驱赶价值形式之假(价值的镜像形式),却始终无法驱离。假范畴注定与真范畴共生共存!整体看,这是生产关系研究必须由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对象范畴出发,又必须对其采取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立场的基本理由。

  【注:数字经济和生产符码加剧了上述无法驱离性。生产镜像性无疑是价值形式系统所引致的规定——劳动资料的系统二重化只能在价值镜像系统中观察到,反过来,实体生产力与数字的镜像性生产力的对立必然使价值的镜像形式的统治加剧,使一切经济统治符码化。数字劳动之获得收入仿佛不是资本的利润算法的结果,而是自我雇佣的价值算法。在工资镜中,劳动的真实使用价值被无端消解,劳动完全失去了自主性,劳动是被给予的。假范畴成为一切经济形式的出发前提。于是镜像统治一旦在系统中获得支配性地位,镜像的直接在场——假范畴发生系统性作用的结果——就被当成是个体的直接结果。数字拟真(符码的对象化、符码强制)必然作为颠倒真实的最为虚幻的手段,作为资本生产方式的终极统治道具而最后出场。这是比生产剥削更为激进的层面。】

  资本的主体统治的核心范畴是可变资本。然而在“工资镜”这里,出发点直接是价值形式统治场。和价值形式直接照面的不是价值,而是作为价值的进一步外在表现的交换价值。中介成为矛盾关系的纽结。价值形式运动的目的不是实现向实体关系的回归,而在于获得镜像性的规定。结构继而导引运动,于是,在价值实体的结构表现和交换价值的全体运动(总和关系)之间产生经济形式的运动对接。在这种意义上,以至于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又毋宁是引出实体及其结构和事态的运动规定。在商品生产方式中,劳动二重性和价值形式是一对相反相成的规定。在《资本论》中,如果将直接反映主体危机的劳动二重性(工资劳动)记作“Z”,则作为结构表现,价值实体的本体事实即价值形式(统治场)可记作“ZW ”。工资镜是价值形式统治场规定性的继续延伸。

  同时在这里,价值形式和交换价值似乎很难区分,因为价值形式仅仅是使价值成为交换价值的形式规定。此时说交换价值从价值形式引出,不啻是同义反复。可见,促使价值形式和交换价值在规定上截然分开的是价值实体和价值量的系统实现:如价值构成=价值形式的系统构造。基于这个前提,价值算法和利润算法分别选择了截然不同的出发规定:一者由价值从而价值实体本身出发,一者由价值形式即价值实体的结构表现出发。尽管如此,系统算法仍然是联系两种不同算法的纽带,或者说是一个运动转折的中枢。价值形式本身折射了价值辩证法。

  【注:价值包含了价值形式规定,包含了价值形式的社会规定向镜像规定的转化运动。于是就工资范畴同时反映“价值实体—价值(社会)形式”“交换价值形式—价值(镜像)形式”不同的引出关系而论,雇佣劳动的工资形式乃为价值辩证法的工作落脚。】

  从中显示,工资的主体本质是统治:既是统治阶级之于被统治阶级的统治形式,又是被统治阶级自身的拜物教工具。故此工资由阶级行动而生,羽化为剥削的真知识。这项剥削知识的轨迹乃是“阶级→统治”。价值剥削体现于工资的价值蕴涵式。这一视角模式锁定《资本论》工资研究围绕两极分化的阶级斗争逻辑:其时间维度是劳动力商品→可变资本‖劳动力价值→阶级工资,空间维度是工资统治→利润统治‖工资形式→地租形式。这决定了工资特殊的经济质与经济量。拿工资形式的实现来说,雇佣工资总是系统实现为可变资本,这是经济危机总爆发的内在根据。资本的事逻辑决定资本工资的质、量统一,是由生产主体组织(价值)到资本实体空间(价值形式)和经济虚空间(交换价值),作为工资恶和工资镜交替呈现的整体态势。

  “据此还表明,《资本论》布局有两条线索,明线在资本逻辑上展开,暗线在主体逻辑上展开,两条线索共同阐释了工资的动态运动。”工资范畴之定格为价值与价值形式统一,在于价值为真(阶级内容之真、剥削内容之真)乃至是价值形式的真假同体(统治为形式之真、拜物教为形式之假)。在资本工资事态世界中,工资一般由历史的抽象概念(范畴)具象为具体的现实概念(知识)。表面上,无论阶级工资、市场工资只是与雇佣工资有关,其实不然,它们一方面是拜物教的生成根据(工资恶)、一方面是对拜物教经济形式的遮蔽(工资镜),实则反映资本工资的整体构造。工资恶与工资镜及其性质上的相生相克运动,于是反过来从结构维度上充分显露出来。

  工资是算法。然而如何算?是依“生产条件矛盾”而算,还是依“生产要素矛盾”而算,其性质和结果是完全不同的。马克思主义依据前者,庸俗经济学家依据后者。就实践命题而言,马克思主义所认可的工资的生产实体是劳动过程、分配实体是人类劳动即价值;与之相反,庸俗经济学家唯一承认的“实体”是生产要素——无论生产或分配皆然,而这一实体不过是生产条件的镜像形式。庸俗经济学家理性分析活动的唯一功能在于对实践进行庸俗化,并把庸俗化的东西视为“理论命题”。工资突显了劳动与生产要素的系统矛盾性。结构维度为两仪所生:是在主体范畴基础上,由“剥削术(工资恶)”“统治术(工资镜)”化生而成。阶级性、统治性、剥削性以及拜物教性浇铸了实体与主体的统一,以及“统治—拜物教”对于剥削的刻意遮蔽,两重结构属性的路线斗争其实就是工资主体范畴所定格的资本社会形态的实体结构规定。

  如何言说剥削?《资本论》没有把新古典经济学意义的工资(市场中的工资形式)作为独立的对象,相反,设法使之从属阶级工资规定性。这样,科学阐明市场工资必须借助资本工资范畴。而一俟算法工资完全表现为它的雇佣形式的工资算法(工资作为商品生产本身实际的耗费)——自此刻起,伴随工资作为独立的生产成本项目被工厂事务所对待(工资=成本),阶级工资开始向市场工资进一步转化。市场工资是工资在经济核算上被赋予单独形式的结果,它本身相应成为工资镜的经济具象形式(工资=生产成本或工资=经济收入)。当这一切完成之后,工资与资本的现实关系有了最为直接的表现:阶级工资与市场工资的现实统一。从阶级化的算法制度角度看,工资的主体本质是统治:既是统治者之于被统治者的阶级统治形式,又是对于被统治阶级自身而言的拜物教工具。正是经由统治,阶级工资被锁定在劳动力价值的量的水准而不能逾越。一旦否认这一点,就取消了工资的剥削规定性。劳动力价值和工资形式于是必须作为连体的规定,也就意味着:“劳动力商品—可变资本—劳动力价值”是作为总链条和总行动,启动了“阶级工资—市场工资”资本工资的现实行程。

  至此,可做出初步总结。《资本论》法文版中,马克思对价值实体(商品生产社会关系的算法主体)、价值量、价值形式(以使用价值为物质承担者的社会形式)以及拜物教的开篇论述,引导人们徜徉于“商品的历史知识”这一科普化的语境。但就是在“价值形式”这里,马克思指出,这个资产阶级社会最为一般的形式显露了商品生产方式的特殊的社会历史性质。于是为了把握工资的唯物史观,我们必须区分工资形式所指向的“历史事”和工资作为分配关系规定的“事者逻辑”。一般而言,前者指示物质生产的社会历史内容和形式,和资本工资形式相关的历史事显然是价值的生产方式及其生产的社会形式;后者进一步指示生产的社会形式(或经济的社会形态)的本质和现象,就资本工资形式而论,则立足于将历史生产社会内容对社会形式的关系推进为经济本质对经济现象的关系。这势必引发对价值的历史范畴的再思考,它本身包含着两种运动系列:价值实体的运动系列和价值形式的运动系列,分别对应历史事(范畴)和事者逻辑(范畴)。为简明起见,我们把上述价值范畴的不同运动系列称之以“系列I”“系列II”,将考察锁定于“系列I→系列II”的整体运动。由此可以认识到,坚持系列II对系列I的依从,坚持主体本质对经济本质的运动化入,以解决逻辑本质的无根性,这样有了资本工资术语群落的形成(见图3)。

  图3 资本工资术语的群落形成(事者逻辑)与价值算法的体系推进(历史事)

  【作者注:此图由于校对的疏忽,正式出版的文章将其与图2重叠了。在本文中,图1,图2,图3,确实高度逻辑关联!王亚南指出,“把工资这个分配形态放在生产过程考察,在习惯于传统讲法的人看来,简直是太意外了,太不可理解了。但仔细体会一下,就知道这不只是第一卷的重要关键,也是全三卷的重要关键,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在理论体系上的一个彻底的革命的重要关键。”进一步,“我们如果按资产阶级经济学者采用所谓三位一体公式,资本——利润,劳动一工资,土地——地租,将得出什么结果呢?那就只能说是各出一份力量,各得一份收入,谁也没有剥削谁。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这个看来象是整齐的系统,只要把工资这个分配形态与利润、地租等等形态,从本质上区别开,显出一方面是被剥夺去生产资料,向他人提供剩余劳动、剩余价值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占有并利用生产资料榨取他人的剩余劳动、剩余价值的结果,它的欺骗性,就被彻底揭露出来了,它的整个体系就被瓦解了。”工资一般是破解资产阶级三位一体逻辑的理论利器。图1和图2的贯通,不过就是对图3的孵化。这样,就可以把工资从分配形态推进到研究对象的整体逻辑予以建构。】

  在价值范畴规定性上,一旦系列II在管控系列I,在系统中工资镜就将起支配性作用。为此,只有深刻理解价值实体与价值形式的统一,坚持从价值实体的规定性中引出价值形式,才能识别主体统治的本根与物象:如上所述,一者是价值的社会形式,一者是价值的镜像形式。在本根与物象的关系得到根本厘清的基础上,主体范畴的规定性顺利推进为经济范畴,进而识别经济形式的本相与末相。阶级工资是工资形式的本相规定。对照来看,市场工资乃是工资形式的末相规定。从运动系列的内部对应关系看,本相规定依从于本根的主体统治即价值的社会形式,而末相规定依从于物象的主体统治即价值的镜像形式。以此观之,工资镜的规定性本质上在于模糊主体规定!“显然,这一研究规定是神秘性质的。但是,它确立了物象科学基础。”

  “在整个工作布局中,‘社会结合’是平面化的对称结构,交换关系和生产关系就好似是主观本身和客观、主体本身和客体,是它们的‘自然结合’;进一步,‘社会运动’是自然秩序上的运动结构形式,它们自然生长,犹如已写就在结合规定中的那些性质的固有经济特性。科学的任务似乎即在于把握物象结合的运动以及物象结合的本身,赋予社会自然性。”以交换形式规制生产形式,以市场交换关系统帅生产的社会关系,这就是镜像关系的经济实质。如果说在实践上,价值的社会形式从而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已然解决了拜物教意识的根据与来源的问题,那么在理论上,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指向直接就是价值镜像这种虚假形式。或者可以说,价值形式的镜像理论按其实质而言,不过是拜物教理论本身。

  其彰显《资本论》工资论探究的实质:对价值形式历史结构进行机理解析。人们对马克思理论长期陷入只“知”不“行”,严重迟滞了对于《资本论》原理的深入发掘。分配不是纯知,而是行知!为此,工资研究必须拒绝普世价值语言。一切物象科学在理论上的操作都指向一种规定,那就是物象化的颠倒行动。“换言之,也就是力图把‘历史主义对象’全部吸干吸尽,全部替换以‘物象研究对象’,相应使历史存在全部被置换为物象存在的规定。这当然是彻底颠倒的一种工作结构:物象存在(物象的对象存在者)——物象对象(物象的历史存在者)——社会对象(物象的社会存在者)。

  六、工资的价值形式本质:一个总说

  工资不仅反映工人的经济状况,也反映劳动者的历史发展状况。工资在《资本论》中既与资本价值构成同时也与资本技术构成相对应,突出地反映了主体与本体、实体乃至经济形式的统一性。工资形式的理解本位不是孤立的生产关系或交换关系,甚至不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而是生产方式本位、生产关系本位、交换关系本位三者的统一。

  全部的问题是如何理解工资的价值形式本质。资本工资范畴突出地反映了这一本质,但它同样不是孤立的认识事件,必须提升为劳动过程文明规划的主体事件,从运动的高度整体看待工资关系历史的形成、系统的构造及其瓦解和重建的全过程。价值形式以价值的分配者统一资本工资的多重规定性,然则,如何分配是隶属于如何生产的统治职能。

  在这一意义项下,资本的社会职能包括再生产职能(价值职能、基本职能)、拜物教职能(交换价值的统治职能)、镜像职能(使用价值的统治职能)三大权属。可用一组关系式予以总结:

  a. 实体关系:产业资本(职能资本——剩余价值生产的各种职能形式);

  b. 工具Ⅰ:虚拟资本(金融资本——资本虚拟活动的各种职能形式);

  c. 工具Ⅱ:数字资本(符码资本——资本数字活动的各种职能形式)。

  ——作为分配者的资本形式,在数字时代,一切资本统治由“符码”发动。所谓“符码资本”,即指示这一极化的经济统治链条:镜像统治→拜物教统治→货币统治→商品统治。这就是鲍德里亚的结论。鲍德里亚从统治工具II出发,作为制高点,他似乎看到了“镜像的真理”:普遍化的仿真与仿象、拟真与拟像。其实,这一切都不过是价值形式场所具象的统治景观,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呈现,而非外在景观。这是强化版的意义互看与关系斗争:使用价值与价值的两仪对视使人们得以观察到数字时代更深层的景象,即实体性的使用价值和镜像性的使用价值的依存对立以及在价值统治的社会形式及其镜像形式之间发生的同种关系。

  这就是第二自然即客体系统的使用价值两仪和价值形式两仪。它突出了生产方式批判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意义合流:由客观而主观,由历史而范畴。商品两仪是对批判路线的设定:包括主宰内容辩证法的商品形式的生产力批判和主宰形式辩证法的商品形式的生产关系批判。只有在符码化的数字时代,“物体系”才有望以统治形态自行独立。以致在激进路线中工资不再需要争取:“劳动的馈赠和接受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关系代码一样,像歧视代码一样

  直接发生作用。工资则是这种带毒礼物的标志,是概括全部代码的符号……工资接受者在消费中,在物品的使用中再生产的,恰巧是和他在劳动中所经历的缓慢死亡完全相同的象征关系。”

  数字镜像工具的社会普及,令镜像统治与拜物教统治彼此拱卫着对方。这一切皆为强化算法统治所设。所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之共食追求,即溪水之旁,住一草房,拥书几册,若干粗粮,吾身足矣!这是对宗法统治的逃离。“劳动力价值=可变资本”由系统锁定的结论,则使得雇佣劳动逃无所逃。工人生活的雪泥鸿爪的运命乃至工资的文明规划(除了生活资料而一无所有)的统治形式使经济场域的人隶属于结构禁锢之中,相反,为资本铸就持续自我积累的社会动力。

  ——使用价值不是拜物教的物质基础,而是价值形式统治的物质基础,带有镜像性的使用价值进一步是商品拜物教发挥作用的社会物质基础,乃至是拜物教的社会统治的载体和道具。在资本工资形式的多重规定中,“一体两面”始终是核心性的统一规定!所谓“一体两面”,指示阶级工资内在质是工资恶、市场工资内在质是工资镜,以及工资恶、工资镜生成工资形式的“身体”,算法工资(主体范畴)、雇佣工资(经济范畴)相应生成“身体的两面”。“一体两面”是对多重规定的统一性的内在限定,从而生出工资恶与工资镜、算法工资与雇佣工资、计时工资与计件工资、阶级工资与市场工资乃至劳动力价值本身与劳动力价格形式等资本工资形式的多重统一规定。“一体两面”的多重矛盾统一,规定阶级—统治—剥削—拜物教的结构维度。从广义来看,上述实在元素恰是经济的社会形态对象范畴之结构形式四维:阶级维、统治维、剥削维以及整体借助镜像工具而对经济形式进行多重歪曲表现的拜物教维。资本的结构化显示:工资在规定性上始终是统治的道具,是套在工人头上的“紧箍咒”。工资形式定格于价值形式的生产逻辑、流通逻辑和分配逻辑。一旦坚持价值形式的规定由价值实体所引出,工资和危机即可相互识别。继而,设若于资本恶和工资恶展开自身规定的镜像活动空间中继续坚持价值范畴的系列Ⅰ决定系列Ⅱ,那么交换形式的镜像价值(如市场均衡价格)将被极大地予以理论驱除。

  ——生活资料本位(宗法制)向价值本位(算法制)的转化,是所谓的“价值算法”。价值算法的核心内容是建立算法统治的生产剥削与经济剥削。工资(w)作为资本价值形式,是自身赋予的统治场。这是一个总体规定,也是一个特殊规定;劳动力价值(v)作为资本对主体(Z)进行社会统治的特殊理论和经济实践,于是有了Zv和Zw的关系联合:W(L)— v(L)~ w(v)。借助镜像规定的使用价值媒介,工资镜进一步催生了物象形态的收入镜(各种经济收入形式)。以上分析表明:价值形式统治场在经济形态上的完成路径为“Zw(工资镜:下标为小字字母)— ZW(资本镜:下标为大写字母)”,资本工资说到底具有算法与雇佣的系统两面性。在“工资一般”这里,《资本论》的体系结构之谜将得到澄清。这是“最后的解蔽”。故唯有在这个阶段,主体范畴与其经济范畴表现之间的认识矛盾才完全显露出来,“工资=价值”“工资=成本”“工资=收入”的性质差异直接反映为《资本论》“工资三种算法”(幽灵学的价值算法、“以资本为中介”的人和生活资料结合的阶级工资规定或系统算法、执行统治功能的价值形式的利润算法)的对立统一。

  ——资产阶级教科书在工资理论方面仅仅认可资本镜像系统的唯一公式:市场工资=交换价值。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价值形式的理论辩护功能以及统治场在表象生活上的同体共相,令知识逻辑有了和谐统一的形式。如前所述,《资本论》三位一体的公式的核心内容是指出资本拜物教的表象生活形式。于是一旦工资仅仅作为经济知识(在表象领域呈现出来的经济知识)被对待,利润算法即构成工资的逻辑象。可见在工资三种算法中,唯有第三种算法是根本违背价值原则的。

  为此,社会主义工资可采取“限制而不废除资产阶级法权”的市场实现方针,在对资本工资执行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础上前进。与此同时,必须放弃作为理论指导的经验主义、实用主义,和种种“中性论”划清界线,坚持二重性分析。社会主义工资所依托的劳动过程文明规划服从于对“卡夫丁峡谷”的跨越,而不是“补资本主义的课”。改革开放后,工人阶级探索到了公有制的新形式。中国雇佣劳动阶级是以必须、也只能在限制资产阶级法权中壮大,在最大限度地逃离算法统治中求取自身的经济解放之路。

  【文章出处】

  “《资本论》范畴学研究:由工资恶到工资镜——阶级、统治、剥削与拜物教”,《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3期。

  (作者系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导,研究领域为《资本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实践及其方法论问题。作者授权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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