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赚208万的郑爽与躺平任嘲的年轻人
日前,流量明星郑爽被前夫爆出涉嫌阴阳合同洗钱的丑闻,其77天收入1.6亿,日赚208万更是惊呆了吃瓜群众。
官媒的发问,措辞不可谓不严厉。
有意思的是,这一次,广大吃瓜群众态度却和2018年范冰冰被爆阴阳合同偷税漏税时大不一样。
那个时候,当范冰冰被爆出在《大轰炸》中利用阴阳合同4天收入6000万时,首次开眼的网友们讨论更多的是这是否涉嫌洗钱,这是否偷税漏税,明星的演技、实力与收入是否匹配,必须要打掉这种“祸害”,给大家一个公平,将劳动的价值真正体现出来。
相比那时的义愤填膺,网友们的态度更多的则是冷看。
最典型的是以自己的月薪计算,看自己究竟是从宋真宗的时候,还是武则天的时候,亦或是从秦始皇统一中国的时候(月薪6000元)开始,努力奋斗个几千年,才能挣到这1.6亿。
——既然再怎么努力也挣不到挣个钱,既然这个公平一点办法没得,那还不如躺平当条咸鱼算了。
还有,新的计量名词1爽=6.4亿=郑爽一年的收入。
整一个“玩”的心态。
短短四年,网友的心态出现了巨大的变化。虽然此时彼时,网友们都有眼馋,都会感慨不公,但此时早没了彼时的义愤填膺,剩下的唯有破防变丧。
一方面是疲了。
当年范冰冰缴了8个多亿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后,处于被娱乐圈封杀的状态,以此换取的是按《刑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期其余被点名和暗示的明星则是只要在期限内补缴完税款,就不予追究。
在2017年出台的“限薪令”被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证实效果不大;之后,中宣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电影局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落实限薪;当年8月,爱优腾三大平台及六大影视制作公司联合发布《关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联合声明》,在遵守《通知》规定片酬比例的同时,规定演员的单集片酬(含税)不得超过100万元,总片酬(含税)不得超过5000万元。
这些措施到底有用没?
实践证明,作用不大。
的确,当资本利用流量来圈钱(详见《日赚208万的郑爽,依然是影视流量化的藤上结出来的一个瓜》),成为目前影视界的主流模式的时候,不打破这个模式,所有的措施无异于闹着玩。
这一次,一大波明星闻风而动,接连注销工作室。如果郑爽这事是实锤,相信顶风作案的她会进去,剩下的这些大概率也是补缴、罚款,之后再全行业跟进一波整改完事。
另一方面,是累了。
经历过几年社会的毒打,初出茅庐的90后们终于认清了现实,而80后早就用自己疲惫的身影扛下了一家老小的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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