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切开的瓜是什么样的?
暴雨停了,没吃完的瓜又浮出水面。昨日,北京警方通报吴亦凡事件,并接受媒体采访,给了网友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
回看之前,都美竹网络反映吴亦凡诱奸骗奸年轻女性,而吴亦凡报警称被敲诈勒索,网友就预测,两个至少得进去一个。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首先进去的是个第三者——嫌犯刘某迢在网络吃瓜后嗅到了机遇,竟冒充相关人士两头诈骗,费了半天脑洞获赃18万,把自己给送了进去。
当初舆情沸沸扬扬之时,主流媒体就纷纷表态,称这个瓜必须用法律来切,这已经不是什么私德问题了,涉及到多项违法犯罪指控,敦促双方赶紧报案。论法律团队的自信心那肯定是吴亦凡方面更强,在刘某迢来回撞骗下转出50万之后,自以为获得了敲诈勒索的铁证,率先提告,而都美竹一方并未报案,属于配合调查。
警方办案那咱们就放心,那肯定得按规矩锁定所有证据,绝不放过违法犯罪的蛛丝马迹。这个瓜切开了,究竟怎样呢?剥开迷雾划几个重点。
首先,吴亦凡提告都美竹敲诈勒索,目标落空,把真正的诈骗犯给送进去了。都美竹也是诈骗受害者,她自己没有主动收钱,被打款之后还往回退钱,但不幸退进了中间商的口袋。在这方面,都美竹没有撒谎。
第二,根据案情通报,都美竹之前描述的主要情节都是符合的。譬如:以拍MV为名引诱女孩入局,真;聚会收手机,真;聚会喝酒、留宿、发生关系的套路,真;以谈恋爱之名暂时稳住女性,真;始乱终弃,逐渐冷淡断绝关系,真。那么对应吴亦凡一方之前的否认:没有选妃、没有灌酒、没有收手机、只见过一面等说辞,就等于被锤了。撒谎者已经失去了公信。
通报显示,警方目前并未掌握都美竹涉嫌犯罪的证据,所有的聊天记录、曝光文案应该都查过了,但凡有重大的造谣诽谤也会被控违法的,这从侧面印证了都美竹网络反映的基本事实站得住脚。
唯一可以指摘的瑕疵,就是都美竹一方为提升网络知名度而公开与吴亦凡交往过程,并且有写手主动参与了其微博文案的“包装加工”。虽然其目的不纯,并利用了一定的炒作手段,然而,曝光自己的真实经历并不违法,想红并不违法,不涉及歪曲事实的代笔炒作也并不违法。既然我们用法律的刀来切瓜,那么这些不涉及违法的部分就应该置于次要地位。
说到想红,谁不想红,那些明星更想红,说到炒作,谁不炒作,很多明星通过放绯闻、买热搜来炒作司空见惯,法律都没有去管,粉丝们也都不觉得有什么,对于一个素人,我们不能要求太苛刻。无论举报人是不是完美,都应该聚焦于那些真正严重的、危害多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说到这位网络写手,也并没有迹象显示其违法犯罪。相反,在案情中的表现颇具职业精神,判断到都美竹有走红可能并有意今后做她经纪人的想法之后,其没有预收任何酬劳加工了10余篇微博文案,取得了良好的传播效果,都美竹仅仅提供了他几天的食宿……当然,这是笑谈,然而,只要不违法,这种工作其实也司空见惯。
重点在最后,这个瓜切开了,但还没有结案,关于吴亦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网络举报,警方仍在继续调查。
从都美竹一个人的经历来看,吴亦凡从道德上已经无法翻身。但是真正要从法律上锤死他,还需要更多的受害女性站出来,近期陆续发声的十余名女孩,轮到你们上阵了。这种事一个人确实难以说得清楚,但如果同样的套路多次复制,就有理由怀疑其设陷阱诱奸了。
流量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影响着大量未成年人,对他们来说,法律是底线,道德也是底线,理应被置于更严格的监督之下,而不是反过来。广大网友纷纷脱粉,各路厂商悉数解约,证明了我们的价值观还没有倒,无论追星做人,我们都要守好自己的底线,不要去纵容罪恶。