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如何“取信于民”?——再读《商鞅徙木立信论》
今年“全国新高考Ⅰ卷”的语文作文题,以毛主席在1917年发表在《新青年》的文章《体育之研究》作为材料,令人耳目一新:
而最近发生的几件事情,却让笔者想起了毛主席更早的一篇习作,那就1912年毛主席还在湖南省立一中读书时的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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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徙木立信论
毛泽东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最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闇、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虽然,非常之原,黎民惧焉。民是此民矣,法是彼法矣,吾又何怪焉?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若令彼东西各国文明国民闻之,当必捧腹而笑,噭舌而讥矣。呜呼!吾欲无言。
青年毛泽东作文《商鞅徙木立信论》手稿
国文老师柳潜给这篇作文打了满分,还在作文四周写下了7条赞语:“切实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骎骎入古”;“精理名言,故未曾有”;“逆折而入,笔力挺拔”;“议论潇洒,积理宏富”;“力能扛顶”;“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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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写下这篇作文的时候,还没有接触过马克思主义,作文立论更多是基于对当时中国社会现实的深入观察,以及对中国历史经验和古人智慧的汲取,糅合了儒家的“民本”思想和法家的“法治”思想。
有人评价说,《商鞅徙木立信论》的作文显示出“早期毛泽东的法治意识”。这种评价笔者认为并不全面、甚至会在理解方向上发生偏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