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利润下滑的电网出个主意:去割大资本吧
昨天的文章又被“用户投诉”了,被迫做了删节,并拆成两篇发朋友送的备用号:
国家电网去年的亏损跟“居民电价低”没有一毛钱关系,这在昨天的文章里已经做过分析,不再赘述。
不过,2017年以来,国家电网主业业务利润逐年下滑是不争的事实,但责任显然不在居民用电,因为居民用电消费仅占整个电力消费的1/7,利润下滑的真正原因是经济危机、工商业用电萎缩所导致的巨大的产能过剩。
四万亿之后,全社会生产规模盲目扩张,电力需求也出现了巨大缺口,各地火电厂火线上马;在环保的大方向下,火电竟然不减反增。
2017年统计,天津、上海、北京、山东、安徽、河南、江苏、山西8个地区的火电比重达到90%以上,其中北京是燃气,其余多为燃煤;2018年1-4月份全国发电量的75%以上仍然是火电,2020年底才重回70%以下;全球大流行、中国一枝独秀的情况下,出口加工业重新旺盛,去年年底多地甚至出现电荒,导致2021年1-5月火电占比升至73.7%。
这个变动过程有力地说明了市场配置资源的无序性,我们放弃了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就必然要面临马克思所提出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表现在生产上是个别企业中生产的有组织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矛盾!
这个变动过程同时也佐证了上面提出的2017-2020年电力主业利润下滑的真正根源:生产过剩!
对症下药的话,药方难道不应该是“公有制+计划经济”?
民生已多艰,实在不应该围着老百姓基本生活物资“涨价”打主意。
在老百姓普遍反对涨价的情况下,某自媒体大V跳出来展示自己的“智商优越性”:
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这位没有。
阶梯电价能调节贫富分化吗?这个假设的前提是,资产阶级吃饱了撑的,把个人财富全部拿出来躲在豪宅里整天大量地耗电,然后被国家电网收割,在平均分配财富。
这样的假设怎么看都是一个笑话。
阶梯电价是按户收取的。现在鼓励三胎,试想一个三胎家庭,总得老人帮忙带孩子吧?常住人口必然高于其他家庭,耗电量自然也就会更高。
目前各地的阶梯电价第一档的标准大致在0至150~200千瓦时,第二档在150~200至250~300,然后是第三档。网友们可以自己感受一下,第一档究竟够不够普通家庭使用?国家电网自己的统计是第一档可以覆盖90%的用户,然而这是把富人大量空置、半空置的房屋计算在内了。
阶梯电价提出的初衷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号召群众节约能源、避免低电价补贴富人,但考虑到大多居民实际用电量,目前的阶梯电价实际上已经起到了提高电价的作用。
再怎么细分、调整阶梯电价,也拗不过发改委的那句指导意见:“居民电价偏低,工商业电价偏高”——这才是发改委对电价调整的指导方向所在。所以,某大V的洗地实在不高明。
如果嫌“公有制+计划经济”这剂药太猛烈,笔者针对目前国家电网利润下滑倒是有一个平和的方子:居民电价不再提高,甚至还应该反过来进一步提高第二档和第三档的基数;与之同时,对工商业用电实施阶梯电价。
第一档的定价比目前的工商业电价进一步降低,以此补贴小微工商企业和个体户;第二档定价维持目前的工商业电价;第三档要比目前的工商业电价进一步提高。能到第三档的都是大资本,真要想“损有余补不足”,实现共同富裕,难道不应该是去割大资本的韭菜?这才是向着社会主义公平、公正原则靠拢。
当然,笔者出这个主意,又会有人跳出来指责笔者是“第五纵队”。就像有人主张对大资本收“直接税”,就遭到了围攻,说这是要逼资本外逃。
当初搞混合所有制的理由是“利用企业家发展生产力”,如今实体经济领域的公有制比重已经比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还要低了,贫富分化已经很严重,企业家们早已发财致富,这些人反过来还要担心“资本外逃”。说好的是“利用”,什么时候要把资本当祖宗供起来了?这还只是“利用”吗?共同富裕的承诺还怎么兑现?
国家电网本来应该是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怎么定价显然不是私人资本说了算。是割大资本还是割普通群众,这是个方向问题,不难选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